巡查制度6篇【完整版】

时间:2023-04-03 08: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巡查制度6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巡查制度6篇【完整版】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小编为朋友们整理了6篇《巡查制度》,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小编给您的好友哦。

日常巡查制度 篇一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提前发现设备故障隐患,提前预知设备性能的改变,从而减少设备突发故障的几率,达到减轻维修工作量、降低维修费用、顺利完成生产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巡检人员:

工段长、技术员,车间主任及副主任,班长,岗位人员

3.巡检周期及时间:

岗位人员为每小时一次,其他人员按当月规定最少出勤计算(22天),每天一次,遇出差及其他原因另定。

生产不稳定、气候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岗位人员应增加巡检次数。

岗位人员为整点巡检;其他人员为当班期间,巡检时首先在工具室领用巡检工具包,在巡检完毕后归还工具包,若工具包已被他人领用,则巡检人员需另择时间巡检。

4.巡检内容及方法:

巡检主要检查设备各部分紧固、润滑、密封、温度、气味、声音、振动、仪表参数、卫生9项情况。

岗位设备操作人员除按有关设备规程操作保养设备外,还必须掌握好使用设备的基本功,包括“三懂”、“四会”、“五不漏”等。

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工具包(包括活动扳手、手电、平头及十字螺丝刀、抹布等),遇到简单又方便处理的故障应立即处理。

各管理员在巡检中,发现有检修、维护或操作不当的,有权力和义务要求作业人员改正错误。

处理故障时需要停机将会影响局部或全局生产的,由×××协调处理和统一定处理时间。

巡检方法采用“听、摸、看、闻、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负责车间处理。

分管各车间的负责人,应对各巡检人发现的问题有所了解并进行跟踪,避免发现问题仅停留在记录中。

5.巡检路线及记录格式:

巡检人员需按规定巡检路线、巡检点进行巡检,岗位人员在岗位记录本中作记录,其他人员在全厂7处记录本中对巡检进行记录。

全厂巡检路线:开始→×××→×××→×××、×××→×××→×××→×××→×××尾→结束。

单机巡检路线:开始→驱动装置→传动部位→工作机构。

巡检记录格式统一为:巡检人|巡检时间|问题及解决办法,例如×× | 1月1日| 3××××××××××××,已通知当班班长××人员处理。

安全巡查制度 篇二

一、巡查区域

餐饮中心:食堂、营养餐厅

水暖中心:浴室、热水泵房、洗衣房、锅炉房、清水泵房、

地热车间

房管中心:单宿、环卫、准物业管理

医院:门诊抢救室、消毒室

馨悦公司:食堂、酒店、加工厂

二、巡查内容

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安全用电、用水情况;食品饮用水安全;持证上岗情况;职工标准执行情况;环境安全。

三、考核对象:

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员和班组长(以公司认定的为准)

四、巡查次数:

正科级每月18次,副科级每月21次,管理员和班组长每班21次。在有效出勤日(包括值班日)内,管理人员因履行请假手续后(以公司办备案的请假条为准)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巡查次数达到不要求的,当月能补齐的当月补齐,当月不能补齐的,可以累加到次月补齐。

五、考核办法:

巡查次数以《管理人员安全巡查记录本》上记录的为准,公司考核办每周检查,每月形成通报。凡巡查次数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每缺1次,罚管理员或班组长50元/次,副科级干部100元/次,并纳入月度考核;管理员或班组长月度内安全巡查次数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参与当月“优秀班组长”评比;公司办管理人员在检查各单位安全巡查的同时,据实填写巡查记录,作为备查和考核依据。

安全巡查制度 篇三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项目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状态,潜在危险等,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为了保证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检查的组织人,负责督促本项目安全检查。

2安全员是检查制度的责任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二、检查依据

本工程安全检查的主要标准:

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G—46—20xx)

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

⑸建筑施工碗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xx)

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xx)

⑺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

⑻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076—95)

三、具体措施

(1)项目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2)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

(3)对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

(4)大型机械设备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进行基础验收。

(5)脚手架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指定的搭设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JGJ46—20xx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7)对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进行检查验收。

(8)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9)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

(10)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有违章严肃处理。

(11)工地每天检查,工程项目部每月20—25日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四、安全检查问题处理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报告领导解决,或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队伍必须定人员、定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项目安全员和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个别故意违章行为可签发“罚款通知书”,对违章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屡次违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安全巡查制度 篇四

为加强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时段、各岗位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校园安全巡查坚持常态化,保证各时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全方位、全天候进行。

2、各时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必须做到无缝隙对接,确保教学楼、部室、学生公寓、办公楼、餐厅、校园等处及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3、值班巡查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提前离岗或脱岗。

4、遇紧急突发事件,相关部位巡查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妥善处置,并报告值周领导,防止事态扩大、事件升级,力争将损失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5、值班巡查人员若有事请假,必须交接本人各时段及相关部位安全巡查管理工作,防止出现空岗现象。凡是不交接安全巡查工作,视为旷职和失职。

6、值班巡查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推诿扯皮,认真履行职责。

7、校园安全巡查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相关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

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条例 篇五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安全巡查制度 篇六

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巡查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个人),严防烟花爆竹生产死灰复燃,巩固“退烟”工作成果,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职责:

(一)各村职责

各原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村两委都是烟花爆竹巡查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巡查监管的`措施和责任。

1、做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烟花爆竹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群防群治共抓平安的社会氛围。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的“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监管台帐,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农户签定好责任状,对重点对象(原来从事过非法生产现在又可能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的)严密注视其动向,防止其从事非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烟花爆竹“专盯”责任体系。

4、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场所,严防死灰复燃。

(二)巡查责任人职责

镇村两级干部都是巡查监管的具体责任人,对所挂钩的三十余户农户负巡查监管责任。

1、向所挂钩的农户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2、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排查登记。开展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活动,对辖区内从事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及可疑人员要逐一登记,每周见面巡查一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增加排查、检查、巡查频次,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协助查处,后到镇政府综合办填写巡查情况通报到公安派出所备份。

奖惩机制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十方公安派出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调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2、巡查责任人奖励制度。在巡查中查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并报公安机关查实的,对巡查责任人每例发给巡查经费500元,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追究刑责人数每人对巡查责任人发给工作经费5000元。

3、镇村干部的要求: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监管巡查工作不作为,不主动,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群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按县里要求期限,村两委干部停职,专抓烟花爆竹巡查工作,到期退出要求仍未落实到位的,按相关程序给予免职或停职。所有烟花爆竹巡查责任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对因巡查不到位,所挂户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对巡查责任人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如果所挂户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相关程序,给予责任人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从重从快惩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深挖源头,认真查清黑火药、引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追根溯源,涉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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