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检监察工作(7篇)

时间:2023-05-03 10:0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

  在工作中,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具体的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有哪些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一】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二】

  一、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三】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四】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励志网/、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专题范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一):

  纪检干部工作职责

  1。维护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状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协调本乡的反腐倡廉工作。

  2。受理所属村队、企业的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申诉,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3。对乡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违纪状况,务必向上级纪委报告,对所属村队企业的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组织初步核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立案的决定或推荐,进一步查清问题后,提理推荐或作出相应的决定,用心协助上级纪检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条规,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协助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5。对乡、村、队干部及所属企业管理人员的任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推荐。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二):

  纪律检查和国家行政监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状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纪检监察履行的四项职能,即: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

  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构成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而构成的,是贴合这一时期的实际状况而且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项工作”格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而制定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期要完成任务的具体化。

  二、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党政机关的本质所在。

  我国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三、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是依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透过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立法赋予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及其行使权力的范围和限度。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

  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概念

  监督权是指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及其成员和下级党的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权限。主要有:1、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权。2、初步核实权。即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状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3、反映报告权。地方部门纪委纪检组能够不经过同级党委同意,直接向上级纪委反映状况,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干预、压制。4、请求复查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一样意见,能够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5、提出申诉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状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状况下,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6、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提出审核意见权。凡属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党的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7巡视权。中央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可选派相应级别的干部进行巡

  视。

  检查权是指纪检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在检查工作中能够行使以下权力:1、有权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2、有权询问。纪检机关在纪律检查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问题,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有义务回答其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有权了解。纪检机关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有权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带给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状况。

  调查权是指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和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的有关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或经初核后发现党组织或党员有违犯党纪的行为需要给予必须的党纪处分而决定立案后,实施调查、取证的权力。纪检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带给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状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4、必要时能够对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5、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6、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7、根据中央办发〔1997〕17号文规定,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能够监察机关名义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8、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等带给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有关机关应予用心配合;9、推荐或决定调查对象停职检查。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

  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推荐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其中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党外组织提出推荐。

  推荐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后,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理意见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推荐“为”、“不为”或“改正”。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就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的,有权推荐其正当履行;对于被检查对象按有关规定不应当作为的,有权推荐其“不为”;对于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追究党纪职责程度的,纪检机关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改正或纠正的推荐。2、有权推荐移送。纪检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犯党纪同时又触犯刑律的,有权推荐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有权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案件。3、有权推荐给予、撤销或改变处。纪检机关有权推荐党外组织对党员或非党人士给予撤销或改变非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必须的党纪处分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作分决定。在特殊状况下,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特殊状况”主要指以下几种状况:犯错误的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支部大会讨论;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组织领导人同犯错误人有直接牵连;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处理案件中的特殊案件。纪检机关对于重要案件或按批准权限应由同级党委批准的案件,要报同级党委批准。2、有权批准处分。一般状况下,各级纪委对党员的处分,各有批准权限。3、有权改变处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分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委员会批准的,这种改变务必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

  附: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概念

  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材料;2、要求解释和说明问题;3、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

  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除了能够采取行使检查权时所采用的三项措施之外,还可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1、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材料;2、责令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4、推荐暂停执行职务;5查询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推荐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理问题及改善工作的推荐的权力。监察推荐的适用资料,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形: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推荐的。

  决定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理决定的权力。监察机关行使决定权,作理决定的资料有两项:1、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在具体行使行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仅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除了上述四项基本职权之外,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还赋予了监察机关其他一些权力,主要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列席有关会议的权力、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的权力等。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三):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责

  学院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

  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状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用心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如学院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的监督检查。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潜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认真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四):

  定海区教育局纪检干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纪工委书记职责:

  (一)负责纪工委全面工作,传达、批阅文件,参加党工委会和其他有关会议,贯彻落实党工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决议;

  (二)协助局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局党工委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工作;

  (三)对局党工委委员个性是书记、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状况进行监督;

  (四)主持召开纪工委和纪检办公会议,部署工作,督促、检查纪工委委员和基层纪检委员的工作,完成局党工委或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努力学习党建理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分析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向局党工委和上级纪检机关提出改善工作的推荐;

  (六)着力抓好对局管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检查监督,发现违纪现象,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推荐给予党纪和组织处理;

  (七)参与局里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局管干部考评、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八)做好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新形势,不断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九)完成局党工委和区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条纪委副书记职责:

  (一)协助纪工委书记工作;

  (二)制订纪工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组织领导案件的查处和审理工作;

  (四)组织和落实党风党纪教育工作,注意总结和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五)对纪工委各委员个性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

  (六)组织开展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参加干部考核和任用、综合治理、职称评聘、招生考试、招标投标、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等的检查和监督;

  (七)向各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委员部署工作任务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八)向纪工委书记和市局纪工委报告工作;

  (九)具体实施和落实对纪检干部的考核、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充分调动纪检工作人员的用心性,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十)完成党工委和区纪委、市局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纪委委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工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工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纪工委会议,对研究事项认真负责地提出自我的意见和推荐,完成纪工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对纪工委各委员个性是书记、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对各单位的纪检工作给予指导;

篇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纪检组主要职责与权限:

  1、协助局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所属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并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受理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级党员干部的违反党纪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纪委)报告,并进行初步核实;对本部门所属单位重大违反党纪案件和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处分审批权限对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

  4、受理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单位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对所属单位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纪检组(纪委)和本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室主要职责与权限:

  1、工作职责:

  (1)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协助本部门抓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本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状况;负责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6)完成所在地政府监察局和本部门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强调,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四项职能,即: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1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而形成的,是符合这一时期的实际情况而且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项工作”格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而制定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定时期要完成任务的具体化。

  ?二、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党政机关的本质所在。

  ?我国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三、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是依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通过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立法赋予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及其行使权力的范围和限度。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

  ?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概念?监督权是指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及其成员和下级党的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权限。主要有:(1)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权。(2)初步核实权。即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2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3)反映报告权。地方(部门)纪委(纪检组)可以不经过同级党委同意,直接向上级纪委反映情况,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干预、压制。(4)请求复查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5)提出申诉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情况下,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6)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提出审核意见权。凡属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党的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7)巡视权。中央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可选派相应级别的干部进行巡视。

  ?检查权是指纪检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在检查工作中可以行使以下权力:(1)有权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2)有权询问。纪检机关在纪律检查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问题,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有义务回答其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有权了解。纪检机关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有权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情况。

  ?调查权是指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和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的有关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或经初核后发现党组织或党员有违犯党纪的行为需要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而决定立案后,实施调查、取证的权力。纪检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4)必要时可以对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5)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6)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7)根据中央办发〔1997〕317号文规定,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监察机关名义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8)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等提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9)建议或决定调查对象停职检查。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其中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党外组织提出建议。

  ?建议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后,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建议“为”、“不为”或“改正”。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应该履行而未履行职责的,有权建议其正当履行;对于被检查对象按有关规定不应当作为的,有权建议其“不为”;对于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追究党纪责任程度的,纪检机关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改正或纠正的建议。(2)有权建议移送。纪检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犯党纪同时又触犯刑律的,有权建议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有权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案件。(3)有权建议给予、撤销或改变处。纪检机关有权建议党外组织对党员或非党人士给予撤销或改变非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作出处分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特殊情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犯错误的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支部大会讨论;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组织领导人同犯错误人有直接牵连;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处理案件中的特殊案件。纪检机关对于重要案件或按批准权限应由同级党委批准的案件,要报同级党委批准。(2)有权批准处分。一般情况下,各级纪委对党员的处分,各有批准权限。(3)有权改变处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分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委员会批准的,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和其4他一些权力。

  ?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概念?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材料;(2)要求解释和说明问题;(3)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

  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除了可以采取行使检查权时所采用的三项措施之外,还可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1)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材料;(2)责令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4)建议暂停执行职务;(5)查询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建议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

  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出处理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建议的权力。监察建议的适用内容,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形:(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决定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权力。监察机关行使决定权,作出处理决定的内容有两项:(1)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在具体行使行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仅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除了上述四项基本职权之外,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还赋予了监察机关其他一些权力,主要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列席有关会议的权力、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的权力等。

  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合署办公后,本着“精简、统一、效能”5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机构,从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宣传教育、信息交流等方面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灵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主要特点:?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办事机构一般称为“室”。其领导称为“主任”、“副主任”。如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室、信访举报室、执法监察室等,各室领导,即室主任。

  ?2、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后,内部机构设置不搞统一模式,不要求上下对口。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主要设有办公厅、监察综合室、研究室、法规室、宣传教育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干部室、外事局、机关事物管理局等厅、室、局和机关党委。

  ?克孜勒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一般设有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室、信访室、纠风室、审理室、案管室、干部室等内部职能机构。

  ?阿合奇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一般设有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室、宣教室、信访室、干部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等内部职能机构。

  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室主要职能:

  办公室:负责秘书、机要、档案管理、编发纪检监察信息、行政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案件检查室:负责调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党规党法的情况;检查党内违法乱纪案件;检查下级的纪律检查工作;承办委局交办的调查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等案件,审查下级纪委报送的案件。

  信访室:负责处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党员或党组织的来信来访;检查和指导下级纪委的信访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纠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负责综合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宣教室: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新闻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6究,起草有关文件、报告,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指导和检查各级各部门宣传教育工作。

  干部室: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锻炼、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评聘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班子的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察、调配、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考察了解县、乡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考察、审核县、乡纪委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和人事安排方案,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组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立项的监察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执法监察活动和县政府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纠风室:(一)负责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调查监督;(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组织协调工作;(三)负责对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四)纠正县直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五)征求社会各界对有关单位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六)分析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措施和意见;(七)受理社会群众对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违法行政行为、违反服务承诺、三乱(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事项;(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五: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以及第四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市科技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科技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之中,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推动科技事业实现跨越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调整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派驻纪委监督检查、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意见》,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逐项分解到科室岗位和具体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与工作绩效管理紧密结合,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廉政档案,充实考核内容,变软指标为硬指标。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精选学习内容,加大教育力度,强化学习教育效果,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大力加强廉政学习培训。建立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以党纪、政纪、法纪和中央、省、市最新廉政精神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自主培训20余场次。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先后组织观看《四风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系列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4场次。并组织干部认真讨论,对腐败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构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廉政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日报》、**科技信息网刊发《强化措施落实

  厉行勤俭节约》等廉政宣传信息5篇。

  三、强化制度建设,构建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在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或重大决策等问题上,始终坚持严格按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议,邀请派驻纪工委书记参与并监督重大决策。在人事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审等方面召开专题研究会议3次。二是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一班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时认真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填写廉政档案,形成廉政档案14份并按时上报组织部门。三是完善机关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监察制度,按照上级要求,重申机关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使用,规范接待规格,建设勤俭节约型机关。

  四、强化关口前移,加大源头预防的力度

  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规范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流程,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保证各项职权阳光操作、规范运行。一是积极推行双向诺廉制度。加大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实施的全过程行政监察,与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签定了《双向诺廉责任书》,严格规范廉政行为,接受项目单位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科技立项管理。制订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办法》,为枣庄地区首个科技项目管理规范性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评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做到科技项目“立项前发布指南,立项中调研考察,立项时评审论证,立项后公开公示”,打造“阳光科技”。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体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及时发现、获取并传递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信息,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深化作风建设,增强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积极开展主题

  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围绕服务态度、廉洁自律、办事效率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制订改进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转变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开展科技调研活动,深入100家企业了解技术创新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先后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服务200余次,积极宣传最新科技产业政策、指导科技项目申报以及技术创新活动,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三是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在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中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服务承诺。积极运用党务公开网、中国**网和科技信息网站上及时公开各项信息,对于群众关注的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等工作进行了重点跟踪,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科技工作的透明度。

  纪检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速科技创新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上半年,全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21%,完成申请专利650件,其中发明专利100件,授权专利

  220件。高新技术产值和专利申请两项考核指标均位居枣庄各区市之首。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41项,1项目成功列入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将获扶持资金84万元。

  虽然我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理论学习尚不够系统、制度建设和执行力还有待加强等方面的不足。下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完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抓好法规条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党性觉悟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构建惩防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诺廉述廉评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坚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突出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查找廉政建设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篇六: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精选5篇)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精选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很快就要开展新的?作了,先做?份?作计划,开个好头吧。好的?作计划都具备?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编为?家收集的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1  ?、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作落实

  1、加强对党员?部遵守执?党章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事纪律、群众?作纪律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决查处??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有禁不?,以及贯彻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取、搞变通等?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商机关依法?政,更好地履?市场监管职责。

  2、严格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成员和部门,对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职责,实?“?案双查”。加强对执?职责制状况的检查考核,构成推进反腐倡廉?作的强?合?,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3、落实?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部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推进“三转”,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回归主业主责。纪检监察?部以?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作风纪律建设的系列规定,以更强的职责?,正确履?职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业务学习,提?政治敏锐性和履职监督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作的监督职责。  ?、围绕“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巩固“作风转变年”、“素质建设年”的成果,狠抓效能监察

  5、??提升?商履职效能,严肃查处党员?部?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为,做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作。  ?是继续下???,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法简单、执法不公、滥?职权、假公济私等?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政处罚?为;深?开展专项治理,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赞助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湖南省?商系统窗??作?员?为规范》。  ?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禁?性规定》、《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规定》、州委、州政府《关于进?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湖南省?商?政管理局便利?条措施》,严格执?企业登记制度改?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为。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全省?上政务服务系统应?,抓好电?监察系统应?。

  6、??提升机关?政效能,强化作风转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是进?步加?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度,健全暗访、曝光、查处、问责长效机制,以强化明察暗访、通报警?、绩效考核为抓?,从严落实《关于对违反群众?作纪律和?部作风要求进?问责的暂?办法》。对有禁不?和顶风违纪的,发现?齐,查处?齐,绝不姑息;对作风问题反弹严重的科室等

  单位,坚决实?“?案双查”,防?“四风”问题反弹,?务实的举措、实在的?动着?解决在?作作风和办事效率??存在的办事推诿、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让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是结合“效能提升年”活动,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纳?培训计划,并突出?商部门特?,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作风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对发现的重?作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以预防为核?,??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7、强化权?运?的制约和监督,着?规范权?运?。  ?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xx-20xx年?作规划》。??发挥?商职能作?,将属于?商机关的反腐倡廉任务进?任务分?和职责分解,确保任务完成。  ?是落实群众领导和分?负责、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群众决策、领导?部重要事项报告、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主?活会、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监督制度,规范领导?部?权。  三是强化?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党员?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早纠正,防??问题变成?错误。

  8、??推进权?公开透明运?。推进办事公开,深化权?运?流程、“三公”经费?出、重?建设项?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9、强化廉政教育,抓好领导?部预防、廉洁?律?作。  ?是拓展廉政教育载体和平台,丰富教育形式,??开展?范教育、警?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请专家及业务??上廉政课,“?把?”讲廉政党课等活动,把廉洁价值理念教育贯穿于党员?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的全过程。  ?是认真执?领导?部报告个?有关事项制度,根据州纪委的部署,对报告的有关事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核实?作。  四、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进?步加强案件查办?作

  10、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加?惩治?度,坚决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为。  ?是持续惩治?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虎”、“苍蝇”?齐打,严肃查处党员?部、权钱交易、权?交易、权?寻租、??、插??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等机制,确保反映?部问题的线索处置?遗漏。  三是加强对?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涉及全系统的重?涉腐涉纪舆情,做好应对处置?作。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礼貌办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职责,保障被审查?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部?事创业??性。  五是完善“?案两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案件调查状况,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案件查处状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2  ?、有效推进教育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作氛围  要协助局党组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专题党课。要配合党?部和办公室组织“两学?做”教育,抓好党员思想建设。要指导各部门“法纪规德”主题教育,打好员?思想基础。要加强廉政警?教育活动,筑牢全员思想防线。要强化宣传报道,丰富宣传资料,创新宣传?式,营造风清?正环境。  ?、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岗双责”职责  要协助党组制定任务清单、职责清单等有关事项,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要配合分管领导抓纪检监察?作,当好参谋及时带给廉情风险推荐意见,为领导决策带给依据。要做好主公开管理和“三重??”制度执?监督。要做好中央?项规定精神和市局有关要求,做好?查?纠和问题查处?作。要检查各部门廉政职责落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要检查制度纪律和?作效能落实状况,推进各部门?作作风转变和绩效量化?程。  三、有效推进廉政?化建设,凝聚发展正能量  要廉政?化建设融?到打造“学习型、服务型、职责型”企业?化进程中,加强?业楷模战略宣贯,强化争先进位?作理念。要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先进单位建??作,查找差距不?,推进廉政?化?范点建设。要提?员?参与的??性,在宣传?式寻求突破,丰富廉政?化内涵,推动廉政?化在基层?根,引导员?参与廉政?化建设,构成良好互动的廉政?化?作格局,  四、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监督检查职责  要结合省市?监督的?作实施?案,组织各部门对照要求和标准开展?查?纠?作;要引导员?参与廉政风险防控?作,理解群众监督、强廉政风险问题排查,抓早抓?抓苗头,??组织回头看,构成全?位、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  五、有效推进纪检队伍建设,提?职责担当潜?  要加强纪检?作的领导,明确纪检?作任务?标,细化落实各项?作,确保有计划、有执?、有总结、有改善;要??参加各类纪检培训教育,提?纪检?员?作素养,提升纪检?作查处办案潜?,确保纪检?作规范有?。  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3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各项重?决策部署执?状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全局党员?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动上严守纪律,坚决纠正?组织?纪律、?由主义、好?主义等现象。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届五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紧密联系统计?作实际,强化执纪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履职潜?,推进改?创新。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度,不断完善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机制,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作引向深?,为推进全县统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带给坚强保证。  ?、强化职责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职责”  进?步增强统计局?部以及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重要性、紧迫性和?觉

  性的认识,继续落实中央?项规定,深化“两个职责”的落实,真正把两种职责扛在肩上,明确、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要以更?的担当、更?的精?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进?步细化“两个职责”清单,根据清单厘清职责,坚持群众领导和个?分?负责相结合,进?步突出党组织的主体职责不甩?,强化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责不松?,明确领导班?成员的分管职责不缩?。坚持?案三查、切实履??岗双责,并实?严格的职责追究,做到问责必严格、必到位、必有效。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和改善机关?部作风建设  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学习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总抓?,紧紧扭住落实中央?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打好改善作风的攻坚战和持久战。落实《党政机关厉?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公务接待,严禁?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和公车私?等。减少接待和应酬,主动深?基层接“地?”,密切党群?群关系。  不断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作的新特点,把反腐倡廉?作纳?到统计全?建设之中。?铁的纪律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为、务实、清廉”为重点,塑造统计?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进统计改?创新的强??量。  四、加?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作?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  查办案件是惩治违法违纪?为最直接的?段,也是最有效的?段之?,我们统计局纪检组要加?执法监察?度,坚决惩治统计违法违纪?为,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切实提?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  持续?压态势,狠抓案件查办和执纪问责。以统计执法、资?管理、?部队伍管理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纠正统计?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基层数据质量的评估分析,防?虚报、瞒报、漏报,进?步提?统计数据质量。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切实做到纪检监察转职能、转?式、转作风  进?步增强职责感和使命感,坚持?发展的思路、改?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坚定不移加快“三转”步伐,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作的新业绩,回应党和?群众的期盼。  切实转职能、转?式、转作风。进?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把?作中?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争主业上来,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结合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坚决正“四风”治“六病”,着?解决?作漂浮、???粗等问题。要带头改善?风会风,深?调查研究,掌握实际状况,做到状况明、数字准、职责清、?作实、作风正。  六、按照要求,进?步引深学习、讨论反思,做好学习讨论专项检查  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的各项要求,使党员?部职?准确把握、牢固树?和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反思总结,不断改善,切实加强?部队伍作风建设,培育机关优良作风,提升队伍?作潜?,优化廉洁勤政素质,树??部良好形象,造就??过得硬、靠得住、?得上的统计?部队伍。  七、注重纪律建设,加强对领导?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和?范作?。领导班?成员在守规矩和讲纪律上要率先垂范,带头维护?局、维护班?团结,带头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认真管好亲属和?边的公务?员,真正做到按本?做?、按主?办事。  强化对党员?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要完善权?运?监督机制,把权?关进制度的笼?;深?推

  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持续党员?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动上与党中央的?度?致性。把廉政教育和机关党建?作有机结合,将廉政教育贯穿于机关?化建设、精神礼貌建设、统计?常业务和党员?部教育培训之中。  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反腐倡廉?作是强化统计?部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不断进步的根本保证,是提?统计服务潜?,提?统计数据质量、提?统计公信?的必然要求。作为纪检委派驻统计局的纪检组,我们将在新的?年?进?步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三转”要求,聚集主页,清醒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围绕提?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突出重点,找准着?点,开拓创新,扎实有效推进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4  ?、进?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  坚持制度创新,把职责制与源头治理?作结合起来。针对制度建设??存在的不够完善和滞后的问题,创新制度体系,规范权?运?,做到以制度管?、管事、管权。重点抓好治理商业和“??库”治理专项?作。始终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贯穿于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全过程,把落实职责制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始终坚持改?创新,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作深?开展。加强员?个性是中层?部的思想廉政建设?作,透过员?家访活动了解员???时外?活状况,防微杜渐,使不良之风防患于未然。同时注意组织员?廉政警?活动,提?员?的思想意识,警钟长鸣。  ?、抓好领导?部监督和领导?部作风建设  加强加?监督?度,强化领导?部作风建设,提?领导?部?局和廉洁意识。对党委和党委成员、部门负责?的监督,对领导班?成员和中层?部执?廉政建设制度状况进?主测评。继续开展廉政专题主?活全,开展批评与?我批评,加强?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提?员?廉洁意识和?我约束潜?,防?发?不廉洁?为。督促开展廉政承诺、完善廉政档案、领导?部个?重?事项报告等?常监督活动,强化领导?部廉洁意识。  三、??探索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透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部的长期的`、?觉的?为,从?构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参加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类活动,?觉理解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认真组织特邀监察员进?明查暗访活动,以推动各单位?风建设不断深?。  四、提?管理?平,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

  1、要加强党团?会建设,持续推进“四强四优”创先争优活动,发展新党员,落实员?慰问制度,营造和谐、优秀的?作环境氛围。

  2、要贯彻落实201x年考核办法,坚持以利润为导向,不断进?细化、优化:加???负责?年薪制度考核中利润考核权重,同时引?公户及个?创利考核因素;修正完善异地分??员费?管理办法;制定新成??级分?及同城??的相关保护办法;坚决贯彻淘汰制度。认真执?考核办法,贯彻落实退出机制。坚决不养懒?、庸?,节约?员成本;优化?内关键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例如制定《对公风险经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提??作效率。

  3、根据xx相关要求,对我?现有?资体系进?合理调整,取消原有的长期服务?及综合补贴科?,增加?活津补及岗级?资基数,在合理调整?资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员?收?的稳步提?,增强我

  ?在xx地区同业内的竞争?。  五、拓展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度  建?健全组织、??资源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在?部考察、主评议等??及时沟通协调,提?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综合效果,避免??失察、查?脱节。加强每半年对重要岗位?员进?廉政制度执?状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对《?额?出审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检查办法》、《xxx办公?品集中采购和管理暂?办法》、《费?管理实施细则》、《薪酬管理办法》、《员?考勤管理办法》、《授信业务预警制度》等管理办法的执?状况,发现问题要进?诫勉谈话,涉及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六、加?防范和查办案件?度  促进合规经营认真履?纪检监察职责,维护执?党的纪律。坚持预防为主,“查”“防”结合。尤其对敏感的岗位做好监督防范?作,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查处。加强分?的合规建设,在全?建?起“合规创造价值”的思想理念,使员?能够?觉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旅???的职责,对于发?案件的,严肃查办。  七、继续加强对集中采购?作的监督  在由分?纪委、法律合规、计划财务等部门成?的招标采购?作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进?步加强集中采购的检查监督?度,确保我?招标采购?作切实按照《细则》合规进?。并进?步明确集中采购的范围和审批权限、完善供应商库的建?办法,加强供应商?络建设?度;细化采购、谈判和监督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分析流程中的不合规问题,排查相应风险点,杜绝其中的风险隐患。  ?、加强纪检监察?部队伍??建设  ?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胡总书记“七?”讲话精神切实践?以?为本、执政为,努?建设??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部队伍。  ?是切实加强潜?建设。组织纪检监察?部认真学习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专业培训?度,拓宽纪检监察?部视野,改善知识结构,着?提?服务保障科学发展潜?、做好群众?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潜?、有效防治的潜?。  三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管。督促纪检监察?部?觉理解监督,严格执?政治、?作、办案、保密和廉政纪律,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作计划5  ?、指导思想  我校纪检?作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四次会议精神,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党委、纪委?作安排和部署,进?步抓好党员?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政风、?风建设。坚持“端正校风师风,促进教育发展”,实?阳光?程,加?源头预防和治理的?度,为我校教育、教学的良性发展,起到监督、保护和促进作?。  ?、?作要点  (?)突出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充分利?政治学习?、党员活动?等机会,组织党员?部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纲要》等?系列党规党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认真开展正反两个??典型教育。组织党员?部经常学习先进模范?物事迹,弘扬正?,激励、鞭策??。利?反?典型案例进?警?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组织全体教职?观看?次反腐倡廉的影像资料。

  3、深?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按照市委关于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部署和要求,保证我校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

  4、??拓展廉政?化宣传的阵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透过?站、校报、宣传展板等?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构成?体交叉的宣传强势,营造校园廉政?化的浓厚氛围。  (?)强化过程监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学校要求收费。执?“?证?卡三统?”,(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卡、统?收费项?、统?收费标准、统?使?财政收费票据)。各项收费理解社会和家长监督。“两公开”(收费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坚持”(坚持收?两条线)等约束?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不私?项?收费,不多收费,不搭车收费。与教师签定治理教育乱收费职责书,把好收费关?。

  2、认真执?“收?两条线”的规定,对预算外资?做到底数清楚,?帐户过多过滥,预算外收?应缴不缴,私设“??库”等违反财经纪律?为。

  3、坚决制?在职教师从事有尝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任何时间、任何状况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参加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理解社会各科?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尝家教补习活动。

  4、继续深?推?校务公开,实?阳光校务。  (三)狠抓制度落实,促进?作规范

  1、协助党?部抓好决策?标、执?职责、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加强?政监督监察、职责考核,严格执?党风廉正建设职责追究制度,以促进学校各项?作任务,管理?标的顺利实施。

  2、以制度的创新,促进?作的规范,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纪检检查?作的特点、新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作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信访?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1、重视群众信访举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的合法权利。凡校内外群众向纪委、监察室反映我校教职?(个性是?部)违法违纪者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转交来的信访件,都将从速查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增?成本和风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的?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职责。

  2、认真做好信访处理和案件调查,要注意把握政策,严格执?党的纪律,要依法依纪进?查处。

  3、认真做好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处的后续?作,对信访资料失实,要透过必须途径予以澄清,?持和保护党员?部敢抓敢?的??性。  (五)综合?作

  1、按时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部交办的?作。

  2、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种?作报告、总结等。

  3、按要求准时参加区纪委的各种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4、按上级需求及时上报各种纪检监察信息。

篇七: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纪律检查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健全党的机体具有重要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积极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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