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单位工作作风不实负有(6篇)

时间:2023-05-02 18:0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单位工作作风不实负有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

  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

  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正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

  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义务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义务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摆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基本谈不上对渎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义务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准绳,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义务分解,义务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义务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贫苦。三是殽杂概念,把义务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谈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很多同志认为党风廉政是领导的事,和我们普通同志没有关系,反腐败和自己的距离还很远,但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但不远而且很近,有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政治头脑研究主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研究”,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研究”的现象,轻忽对“两个条例”的研究和世界观的革新,把研究当作“软任务、额外担负”,研究的不够。组织研究不乐意参加,自己研究缺乏主动性,同时研究形式单一,效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实践证明,生活中有政治、情趣上有形象,小节不保、大节难守,“理财不贪,用权不滥”应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

  (三)监督力度不强。“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同志、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同志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员的基本品质就是:胸怀坦荡、诚实守信,一定要戒伪善,学会给心灵修条路,一条宽广无私的路。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基层、深切群众、深切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义务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留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头脑静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本领。“XXX,廉生威”,要严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下“重药”切实治理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几股歪风,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

  (二)加强研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反腐败是党性和本能的较量,要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将“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保持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督。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行为、履行“一岗双责”主体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XXX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

  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深化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制度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部门预算管理,干部人事制改革。深入研究《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同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管不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纪检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和预防的能力。以提高纪检检察工作人员、纪检员和纪检检察监督员整体素质为主线,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和技能的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秉公执纪执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和预防上面,主动防范。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班子抵御风险的能力。领导班子要严格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方面狠下工夫,促进工作作风、学风的转变,加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提高亲和力,每位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相互谅解、坦诚相见的态度,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正确对待自己、同志和组织。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新跨越。

  副县长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一些农场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农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委监察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管好自己,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虚事,没有分管战线业务工作重要,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领导的事,副职只要抓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上述不正确的认识,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2、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会议开得少,按照规定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专

  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但实际上在基层大多数农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履行责任可想而知了。二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少。农场局直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副职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任制较少,使“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述职述廉报告空洞。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农场副职领导干部在每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业务工作有板有眼、有纲有条,谈的具体详实,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内容空洞单一、实例极少。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上级要求不严、过问不够,另一方面是领导干部本身“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乏力,长此以往使领导干部产生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干多干少都一样,实抓虚抓都能过关,因此,影响领导干部上进的积极性。

  3、弄虚作假、应付上级。主要表现:一是数字造假,一些农场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表的数字情况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多,从农场记录上看,副职专题汇报责任制落实的大多数只有一次或没有,而上报表上都写四次,存在明显造假现象。二是总结报告雷同,一些农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分千篇一律、相似的多,从而看出领导干部文风不正。

篇二: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单位工作作风不实负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

  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

  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

  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

  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

  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

  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

  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

  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

篇三: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单位工作作风不实负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1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和基层党组织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

  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班子的“一岗双责”。只有抓、抓,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与经济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零惩治的态度不

  变、力度不减,遏制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运行的,加大对违反制度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和班子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一片的效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2近年来,XX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XX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X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制定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主体的“1+N”方案体系,细化《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节点亲自把关,8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举措,以“头雁”效应高标准引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狠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先后X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X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

  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X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X次,组织集体学习X次,与党员谈心X多人次。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X名党员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X项,结对帮扶X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

  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9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X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X人次,慰问资金X万余元。

  三、狠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X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X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X人次,开展任职谈话X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

  (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狠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

  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选任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X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X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选任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X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今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X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

  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动真碰硬、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基层审计机关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点看法,提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按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挂靠并挂牌)、任命主体办主任。但仍有个别基层审计机

  关党组织书记对主体责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未设立办公室。平时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闻不问,由办公室以文字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等到年终时,则由一两个人加班突击应付检查。

  2.日常工作开展不全面。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很少开展日常工作,一个文件也没有签批,专题会议内容与主体责任工作无关,把讨论文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为专题会议;有的基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没有开展个人谈话记录,有些单位的党员干部没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大多数没有主体责任工作约谈记录。

  3.工作质量把关不严谨。按要求各基层审计机关要开展文山会海、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治理,严禁发文照搬照套、弄虚作假,但仍有少数基层审计机关发文审核不严谨,下发主体责任文件内容不符合单位工作实际。

  二、几点建议

  1、教育引导,入心明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首先要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学习教育,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预防。利用“宣教月”、支部主题党日、创勤廉家风、学典型英模等活动,把压力传导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一级引导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在落实,难点在明确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加强巡察,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包括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6个方面。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纪律审查;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5个方面。基层审计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5个方面。各基层审计机关主体办要负责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综合

  协调、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台帐管理、督办检查5项工作职责。

  2、细化清单,扎实履责。各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坚持抓细抓实抓长抓常,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党组书记要切实把主体责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抓主体责任工作不严、不力、不重视的,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和工作约谈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的合力。主体办挂靠的办公室为单位常设机构,工作专班人员为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科(股)室负责人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完善主体责任工作记实内容,按记实内容收集文件资料。确保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领导带头、干部履责担责的责任体系。

  3、建管结合,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重点审计工作安排》、《六项坚决整治的通知》等制度,制度涵盖审计管理、审计执法、质量考核、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划分责任抓

  履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履职尽责痕迹化、监督考核民主化。涉及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进展和大额资金开支事项,必须经过调查摸底、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和最终决议,达到推进风险防控的目的。同时,要狠抓执纪监督工作,审计组进点前,分管领导必须集中与审计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全面掌握项目重难点、提醒廉洁从审事项;审计组进点后,分管领导要定期督查,加强对审计现场、审理质量、外部审计力量的日常监控,科学预警;督查专班要加强动态巡查,实行“双报告制度”,每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必须回交审计报告和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的报告,而且都要通过审理随项目立卷归档。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要进行全覆盖、全领域自查自纠,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力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类似情况不重复发生。

篇四: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单位工作作风不实负有

  

  年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情况汇报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一环。落实主体责任有一个从面到点,再从点到面的过程,需要统筹把握好抓重点与抓全面的辩证关系,把握好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全面深入、形成政治自觉的实践节奏和工作规律。当前在重点突破阶段,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需要重点解决好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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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和处理落实“两个责任”与解决“为官不为”之间的关系。关于二者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观点,有一些人认为“落实‘两个责任’导致‘为官不为’的现象”,也有一些人认为“两者关系微妙,须把握好度,防止为官不为”。事实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推动纪律和作风转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目的就是要破除“为官不为”现象。这两者在政治逻辑上本不是一对矛盾,但在实践中却成为一个问题。事实上,“为官不为”顽疾不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结果。近年来已经处理了不少“庸官、懒官、不作为官”,但是仍然难以禁绝,根本原因还在于管党治党不够严、不够紧、不够硬,问责不够到位。治理不作为,一要强化问责,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倒逼,强力治标;二要从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着手,追究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抓治本。只有在“入口”上把好关,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作为”,这就要求在处理违纪干部时,还要考虑当初的提拔人、推荐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破解“为官不为”,不是要削弱落实“两个责任”力度,而是要更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正确处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党委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虚化、弱化、形式化,习惯让纪委代替党委来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纪委则被视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在一项调研中,有受访者认为“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纪委的事”,还有的认为“党委沿用过去的工作方式,不自觉地把工作交给纪委”。事实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党委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简单“浓缩”成纪委监督执纪那一摊事,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真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到日常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支持和领导纪委实施监督职能。各级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把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为纪委的一项基本职能。

  正确处理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之间的关系。纪委主体责任是一个系统责任,既包括党委集体责任,也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个体责任。落实责任制的前提在分解责任和分清责任,明确各个责任的界限。该由集体负责的,党委要负责;该由个人负责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分别负责。责任不清晰、边界不明确,就可能出现“个人责任集体负,集体责任无人负”的情形,结果导致责任制虚置,全面从严落实不到位。因此,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因地制宜设置毫不含糊的“责任清单”,包括党委(党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等,厘清责任内容和履职边界,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督促各自种好责任田。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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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单位工作作风不实负有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总结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总结

  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

  ___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___》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自查整改,现将本周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我局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二、加强学习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1、加强党规政纪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的专题学习内容,以学习党章、党规政纪教育为重点,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典型示范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观。

  充分利用机关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手册、廉政警示语等开展廉政文化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宣传民政廉政文化理念,展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

  2、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下属院所负责人、“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管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政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3、在本单位开展廉政自查活动,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一自查,并与单位全体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

  4、通过单位内部短信平台,提醒单位全体职工党风廉政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抓好督办考核。局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对民政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进行打分,年终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考核,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___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上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思想教育的“软约束”同制度规范的“硬约束”有机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方向”、促“有为”、树“形象”,争当“两为”干部。

  三是科学筹划部署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民政工作会议套开,做到民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部署。明确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出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建设生态民政的工作目标。

  四是层层落实职责。___倡廉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股室、下属单位及每一个工作岗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日期间慰问资金、物资的分配监督,加强对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了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节假日保障工作,确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扎实做好节日期间送温暖活动,组成多个检查组深入乡镇,重点开展慰问资金、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保证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七是加大明查暗访和责任追究力度。局党组成立多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纪律等明查暗访。每逢节假日后,局检查组均对全局工作纪律开展全面检查,严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和推动工作上来,推动了各项工作迅速启动、步入正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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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单位工作作风不实负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专题]。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1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2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3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4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学人智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5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6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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