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9篇

时间:2023-04-30 1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

  

  第二节

  流动资产项目解读与分析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一、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的内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具体的报表项目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注释:

  (一)按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分项列示货币资金。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应单独说明。(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交易性债券投资、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等类别,列示其比较期间的期末公允价值。

  应披露有限售条件或变现方面有其他重大限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及其金额。(三)列示应收票据的种类及其金额。

  列示期末金额最大的前五项期末已质押的、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四)分项列示1年以上应收未收的应收股利金额,对其中金额较大的,应分别被投资单位或投资项目说明每项应收股利未收回的原因和对相关款项是否发生减值的判断;对逾期应收利息,分贷款单位列示逾期时间及其期末金额。(五)分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列示这三类应收款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金额。对应收款项应说明如下事项: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若单独测试发现存在减值的,应逐项披露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其理由;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应披露该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确定该组合的依据。2.以前期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其原因、确定原坏账准备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披露本期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重组前累计已计提的坏账准备。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性质、原因及其金额。若实际核销的款项是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应单独披露。4.分项列示应收款项中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名称及对应的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期初额、期末额;如无此类欠款,也应予以说明。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应披露其内容和金额6.列示金额(按欠款方归集)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及其对应的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或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7.披露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包括应收关联方款项占应收款项总额的比例等。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列示其终止确认的金额,及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9.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分项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对应收款项应说明如下事项:报表附注的内容(六)应按不同账龄列示预付款项余额及各账龄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应说明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分项列示预付款项中预付持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名称及对应的预付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期初额、期末额。列示金额(按预付方归集)位列前五名的预付款项金额及其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本公司与预付单位关系、预付时间、未结算原因等。报表附注的内容(七)分存货类别列示存货期初、期末金额及对应的跌价准备,披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本期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本期

  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应予以披露。(八)金额较大的其他流动资产,应说明其内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三十七条

  披露本企业的关联方情况。第三十八条

  分别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托管、关联承包、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各项关联交易,披露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等情况。披露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二、货币资金项目分析内容分析企业日常货币资金规模是否适当?——资金规模与企业的资产规模、业务收支频繁程度、行业特点和企业运用资金的能力有关。分析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各明细项目的期末与期初数,以及变化较大的原因。案例:货币资金项目分析分析结论:从上表中可以看出,ABC公司本年度货币资金总量大幅下降,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也大幅降低。但货币资金期末持有量只要不是特别低,这种变动就是不重要的。该公司的本年期末现金占流动资产的15%以上,与同行业相比是一个很高的比率,一般不会影响公司的付现能力。注意:年初公司持有大量现金,可能是为即将支付股利或偿债作准备,一旦支付其余额就会降下来。

  2、交易性金融资产分析——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价分析重点: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对象,即被投资单位的结构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品种和类别结构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3、应收票据分析分析重点:1)应收票据的对象,即债务单位结构2)应收票据的时间结构3)应收票据是否已经被贴现或用于其他用途4、应收账款分析分析重点:1)应收账款的总量及其占总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观察资产结构是否合理——应收账款规模大小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方式、所处的行业和企业的信用政策。2)应收账款的对象结构,即债权人单位结构3)应收账款的时间或账龄结构,评估应收账款的风险及其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4)应收账款被用于抵押或其他用途的情况如:商品流通企业、零售行业大部分的销售业务属于现金销售,广告业一般多采用预收款,工业企业赊销方式比较多,形成商业债权。5、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内容: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主要分析:其他应收款的构成、内容和发生时间,特别是其中金额较大、时间较长的款项。要警惕企业利用该项目粉饰利润通过报表附注分析应收款项注意的问题(1)有无利用应收账款虚构营业收入的现象。销售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分析有无利用应收账款虚构营业收入,粉饰利润的情况,可以从应收账款和应交税金的增长速度的比较来分析,如果存在应收账款增长很快,而应交税费没有增加的情况,则说明应收账款的增加是虚拟的,并没有相应的交易作基础。典型案例:不排除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愿意多交税款的情况,例如原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总裁沈太福通过发行债券,骗取广大投资者的资金,并许诺支付24%的利息,为了支撑这一骗局,让投资者确信其实力,在没有营业额的情况下,该公司主动向税务机关交纳了销售税款,并以此

  倒推出企业的营业额为2.05亿元。(2)有无隐瞒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少提甚至不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比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较为灵活和合理,是大部分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方法。但账龄分析法也给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利润操纵的空间,利润多时多提,利润少时少提或不提。例如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不提坏账准备,该公司1999年末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1221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358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0%,而当年的净利润仅为71万元,可见该公司为何对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不提坏账准备。案例:以下资料来源于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告P56徐工科技2005年其他应收款资料:分析结论:1、徐工科技应收账款有一半以上在一年以内,2005年末更是高达78.89%,但公司在2004年以前采用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是不分账龄,按统一的比例10%计提,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账龄分析法。建议公司通过对每一账龄段的资料进行抽样调查,确定坏账的几率,然后以样本推断总体,这样估算的坏账,相对而言更符合实际一些。2、2005年徐工科技变更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增加了企业的利润37,136,655.29元,当年净亏损127,546,582.54。(摘自徐工科技2005年报P54)2007年度实施新准则1、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并入其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其期末余额,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年以内0,1-2年10%,2-3年50%,3年以上100%2007年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案例:中兴通讯2004年应收账款分析一、中兴通讯公司坏帐的核算方法该公司的坏账确认标准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在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够收回的。并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应收账款(扣除应收关联公司款)的期末余额按账龄分析法提取坏帐准备,根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别采取不同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或费用化准备。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以期末应收账款(扣除应收关联公司款)扣除有确切证据表明可收回的款项之后的净额,按如下的比例计提:1~6个月0;6~12个月15%;12~18个月50%;18~24个月75%;24个月以上100%此外,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账款,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专项坏账准备。2004年度中兴通讯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应收账款净额为3,652,506千元,其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082,111千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429,605千元。

  二、2004年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变更中兴通讯公司在2004年度在参照国际著名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率水平后,按照谨慎性原则的会计要求,从2004年1月1日起,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作了如下变更:变更前:以应收账款余额为基数,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方法如下:账龄变更前的计提比例:1年以内0.5%;1~2年3%;2~3年5%;3年以上10%。变更后:以期末应收账款扣除应收关联公司款及有确切证据表明可收回的款项之后的净额,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方法如下:账龄计提比例:1~6个月0;6~12个月15%;12~18个月50%;18~24个月75%;24个月以上100%。案例:中兴通讯应收账款分析由于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减少了该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346,470千元,减少2004年12月31日净资产346,470千元。变更后应收账款合并数明细列示如下(单位:千元):本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849,472千元,增长率为83.84%,主要是由于企业规模扩张,销售量扩大而相应增加的应收账款,故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总额的比例高达86.08%。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的变更造成2004年度计提坏帐准备金额增加,从而使2004年度的净利润减少了346,470千元,占合并报表当年度净利润1,008,870千元的34.34%,对当年度的净利润影响较大。对企业其他收款和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当年度也发生了变更,这里不再赘述,企业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变更减少2004年度净利润126,776千元,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变更增加2004年度净利润7,299千元。三项坏账计提比例的变更对净利润的总影响为:使净利润减少465,947千元,占净利润总额的46.19%。分析结论:中兴通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的变更原因是为了更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应收账款账龄的划分更加细致,更加谨慎,但企业变更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制定仅仅根据国际著名同业公司的比例,是否符合企业的真实状况,不得而知,对此项会计变更存在质疑。另外,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年度的利润影响非常大,对当年度的所得税和净利润的影响也较大。虽然企业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在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但变更目的有平滑利润、调低当年利润和避税的嫌疑,应特别提醒报表使用人注意。

  (3)“其他应收款”是否成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钵盂”,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的现象比比皆是,主要手段如下:大股东贷款,上市公司买单。大股东或其关联企业从银行贷款,让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最后大股东赖帐,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这样就等于大股东间接从上市公司套走了一笔资金。例如:被大股东掏空的猴王股份公司,从1997年至2000年初,为大股东猴王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达到2.44亿元,而其总资产在2000年底也不过为4.7亿元,超过一半的资产要为大股东还债,加上猴王集团的其他欠款,猴王股份最终资不抵债,淡出市场。(猴王集团于2001年2月宣告破产)主营业务为焊接材料、焊接设备、机械、电器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2001年3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猴王股份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补充说明:一是因猴王集团公司宣告破产,ST猴王对猴王集团的5.9亿元应收款形成损失,为猴王集团提供的4.2亿元担保成为直接负债,直接导致ST猴王严重资不抵债。二是ST猴王由于经营萎缩,核心企业已完全停产,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据猴王股份2000年中报反映,1995年4月28日至2000年7月22日,重大已审结诉讼案件达28起,涉诉金额达3.58亿元,均无力偿还。三是ST猴王拖欠金融机构大量债务无法偿还。2001年3月据ST猴王反映,剔除已涉诉的3.58亿元债务外,还有约3.36亿元的债务(不含利息)。其中包括华融、信达、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工商银行等多家债权人。四是华融多次催收债权无任何结果。2000年8月,华融多次派人赴ST猴王,要求其进一步确认债权,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但ST猴王不仅未偿还分文债务,且拒绝签收债权催收通知,并表示企业已停产,尚拖欠职工工资,无力偿还华融债权本息。(3)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手段二假合作投资,真转移资产。此方法多是以投资

  某一项目为名,上市公司与同属于某大股东的一家控股子公司合资成立一家新公司,大股东的这家控股子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控股地位。而实际上的项目不过是幌子,大股东利用它在新公司的控制地位将上市公司的出资转移走。这种方法在房地产类上市公司运用得比较普遍,一般是上市公司出现金,大股东出地,项目或真或假,主要目的是将资金和资产从监管比较严的上市公司转移到新的合资公司,然后大股东再将资产从合资公司里转移走。这种手法比较隐蔽,会计师不容易查清楚其中的猫腻。(3)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手段三自家人理财,肥水不外流。随着上市公司圈钱规模越来越大,闲置资金增加,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委托经营得越来越多,有的大股东就让上市公司将资产委托给自己或与其有关联的金融企业经营,变相将上市公司资产交给大股东手里。例如东北一家发电企业,在从大股东资产剥离出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以后,由于本身效益较好,大股东就利用控股地位,最后居然让该企业做出了将全部资产委托给大股东经营的决定。企业的收入全部来自于大股东的委托费,企业完全任大股东摆布,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4)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手段四大股东打白条,直接从上市公司“借”款。有的控股股东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打了个招呼,或者写了一个借条,一笔资金就直接从上市公司流入了大股东的口袋里。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问题,大股东一股独大,而且在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不能三分离的企业。例如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三九集团就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直接从上市公司“借”走了24亿元,占三九医药资产的96%,等于掏空了三九医药。2007年9月国资委钦定由华润集团战略重组三九集团,44.57亿元用以清偿全部集团层面和三九医药层面重组债务本金、三九医药层面欠息以及诉讼费。重组后三九医药的负债不到6亿元,比以前的流动负债总额约49亿降了716%。

  上述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手段不仅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进而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且由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

  发生的资金占用金额、收费标准等往往不能做到事先公告,投资者无法对其合理性进行判断。以上行为在会计处理上大多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来完成,因此分析该项目的金额及其占总资产的比重,就可以分析大股东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蛛丝马迹。分析其他事项:反映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的赊账比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赊账比率=期末应收账款/当期主营业务收入该比率变动较大或比值较高,表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应收账款,而赊销存在不确定性,款项的可收回性将极大的影响公司盈利的质量。同时利用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来衡量赊销收入的可收回性和周转速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企业收款速度快,偿债能力强。其不正常的大幅降低,表明企业的资金回笼和周转存在一定问题。如:四川长虹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案例:无锡小天鹅2002年应收款项分析案例:无锡小天鹅2002年应收款项资料案例:无锡小天鹅2001年应收账款资料案例:无锡小天鹅2002年应收账款资料案例:无锡小天鹅2002年其他应收款资料案例:无锡小天鹅2001年其他应收款资料案例:无锡小天鹅2002年其他应收款资料分析结论:(1)2002年小天鹅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是按照附注中所确定的标准提取的。由于无锡小天鹅制冷电器和小天鹅天爱电气公司正处于清算过程,公司将他们所欠的款项(分别属于1年以内和2~3年的代垫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造

  成了其他应收款在一年以内提取61.14%,2~3年提取60.66%,而1~2年提取比例仅为20.77%的反常现象。(2)应收账款1~2年的部分提取金额高达2.17亿元,比例占欠帐的74.24%,这一项所提坏账占全部坏账准备的2/3,而附注中没有对此加以说明,仅以样本推断总体的方法为由给予含糊的描述,应引起大家注意。上述原因可能有两个:其一是欠帐1~2年公司里面确实有已经处于清算中的,或者处于财务危机之中的;其二是小天鹅公司通过坏账准备科目调节利润。该公司2001年亏损0.57亿元,2002年公司看扭亏无望,干脆通过多计费用,将部分收益在坏账准备科目中储备起来,造成了2002年亏损4.18亿元,等2003年再将其转回。形成第三年扭亏为盈的局面,从而避免被摘牌。(2003年小天鹅盈利3500万左右,见年报)分析结论:(3)集团公司大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源。小天鹅公司其他应收款欠款金额前5名的累计总欠款金额达到1.1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总余额的47.29%,而前五名的欠款公司都是该公司的关联方。特别是小天鹅制冷电器公司从该公司借款3298万元,时间为一年以内的代垫款,而不到一年,该公司就陷入清算的困境之中,让人不能不怀疑其借款的目的,在借款之初就没打算还。审计意见公司说明:5、存货分析分析重点:1)存货数量及其占总资产或流动资产的比重;2)存货的品种和类别结构;3)存货的时间结构4)存货的质量;案例:无锡小天鹅2002年末存货分析案例:无锡小天鹅2002年末存货资料存货分析结论:通过2002年和2001年的期末存货库存比较可以看出:(1)该公司存货库存量增加很大,2002年较上年增加了2.8亿元,增长了66.9%,根据报表附注披露这主要是新设控股子公司销售空调、冰箱等而增加非洗衣机商品库存所致,说明该公司销售的增长低于生产的增长。(2)2002年的减值准备比上一年增加了1.15亿元,增长近17倍,而且准备的增加有两种可能:库存商品确已过时,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导致市价的巨幅下跌;二是本年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部分利润存储起来,等第二年再予转回,该公司2002年亏损4.18亿元,仅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就“贡献”了3.32亿元,占全部亏损的80%,为今后的“扭亏为盈”奠定了基础。屯粮时代?现金为王?去年四季度以来,随着通胀的不断加剧,大宗商品涨价趋势明显。对此,上市企业纷纷加大存货储备,以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而存货激增的态势在今年一季度达到高峰,Wind统计数据显示,2182家上市公司今年一季度账面存货金额合计高达3.5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有可比数据的1833家上市公司一季度存货金额为3.49万亿元,同比增长35.3%,环比增长了9.6%。对部分高存货的企业来说,若其主营产品市场出现波动造成需求低迷,则堆积的大量存货将无法迅速变现,企业利润将遭受影响。

  屯粮时代?现金为王?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已经披露中报的1943家上市公司中(剔除ST股),共有958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占比达49.31%。此外,更有1131家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出现下滑。与此同时,过度囤积的原材料和产成品也加大了企业的去库存化压力,服饰、化纤等存货高企为迅速去除库存积压,不得不以降低产品价格方式加快存货周转,但公司毛利率也将因此降低,影响盈利能力。屯粮时代?现金为王?随着美、欧债务危机的爆发和全球经济增速下滑影响,大宗商品走势疲软,部分原材料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

  滑,已触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条款。二季度,棉花、锌铜等有色金属、石油、化纤价格开始下跌,前期储备丰富的上市公司纷纷因存货跌值不得不计提高额的资产减值,未来业绩恐因此受到影响。比如:罗平锌电(002114.SZ)因锌价格大幅走低,半年报中计提4000万元资产减值,直接导致亏损额度由此前披露的1800万元至2300万元大幅扩大至8237.37万元。

  科龙电器(000921),全称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曾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制冷家电企业集团之一,主要开发、制造电冰箱、空调、冷柜等电器产品及相应配件业务,在国内冰箱及空调市场均占有重要地位。

  公司产品“容声”牌冰箱在连续七年的评比中获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称号。

  所处行业的现况:中国的家电行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中国家电品牌在进一步集中和消亡。科龙电器案例:1992年1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1996年7月,发行459,589,808股境外公众股在香港上市交易;1998年度,公司获准发行1.1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99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1年11月,公司将其所持广东科龙的20.64%的股份转让给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顾雏军入主科龙董事会。2005年4月28日,科龙电器(000921)2004年年度报告突报6416万元亏损,而且被审计师德勤华永出具保留意见;5月10日,科龙电器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12日,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德勤表示不再担任格林柯尔科技和科龙电器的审计师;8月,广东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及其他8名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部门正式拘捕。

  公司发展历程

  2008年1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龙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主犯顾雏军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除被告人曾俊洪被宣告无罪外,同案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不等。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向江西科龙合计赔偿1.65亿元。

  2005年9月,海信通过“代理销售加协议收购”的形式进入科龙2006年年底,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海信科龙不仅在2005年当年就成功地恢复了生产经营,而且通过逐步理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等合作伙伴的关系,成功地使公司的生产、销售、研发、财务管理等经营工作全面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2007年,海信科龙的销售收入达到创历史最高纪录的88.22亿元,盈利2.5亿元。2008年以来,家业行业整体经营环境欠佳、销售同比出现大幅下滑,但海信科龙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仍达到50.48亿元,利润总额为7720万元。

  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科龙电器2004年的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在收入确认方面:

  “贵公司2004年度已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共计人民币843,640万元,包括对中国境内两家客户的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57,600万元,其中人民币4.27亿元发生于2004年12月。以上其中一家新客户2004年12月确认了人民币2.97亿元产品销售收入。我们未能从这两家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确认,我们也未能确认与这一新客户的交易的真实性。2004年度对这两家客户的全部产品销售收入中,截止2004年12月31日和审计报告日尚未收款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76亿元和5.56亿元。因此,我们未能

  取得足够证据以证实这些收入的真实性,或200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合并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是否在存在重大差错。”

  通过与科龙电器2002、2003年的历史数据相比较,2004年,在没有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投入的情况下,其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并没有随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并且应收账项的增长幅度大于货币资金。

  如此高的收入却没有相应的货币资金与应收款项的增加,我们怀疑科龙公司2004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有虚假成份。科龙电器案例: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对比图

  科龙电器在2001年提高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当年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约3.24亿元。2002年降低计提比例,当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21亿元,而同年的净利润为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这一项,就已经可以使企业产生巨额收益。

  科龙电器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操控利润。

  1.01亿元。仅

  我们认为,

篇二: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篇三: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讲义

  第一部分:准则制定背景

  第二部分:准则重要内容解读以及新旧对比

  第三部分:例题讲解

  第四部分:总结

  第一部分

  准则制定背景

  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涉及的终止确认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随着企业结构化融资交易(例如,资产证券化、信托、债券买断式回购等)创新步伐的加快,这方面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美国会计准则第156号针对金融资产转让做出了专门的规定。

  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也用了较大篇幅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做出规范。

  本着国际趋同的原则,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构建中,也基本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而单独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做了规范。

  第二部分

  准则重要内容解读以及新旧对比

  “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之重要内容:该准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对于金融资产转移,根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确定是否终止确认:1.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3.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应按照其是否仍控制该金融资产,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判断和处理。

  一、以下例子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补充:关于期权的简单介绍:金融期权(FinancialOptions)是指以基础资产(股票、实物等等)为标的物形成的衍生合约,在金融期权交易中,期权合约的购买者(多头)向期权合约的出售者(空头)支付一定的费用后(期权费或保险费),就获得了能在末来某特定时间或某一特定时期以某一特定价格(协议价格)从期权合约出售者买进或向期权合约出售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的选择权利。期权按照交割时间划分为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按照交易头寸划分为四种,如下图:

  价内期权和价外期权的介绍

  对于看涨期权而言:当基础资产价格S大于执行价格X时,为价内期权(也称实值期权)。此时,期权价值=(S-X)+期权的时间价值(也称等待价值);而当基础资产价格S小于执行价格X时,为价外期权(也称虚值期权),此时期权只有时间价值。对于看跌期权而言则相反:当基础资产价格S小于执行价格X时,为价内期权(也称实值期权)。此时,期权价值=(X-S)+期权的时间价值(也称等待价值);而当基础资

  产价格S大于执行价格X时,为价外期权(也称虚值期权),此时看跌期权只有时间价值。

  二、以下例子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三、企业对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转移,应当判断是否放弃了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应当重点关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说明转入方有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同时表明企业(转出方)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从而应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2.转入方是否能够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应当关注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即使合同约定转入方有权处置金融资产,也不表明转入方有“实际能力”。

  3.转入方是否能够单独出售所转入的金融资产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销售加以限制(是否可以自由地处置所转入金融资产),主要关注是否存在与出售密切相关的约束性

  条款。比如,转入方出售转入的金融资产时附有一项看涨期权,且该看涨期权又是重大价内期权,以致于可以认定转入方将来很可能会行权。在这种情况下,不表明转入方有出售所转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

  金融资产转移的分类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部分发生转移的三种情形

  (一)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二)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三)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同时按以下公式确认相关损益: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

  加: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如为累计损失,应为减项)

  减: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的损益

  2.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因转移交易收到的价款+新获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转移获得服务资产的公允价值-新承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因转移承担的服务负债的公允价值

  其中,新获得的金融资产或新承担的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

  期合同、互换等.3.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或损失,是指所转移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移前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累计额。

  4.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根据准则第十五条规定,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资产转移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不能将金融资产与所确认的金融负债相互抵销。比如,企业将国债卖出后又承诺将以固定价格买回,因卖出国债所收到的款项应单独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第三部分

  例题讲解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原则的10个具体例子

  1、回购协议和证券出借——按照固定价格回购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

  A公司将他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80万的价格转移给B公司,但是同时约定三月后以85万的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该金融资产为90万。由于A公司没有转移该金融资产的风险也没有转移该金融资产的报酬,A公司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该笔交易视为证券抵押融资。

  2.以公允价值优先回购售出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A公司将他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80万的价格转移给B公司,但是同时约定三月后可以优先以该金融资产的当时市场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万。由于A公司仅仅获得优先按照公允价格回购的权利,A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

  3.洗售交易:终止或者不终止确认,视初始交易是否公允而定。

  A公司将他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80万的价格转移给B公司,但是不久后即回购了该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万。该情形下判断该金融资产是否转移,应当判断初始交易是否公允,即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格是否接近80万来定,如果初始交易公允,可以在初始交易时进行终止确认。

  4.深度实值的卖权和买权:不终止确认。

  A公司将其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以20万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同时A公司拥有一项看涨期权,并且该看涨期权为重大价内期权(即股票现价远大于执行价格的买权)。在该情形下,由于A公司很可能在未来行权,因此,A公司不得终止确认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另外,如果在转让过程中,B公司获得了一项重大实值卖权,A公司也不得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5.深度虚值的卖权和买权:终止确认。

  A公司将其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以20万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同时A公司拥有一项看涨期权(买权),并且该看涨期权为深度虚值期权(即股票现价远低于执行价格的买权)。在该情形下,由于A公司不可能在未来行权,因此,A公司应当终止确认

  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另外,如果在转让过程中,B公司获得了一项重大虚值看跌(卖权),A公司也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6.和多头买权相对应(既非深度实值也非深度虚值的期权):如果该资产在市场上没有替代性,则不终止确认,否则则终止确认。

  A公司以10万的价格将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转让给B公司,同时A公司拥有一项买权,其执行价格接近股票价格,如果该股票在市场公开交易,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否则不终止确认。

  7.和企业开立(空头)卖权相对应(既非深度实值也非深度虚值的期权),且该资产不容易获得:视卖权的价值而定,卖权有足以阻止受让人出售此资产,继续确认该资产,否则终止确认。

  A公司以10万的价格将他的金融资产(股票)转让给B公司,同时B公司拥有一项卖权,其执行价格接近股票价格,并且该股票在市场没有公开交易,不容易收购该股票。在该情形下,要判断该卖权的价值,如果卖权价值很大(买方即B公司会行使这种期权),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否则终止确认。

  8.账户清算协议是一种无条件的回购期权(买权),只就回购涉及的金额不终止确认。

  A银行将他的贷款资产的账面金额总额为100万,且所有单项贷款都可以被赎回,但是,可回购的贷款总金额不能超过10万,则90万的贷款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9.提供财务担保的金融资产转让:就金融资产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金融资产。

  A公司将他的50万应收账款以账面价转让给B公司,同时提供了40万的财务担保,除此以外没有其它追索义务。因此A公司应该按照40万的金额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金融资产。如果担保金额超过50万,则按照50万继续涉入。

  10.与公允价值卖权或者买权或者远期协议相对应的资产。如果期权的执行价格等于

  回购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则转让时应终止确认该资产。

  A公司以10万的价格将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转让给B公司,同时A公司拥有一项买权,其执行价格为该股票到时候的公允价值,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此外,当B公司拥有类似的卖权时,处理方法相同。

  例1: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A企业拥有一项对B企业的债权,使得A企业有权在一年以后向B企业收取5000元的现金,而后A企业把该项债权转让给了C企业以获得C企业的一批存货。对于该债权的履行,A企业没有对C企业提供任何担保。这种情况下,A企业把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无保留地转移给了C企业,属于金融资产转移,A企业应该终止确认已经转让给了C企业的5000元债权。

  例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转移

  A企业持有B企业的少量股票,这些股票原来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2005年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3000元,并按其调整了账面价值。该股票系半年以前以10000元购入,根据规定,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因此已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累计利得为3000元。2006年1月1日,企业将该股票出售,获得现金14500元,则企业应当计入转让当期的损益为:14500+3000-13000=4500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450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3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000投资收益450例3:贷款全额转移

  A银行源生了一项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利率为10%,期限为5年的人民币贷款组合,其公允价值为2210万元人民币。

  A银行将此贷款组合以22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转让合同中规定,A银行不须对该贷款提供任何服务,同时A银行还获得了一个从受让者手中购买所售贷款的期权(假定该期权为深度虚值期权)。该期权的公允价值(属于期权的时间价值)为10万元人民币。

  分析:

  由于A银行已将该项贷款的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转移,并且A银行转让过程中仅获得一项深度虚值看涨期权,根据准则规定,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条件。

  因此A银行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收益计算:

  A银行转移的贷款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人民币,收到的总对价为2210万元。A银行因为此项贷款转移应确认的当期收益为210万元人民币。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单位:万元):

  收到的现金:2200加:获得的金融资产

  (买入期权):10减:承担的金融负债

  (无追索义务):0收到对价合计:2210减:所转移资产的账面价值:2000应确认收益:210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单位:万元):

  借:库存现金220衍生工具——买入期权10贷:贷款200投资收益——贷款转让收益210例4:部分利益转让的会计处理

  B企业以90万元的价格按比例售出90%的贷款利息,该项贷款利息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人民币,账面价值为110万元人民币。B企业预计将来的服务利益足以补偿其服务义务。即B企业不存在服务性负债。

  分析:由于B企业已经将该项贷款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根据准则规定,符合金融资产的部分转移的条件,且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资产,并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整体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确认终止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B企业贷款利息的总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售出的比率为90%,则剩余部分的公允价值为100×10%=10万元。中止的账面价值部分为110×90%=99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损失为99-90=9万元。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90投资收益9贷:应收利息——贷款利息99第四部分

  总结

  一、影响与问题

  根据规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都应该按照《金融资产转移》准则的规定来确定一项金融资产是否发生转移,以及在发生转移时做出适当的会计处理,从这一点上来说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在运用该准则时,针对相同的业务,并不会出现重大差异。

  但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结果将会直接影响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这使得上市公司在决定保留或者处置一项金融资产时会更多的考虑这项交易将会对股价造成的影响。此外,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的金融企业,例如银行、保险公司,由于业务的特殊性,这些企业将受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要大于其他的企业。

  该准则丰富了资产负债表表内确认的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要求,当且仅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才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当与一项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回报已经实质上发生转移,而且企业没有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权时,企业应该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因此,企业应将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合同权利和义务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其他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也要求在表内核算,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将更加丰富,提供的信息将会更加全面。

  二、意义

  《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对相关业务的处理已经基本趋同,这给我国企业寻求海外上市提供了方便,也减少了报表转换的成本。

篇四: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

  

  精心整理

  商业保理企业相关会计处理

  一)

  会计科目设置

  1.增设科目“1124应收保理款”。本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时,以不超

  精心整理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或开展非融资保理业务履行担保责任

  支付代偿的款项。在本科目下应设置“回购保理业务本金”、“买断保理业务本金”、“未

  确认买断保理收益”、“再保理业务本金”、“逾期未偿还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

  款”等科目。

  a)融资保理业务

  i.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借:

  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贷:银行存款;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归还的融资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转入逾期,借:

  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

  贷:

  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ii.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

  借: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贷:银行存款

  按买断保理收益,贷:

  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按照需退还转让人的金额,贷:

  应付账款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精心整理

  支付需退还转让人金额时,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商业保理企业履行垫付款

  义务的,按照退还转让人的金额,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并将未收回的保理款转入逾期,借:

  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

  贷: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iii.再保理业务。

  将受让的应收账款再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按收到的再保理融资款,借:银行

  存款

  贷:

  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

  再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借: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或

  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再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商业保理企业履行垫付

  款义务的,按代偿金额,借: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

  贷:银行存款

  并将未收回的保理款转入逾期。

  b)非融资保理业务

  在非融资保理业务中履行垫付款义务的,按垫付金额,借:

  应收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垫付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2.在“应收利息”科目下设置“应收保理利息”、“逾期保理利息”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开

  展融资保理业务应收取和逾期未收取的利息。

  期末,按保理合同条款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

  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

  贷:

  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实际收到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

  转让人逾期未支付利息的,按逾期金额,借:应收利息-逾期保理利息

  贷: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

  转让人日后支付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逾期保理利息。

  3.资产负债表日,商业保理企业应当对应收保理款、应收保理利息以及其他保理业务相关

  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4.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置“保理利息收入”明细科目,核算融资保理业务确认的利息收入。

  期末,按实现的利息收入金额,借:

  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贷:

  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按合同约定预收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期末,按照实现的利息收入金额,借: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商业保理企业实现的与保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费、手续费、佣金等收入,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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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5.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设置“保理利息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为开展

  融资保理业务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委托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及其他合法途径获得

  融资应支付的利息。

  期末,按融资应付利息,借:主营业务成本—保理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

  商业保理企业发生的与保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可根据

  需要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6.商业保理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行应收保理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

  按计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金额,贷:长期应付款,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根据专项计划转付回收款,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按确认的摊销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保理利息支出

  贷:

  未确认融资费用。

  根据专项计划赎回资产,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7.设置“6503提取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2603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核算商业保理企

  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比例对应收保理款中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计提的风险准备金。

  资产负债表日,按应计提的风险准备金,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借:提取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

  贷: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

  本期应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大于

  “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科目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

  额计提;应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小于

  “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科目账面余额的,应按

  其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财务报表列报。

  1.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应收账款”项目下单独设置“应收保理款”项目,反映企业发

  放的保理款,该项目应当按照“应收保理款”科目的期末账面价值列报;在资产负债表

  负债方单独设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风险准备金,该项目应当

  按照“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的期末账面价值列报。

  2.我市商业保理企业应结合行业特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重点披露如下内容:

  (1)

  披露与保理业务相关的风险信息,包括净资产、风险资产、或有负债、不良应收账

  款比例、风险准备金、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外部融资、监管评级等。

  (2)

  披露“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应收利息”、“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主营业

  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保理利息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变动情况(格式见附件)。三)备查登记

  在非融资保理或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商业保理企业履行垫付或回购义务后,应将所涉及的应收账款纳入不良应收账款管理,设置备查簿,对相关信息进行逐笔登记。

  附件

  财务报表附注重点项目参考格式

  表1.应收保理款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再保理业务本金

  逾期未偿还保理款

  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

  其他

  合?计

  表2.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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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心整理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应收保理款

  应收保理利息

  其他

  合?计

  表3.应收利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应收保理利息

  逾期保理利息

  其他

  表4.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融资保理风险准备金

  表5.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有追索权保理(回购型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型保理)

  年末余额

  其他

  合?计

  表6.主营业务成本—保理利息支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金融机构贷款

  委托贷款

  发行债券

  股权融资

  其他

  合?计

  表7.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应收保理款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其中:回购保理业务

  买断保理业务

  再保理业务

  应收保理利息

  其他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合?计

  上述列表项目中“其他”,可由商业保理企业根据实际业务确定具体名称

  精心整理

篇五: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篇六: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xx)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公允反映xx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006》、《银行会计制度(2009修订)》(农发银发〔2009〕246号)、《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暂行办法》(农发银发〔2013〕69号)及xx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xx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第三条

  基本核算规则。

  (一)作为发起机构时的核算规则。

  xx作为证券化发起机构时,应按照证券化信贷资产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不同,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xx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通常指

  90%或者以上的情形)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并将该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xx保留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不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转让该信贷资产收到的对价,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在随后的会计期间,xx应当继续确认该信贷资产的收益及其相关负债的费用。

  3.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并放弃了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权时,应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保留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权时,在继续涉入的程度内确认资产和负债。继续涉入该信

  贷资产的程度,是指该信贷资产价值变动使我行面临的风险水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表明xx放弃了对所转让信贷资产的控制:

  (1)

  xx与该信贷资产实现了破产隔离。

  (2)

  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能够单独将该信贷资产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该项出售加以限制。

  (二)作为服务机构时的核算规则。

  在证券发行后,xx按照协议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接受受托机构委托管理证券化贷款时,应将已实施证券化且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单独登记,单独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报告

  (三)作为投资机构时的核算规则。

  xx在按照协议取得部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价款确认一项证券投资,并按照xx有关证券投资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条

  风险、控制权及公允价值评估。

  (一)关于风险和控制权的评估。

  xx应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行内相关部门采用合适的方法识别并评估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转移出去的风险和xx仍保留的风险。同时,根据证券化协议文本约定的相关内容以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意见书,对证券化信贷资产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形以及转移后是否对信贷资产具有控制权等作出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关于公允价值的评估。

  证券化交易中产生的新资产和新负债、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如存在活跃市场,按照其活跃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由总行投资部门委托中介机构或与资金计

  划部门等其他业务部门采用适当的估值模型进行计算,以计算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如上述方法均无法取得公允价值,则按照证券化交易涉及的资产、负债以合同金额或交易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第五条

  会计科目设置。

  (一)

  增设“145应收款项金融资产”科目,用于核算xx持有的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并在该科目下增设“14501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14502其他”二级科目,分别用于核算xx持有的应收款项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金融资产。

  (二)

  增设“146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科目,用于核算xx在证券化交易中保留部分风险并对信贷资产控制时产生的继续涉入资产。本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其他长期资产”中反映。

  (三)

  增设“458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科目,用于核算xx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对应的负债。本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其他长期负债”中反映。

  (四)

  增设“459信贷资产担保融资款”科目,用于核算xx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或证券化业务时,由于保留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被视为以担保融资方式收到的受托机构(或受让方)支付的款项。本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其他长期负债”

  中反映。

  (五)

  在“425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42514应付证券化贷款本金”和“42515应付证券化贷款利息”二级科目,分别用于核算xx实际收到的应支付给信托机构的本金和利息。

  (六)

  在“715投资收益”科目下增设“71505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二级科目,用于核算xx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支持证券获得的收益。

  (七)

  增设“970托管证券化贷款”表外科目,用于核算xx受托管理的证券化贷款本金。

  (八)

  增设“971应收证券化贷款利息”表外科目,用于核算xx受托管理的证券化托管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

  第六条

  xx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时,应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区分证券化信贷资产性质属于终止确认、担保融资或继续涉入三种情形分别进行核算。

  第七条

  信贷资产终止确认情形下的核算。

  信托设立日(即信贷资产转让日),根据总行投资部门提供的经有权人签批的风险和报酬转移评估报告,应将证券化信贷资产终止确认的,总行营运中心在收到受托机构实际汇入的发行资金,核对无误后,应将终止确认的信贷资产账面价值计入“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并将截止转让日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资产转让收取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损益。会计分录: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其他营业支出—其他支出(当确认损失时)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系统内存放短期款项

  其他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当确认收益时)

  经办行应根据总行投资部门的书面通知对证券化信贷资产终止确认,按照全额收回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借: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系统内短期款项

  贷:××

  贷款

  对于终止确认的贷款,原已提取减值准备的,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也应一并转出。

  第八条

  担保融资情形下的核算。

  (一)

  信托设立时的会计处理。

  根据总行投资部门提供的风险及控制权评估报告,xx保留了证券化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应将信贷资产仍留在表内核算,收到的受托机构实际汇入的款项作为担保融资款处理。总行营运中心会计分录: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信贷资产担保融资款

  经办行不需进行账务处理,但应根据总行投资部门等业务部门的规定对已设立信托的贷款予以记录。

  (二)

  信贷资产存续期间的会计处理。

  1.在贷款存续期间,经办行仍应按照自营贷款的核算要求对已设立信托的贷款进行核算。

  2.总行营运中心根据投资部门提供的经有权人签批的担保融资利息单据等进行核算。会计分录: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三)

  担保融资到期时,总行营运中心应根据投资部门提供的经有权人签批的相关单据进行终止确认担保融资款。会计分录:借:信贷资产担保融资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九条

  继续涉入情形下的核算。

  (一)

  信托设立日,根据总行投资部门提供的经有权人签批的风险和报酬转移评估报告,因设立次级权益、提供担保等确认属于继续涉入情形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终止确认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外,总行营运中心还应根据投资部门提供的我行持有的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账面价值,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负债。会计分录:借: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

  贷: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

  (二)

  信贷资产存续期间,当xx持有的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生减值时,总行营运中心应根据投资部门会同资金计划部门提供的减值金额减少继续涉入资产和负债。会计分录:借: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

  贷: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

  减值以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

  持有的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收回时,应终止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负债。会计分录:借: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

  贷: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

  第十条

  xx作为证券化贷款服务机构时的核算。

  (一)经办行计收证券化贷款本息时的会计处理。

  xx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负责管理证券化贷款,由经办行按照贷款服务合同约定进行贷款管理活动,按期计收证券化贷款本息。

  1.对已终止确认的证券化贷款,计收的本金及相关应收利息在表外进行核算。

  托管贷款时,表外登记:收:托管证券化贷款计提应收未收贷款利息时,表外登记:收:应收证券化贷款利息

  2.对未终止确认的证券化贷款,计收的本金及相关应收利息按照xx正常的贷款本金及相关应收利息进行会计处理。

  (二)经办行收到证券化贷款本息时。

  1.已终止确认的证券化贷款收到本息时。

  借:单位活期存款等—××

  企业客户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证券化贷款—本金

  —利息

  收到证券化贷款本息后,经办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最迟于次日将资金直接划付给证券化资金托管机构。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应付证券化贷款—本金

  —利息

  贷:单位活期存款等—××

  受托机构同时表外销记:付:托管证券化贷款付:应收证券化贷款利息

  2.未终止确认的证券化贷款收到本息后按照xx正常的贷款本金及相关应收利息进行会计处理。

  (三)服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总行营运中心收到服务费时,根据总行投资部门提供的经有权人签批的服务费收入相关单据,向指定分行划拨。

  总行营运中心会计分录:借:存放央行款项

  贷:待处理结算款项(或其他科目)借:待处理结算款项(或其他科目)

  贷:汇划资金往来(或其他科目)经办行会计分录:借:汇划资金往来(或其他科目)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第十一条

  xx持有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时的核算。

  (一)

  xx按照协议持有的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按照其交易金额作为入账价值的确认依据。会计分录:借:应收款项金融资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科目)

  (二)

  对于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总行营运中心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收账通知确认。会计分录:借:应收金融资产利息(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投资收益—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三)持有的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生减值时,总行营运中心根据资金计划等业务部门提供的经有权人签批的资产减值确认单,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贷: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持有的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收回的,总行营运中心根据投资部门提供的经有权人签批的交易确认单,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会计分录: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当

  确认损失时)

  贷:应收款项金融资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收益—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当确认收益时)

  第十二条

  xx对特定目的信托具有控制权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判断xx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信托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

  或间接设立。

  (二)

  xx具有控制或获得特殊目的信托或其资产的决策权。

  特殊目的信托是否因xx为融资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而直接

  (三)

  (四)

  xx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信托大部分利益的权力。

  xx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信托的大部分风险。

  第十三条

  未终止确认所转让信贷资产,或者按照继续涉入信贷资产程度确认某项资产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一)

  资产的性质。

  (二)

  仍保留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的性质(如信贷风险等)。

  (三)

  继续确认所转让信贷资产整体的,应当披露所转让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四)

  继续涉入所转让信贷资产整体的,应当披露所转让信贷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继续确认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各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七: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

  

  信贷资产转让会计处理

  1买断型出售方式下,转让方A银行收到转让价款时,会计分录应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500,00贷款损失准备3,400,00贷:贷款——已减值10,000,00营业外收入100,002受让方B银行会计分录应为:

  借:贷款——已减值6,500,00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500,00另外,回购型的转让文中没有作出会计处理,我认为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假设金额与上例相同:

  A银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500,00贷:拆入资金6,500,00B银行:借:拆出资金6,500,00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500,00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项下,债权人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由于回购型业务所转让的信贷资产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让方购回,所以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目前我国大力发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是一种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主体这种转移可以采用转让方式,也可以采用信托方式,由特设目的主体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方式。可以看出,信贷资产证券化区别于传统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之处即创新之处在于特设目的主体受让了该笔信贷资产以后,以该笔信贷资产的现金流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了受益证券。

  第一类:银行甲提供保证担保,后期贷款置换或备用贷款支持,信托公司新增贷款,过一定时期,转手卖给银行甲或银行乙。这一时期一般在几天至一年之内不等。

  信托公司卖出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信托公司承诺回购与完全卖断两种。信托公司一般是采取完全卖断,不愿意回购。

  这一类转让之所以发生,在于借款人具有相当实力,议价能力强,追求低成本资金。银行甲期望维护重点客户关系,囿于无法突破贷款利率下限,介绍信托公司首先介入,愿意提供担保,便于到期接回项目。或者因为过一定时期后,甲的存贷比下降,可以新增贷款,或客户在甲的借款额度已经下降,可以重新对客户贷款。同时银行乙缺乏优质项目,资金较多,愿意接受该信贷资产。

  第二类:银行存量贷款出售,信托公司买受:

  信托公司买受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原出售方附回购承诺、信托公司完全买断两种。第一种较多,许多信托公司已经与多家银行合作多次;第二种较少。

  这一类业务出现,是由于银行分、支行需要调节资产负债表,尤其是在月底、年底;创造中间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调整收入结构,完成内部业绩考核要求;为高端客户提供理财品种,信托公司受让贷款后,由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兼顾吸收储蓄存款;调整行业投向,分散贷款资产的地理分布;实施间接银团贷款,分散对单一客户贷款过度集中的风险。

  信托公司参与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逐渐增多,说明金融市场存在此类需求。相对银行之间直接转让,在信托公司参与下,信贷资产转让的灵活性大大增加。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八: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

  

  资产证券化abs_资产证券化及相关会计问题探讨

  问题的提出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创新,迄今尚无统一的定义。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所下定义,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卖方)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量资产被出售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或中介机构,然后由特殊目的实体SPE或中介机构用购买的组合资产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以获取资金”。

  ABS既不同于股票,又不同于一般的债券。这种新的金融产品,它不是基于发行者的信用,而是基于某一资产池所产生的收益或者说现金流,而且这种现金流是稳定并大体确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要比股票小得多,因为股票的未来收益依股份公司经营状况而定,而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也许表现很好,从而使持有人获取很大的收益;但也可能遇到很大的问题,从而使股价猛跌,使持有人蒙受重大损失,因此,这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产品。总体上其收益会高于一般债券。对于金融市场来说,金融产品的多样化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使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因而可以使更多的资金进入金融市场;也可以使筹资者有更多的融资工具,满足不同的筹资需求。ABS的进一步发展,不仅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给会计提出了新问题。

  资产证券化运作机制

  确定资产证券化的目标,组成资产池。原始的权益人先分析自身的融资需求,然后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通过自己拥有的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信贷资产进行清理分析,确定资产数,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成一个资产池。

  组建特殊目的实体SPE。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贷款组合,一般不通

  过原始权益人直接出售给投资者,为了获得专业分工的效益,原始权益人一般将贷款组合卖给一家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设计和发行的中介公司。特别需说明的是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受到侵害。SPE必须是一个不能破产的实体,应当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本身的不易破产性;与发行人之间的证券化资产买卖行为必须是“真实销售”。

  完善交易结构、明确各方权责。SPE确定后,即要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结构,与相关的参与者签订一系列的法律文件,明确证券化过程中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进行信用评级,安排证券销售。此时,SPE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ABS即资产证券化融资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且将评级结果公告给投资者,然后由证券承销商负责向投资者销售。

  向原始权益人支付买价。SPE从证券承销商获得ABS的发行收入后,然后按资产买卖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给原始收益人,此时,原资产的权益人已经达到了筹资的目的。

  ABS进入二级市场。通常以公募的方式进入二级市场,并且投资者都为散户,他们对证券的流动性又有较高的要求,ABS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

  积累现金流,对资产池实施投资管理。服务人负责收取、记录由贷款组合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款项全部存入受托人的收款账户。受托人开立以SPE为权益人的信托账户,在资产池积累的资金没有偿付给投资者之前;进行资金的再投资管理,以确保到期对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到期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对剩余现金进行最终分配。在每一个ABS的本息偿付日;由受托人或其他支付代理人将资金存入付款账户,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ABS期满时,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扣除还本付息、支付各项服务费后若有剩余,这些剩余资金将按协议在发起人和SPE之间进行分配。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

  (一)会计确认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确认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确认为一项销售业务作表外处理;二是确认为一项担保融资作表内处理。

  所谓表外处理,就是将发起人向SPE转移资产和

  SPE将发行资产支撑证券的收入支付给发起人作为一项“真实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来讲,就是将相关的证券化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作为成本列入利润表的相关成本项目;将发起人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获得的资金作为收入列入利润表内收入项目;将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和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起人将收入和成本、费用配比确认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损益。

  所谓表内处理,就是将发起人向SPE转移资产和SPE将发行资产支撑证券的收入支付给发起人作为一项“担保融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来讲,就是将相关的证券化资产仍保留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内,作为抵押借款的担保资产在附注中披露;将发起人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获得的资金作为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将发生的交易成本及相关费用资本化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发起人不确认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损益。

  对于同一笔资产证券化业务,两种会计确认方法的会计分录将是截然不同的。而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等规定的颁布,我国对于“真实销售”的会计处理原则进入了风险报酬分析法为基础,金融合成分析法为补充的阶段。判断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程度,根据其不同的转移程度采取不同的确认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和尚未转移的,用风险报酬分析法进行确认;对于仍保留重大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用金融合成分析法进行确认。在判断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实际转移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对于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

  转入方;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对“几乎所有”的定义为:“通常指

  95%或者以上的情形”。可见,我国会计准则对于利用风险报酬法进行判断资产转移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飞速发展,如提供担保、证券持有人保留追索权、发起人持有次级权益、看跌期权、看涨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出现,在实践中已经很难推出风险和报酬几乎全部转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篇九:资产证券化会计分录

  

  XX银行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核算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XX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XX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规程》(XX规[20XX]10号)、《XX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贷款服务管理办法》及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会计核算规程。

  第二条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第三条

  本会计核算规程仅适用于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信贷资产”均指企业信贷资产。

  第四条

  本会计核算规程属“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

  会计处理基本规定

  第五条

  根据本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承担的不同角色,相应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应

  —1—

  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风险报酬是否转移的原则判断被转移的信贷资产是否应当终止确认,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终止确认:

  1、如果本行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

  2、如果本行仍保留与转移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

  3、如果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

  4、如果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应该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信贷资产的程度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并相应确认继续涉入负债。

  (二)本行作为证券化后贷款的服务机构,需对代管理证券化贷款进行确认,并及时扣收本息,划付款项。

  (三)本行作为各档次(包括最低档次,下同)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者,需对所持有的证券资产按照投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四)根据以上原则,在信贷资产转让过程中,本行如持有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必须根据风险测算模型测量结果分三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2—

  1、经风险测算模型测算,本行预期因持有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所保留的风险在10%以下的,会计账务上销记信贷资产,并确认所持有的次级档投资;

  2、经风险测算模型测算,本行预期因持有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所保留的风险在90%以上的,会计账务上不能销记信贷资产;

  3、经风险测算模型测算,本行预期因持有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所保留的风险在10%-90%之间的,除了按上述第一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外,另外需按继续涉入所转移企业信贷资产的程度确认继续涉入资产与继续涉入负债。

  第六条

  在“520240应收款项类投资收益”二级科目下新增内部账户“400009应收款项类次级权益利息收入”,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持有应收款项类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三章

  业务核算

  第七条

  入池贷款转让的会计处理

  (一)

  信托设立日,总行收到受托机构划付的发行所得资金(扣除相关发行机构费用后)的处理

  1、本行收到受托机构划付的发行所得资金(扣除相关发行机构费用后)后,按收到的金额借记“110101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等科目,按发行费用借记“540330资产证券化业务支出”,—3—

  按发行资金贷记“224732-320010待处理信贷资产转让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110101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存款

  等科目(=证券发行资金-发行费用)

  借:540330资产证券化业务支出(证券发行费用)

  贷:224732-320010待处理信贷资产转让资金(证券发行资金)

  2、总行支付结算部将资金划付各经办分行,会计分录为:

  借:224732-320010待处理信贷资产转让资金

  贷:215501分行存放备付金等科目

  (二)

  信托财产交付日经办行的处理

  信托财产交付日,若证券化信贷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经办机构收到证券化专项资金后将信托财产交付日入池贷款余额结清,并确认信贷资产转让损益。会计分录为:

  1、经办机构收到证券化专项资金:

  借:111311存放分行备付金等科目

  贷:224732-0010待处理信贷资产转让资金

  2、原贷款余额结零,并确认信贷资产转让损益:

  借:224732-0010待处理信贷资产转让资金

  贷:1131/32/33单位短/中/长期贷款

  贷:522108信贷资产转让收益(所转让信贷资产的账

  —4—

  面价值小于转让所得款项之间的差额)

  或借:550708信贷资产转让损失(所转让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转让所得款项之间的差额)

  如由本行作为证券化信贷资产的贷款服务机构,应同时确认本行的代管理资产证券化贷款,会计分录为:

  借:19316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正常贷款

  贷:231191代理资产证券化业务资金

  (三)

  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本金提前偿还

  若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期间借款人归还部分本金,应划归受托机构所有。经办机构应于信托设立日收到总行划付的转让对价后,冲减提前归还的本金所对应的转让对价,并转入应付款,会计分录:

  借:224732-0010待处理信贷资产转让资金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

  各经办机构可在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科目下自行设置1000号以后的内部账,用于核算每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代收的贷款本息。

  冲减完所收到的转让对价后再按上述(二)结清入池贷款余额,并确认信贷资产转让损益。

  (四)

  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利息回收的处理

  如合同约定起算日后的利息归受托机构所有,且起算日至信

  —5—

  托设立日间借款人归还利息的,信托设立日,经办机构应冲销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之间已由本行确认收款入账的利息收入。

  经办机构:

  借:5101贷款利息收入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

  上述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间本行收到的归属于受托机构的贷款本金、利息应予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划付至受托机构在资金保管机构开立的信托账户,账务处理参照执行本规程“第八条

  (三)证券化贷款回收款汇划的处理”。

  第八条

  入池贷款存续期间的会计处理

  (一)

  代管理证券化贷款利息回收的处理

  1、信托设立后的第一个结息日,冲销起算日或上一结息日至信托设立日之间已由本行确认收款入账的利息收入。

  如合同约定起算日后的利息归受托机构所有,则信托设立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收到的起算日或上一结息日(如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之间未结过息的,则自起算日算起;如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之间结过息的,则自上一结息日算起)至信托设立日之间已由本行确认收款入账的利息收入,经办机构应予以冲销,划转至总行支付结算部,并注明该笔资金性质。会计分录为:

  经办机构:

  借:5101贷款利息收入

  —6—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

  注:以上账务处理默认信托设立后的第一个结息日不会出现客户未支付利息的情况。

  划转至总行支付结算部的会计处理参照执行本条“(三)证券化贷款回收款汇划的处理”。

  2、信托设立日后的结息日,经办机构向借款人扣收归属于受托机构的利息,先挂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若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不扣收利息,整笔利息直接记表外欠息户。会计分录为:

  (1)结息并全额收到的借:210101单位活期存款

  等科目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等科目

  (2)结息但没有收到的收:61340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二)

  代管理证券化贷款本金偿还的处理

  1、信托设立日后,借款人归还本金时,经办机构应按实际还款金额借记“210101单位活期存款”等科目,按归还的本金贷记“193161/62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正常贷款/逾期贷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贷记“224719-190001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科目;同时将代收取的本息转入应付款等科目。会计分录为:

  (1)借款人归还本金

  —7—

  借:210101单位活期存款

  等科目

  贷:193161/62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值=归还的本金)

  贷:224719-190001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值=归还的利息)

  (2)将代收取的本息转入应付款等科目

  借:231191代理资产证券化业务资金(值=归还的本金)

  借:224719-190001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值=归还的利息)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等科目

  2、若偿还表外欠息,则按归还的金额借记

  “210101单位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款等科目,并销记表外账。会计分录为:

  付:61340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借:210101单位活期存款

  等科目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等科目

  (三)

  证券化贷款回收款汇划的处理

  1、分行收到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后,将贷款本息划付总行支付结算部,会计分录为:

  借: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等科目(经办分行)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总行支付结算部)

  —8—

  系统内资金清算会计分录略,下同。

  2、总行支付结算部收到贷款本息后,在与受托机构约定的期限内,根据总行投资银行部提交的划拨指令,统一将借款人的贷款本息划付至受托机构在资金保管机构开立的信托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等科目

  贷:XX存款等科目

  (四)

  证券化贷款展期的处理

  代管理证券化贷款全额展期不产生账务;部分展期时,生成新的逾期贷款户。部分逾期会计分录为:

  借:193162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逾期贷款(金额为部分展期金额,新生成的逾期贷款户)

  贷:19316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正常贷款(金额为部分展期金额,原正常贷款户)

  展期时的结息处理见本条“(一)代管理证券化贷款利息回收的处理”。

  (五)

  证券化贷款转逾期的处理

  在代管理资产证券化贷款本金到期日,若代管理贷款本金没有偿还,则将其转入对应逾期贷款科目下核算。

  会计分录为:

  1、正常贷款本金逾期

  —9—

  借:193162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逾期贷款

  贷:19316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正常贷款

  2、本金结息处理

  (1)结息并全额收到的借:210101单位活期存款

  等科目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等科目

  (2)结息但没有收到的收:61340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3、表外欠息计收罚息

  收:61340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六)

  证券化贷款转核销的处理

  对逾期的代管理贷款进行核销的会计分录为:

  1、核销本金

  借:231191代理资产证券化业务资金

  贷:193162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逾期贷款

  2、核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

  付:61340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应收未收利息(表外欠息户)

  第九条

  证券化贷款回购的处理

  证券化贷款回购包括不合格信贷资产的赎回和清仓回购。

  (一)不合格信贷资产赎回的处理

  —10—

  1、经办机构恢复贷款

  赎回日,经办机构将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的本金、表外欠息户余额清零,并转为本行持有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会计分录为:

  (1)经办机构结清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的本金、表外欠息户余额

  本金户:

  借:161199其他应收款项

  贷:193161/62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正常贷款/逾期贷款

  表外欠息户

  付:613401代理资产证券化管理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借:161199其他应收款项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等科目

  (2)经办机构恢复贷款,将代管理证券化贷款的本金转为本行持有的贷款本金,会计分录:

  本金户:

  借:XX贷款

  贷:161199其他应收款项

  本行垫付给受托机构的应收客户的利息款项暂挂“161199其他应收款项”科目,收回利息时做冲销处理。。

  2、赎回资金上划

  经办行将赎回款项划付总行支付结算部,并转销代理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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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化业务资金,会计分录:

  借:231191代理资产证券化业务资金(本金)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

  经办分行将赎回款项划付总行支付结算部,会计分录:

  借: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值=本金+利息)

  (经办分行)借:540330-300001资产证券化业务支出(如为溢价赎回,值=溢价部分)

  (经办分行)

  贷: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

  (总行支付结算部)

  贷:510295-950002资产证券化业务转让收入(如为折价赎回,值=折价部分)

  (经办分行)3、总行支付结算部的处理

  总行支付结算部将赎回全部资产的“赎回价格”总和划付到受托机构指定的信托收款账户。

  借:224719代收代管理贷款应付款

  贷:110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二)清仓回购

  经办行、总行的会计处理将根据具体清仓回购方案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服务收费的会计处理

  总行支付结算部收到受托机构支付的服务报酬后,根据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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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银行部编制的《分行服务费划拨单》划拨服务费至各分行。分行收到相关单据及款项后应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借:1101存放中央银行存款等科目

  (总行支付结算部)

  贷:

  224799其他应付款项(总行支付结算部)

  借:224799其他应付款项(总行支付结算部)

  贷:

  510295-950002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收入

  (经办分行)

  第十一条

  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总行指定机构应对所持有的证券资产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持有的最低档次之外的资产支持证券应根据持有策略在会计上分为“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具体核算科目为“155240持有至到期其他金融债券投资”或“155440可供出售其他金融债券投资”,其确认与计量按照本行《会计科目说明》相关规定处理。

  (二)持有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应通过“155560-600001应收款项类次级权益”科目核算,具体如下:

  1、信托设立日,确认所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会计分录为:

  借:155560-600001应收款项类次级权益(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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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224732-320010待处理信贷资产转让资金(如规定这部分资金不需划付受托机构)

  或:110101存放央行备付金存款等科目

  2、季末,需对本行持有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减值测试,当本行持有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并且有证据表明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减值损失已发生时,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批同意的有关通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

  借:550333-330001计提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贷:155601-010001应收款项投资减值准备

  3、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根据有关收账通知,会计分录:

  借:111301存放总行备付金等科目

  贷:520240-400009应收款项类次级权益利息收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会计核算规程由总行制定,由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会计核算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内部账户参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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