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检查野生动物(3篇)

时间:2023-05-04 09:5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林业局检查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我**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肃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林护函〔20**〕668号)、《**肃省林业厅关于查处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行为的紧急通知》(**林护函〔20**〕639号)和《**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林护函〔20**〕7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林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乱捕滥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为建设“生态**南”创造有利的林区环境;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自觉性,营造“热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行动内容

  (一)行动内容

  在全**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捉、杀害、加工、贩卖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无证经营、无证

  驯养、无证收购、无证运输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

  (二)行动重点

  1.清理整顿: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动物检疫站、综治办等部门配合,对未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擅自经营、利用、出售、驯养、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皮毛市场、餐饮业等破坏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2.集中打击:森林公安局、木材检查站、林业管护站和保护站等基层单位要加大巡查和看守力度,对进出林区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登记,逐一检查,全面摸底排查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活动,特别是舟曲、迭部等重点林区,要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

  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派出所负责打击非法捕捉、杀害野生保护动物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及拒绝、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非法捕捉、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物种及其产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南**打击非法捕捉、杀害、加工、贩卖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于建国同志兼任。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将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传真至**林业局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二)开展行动

  第一阶段(20**年12月1日至12月6):由各部门互相沟通,建立协调机制,制订下发打击非法捕捉、杀害、加工、贩卖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各县(市)要组织联合检查组,认真研究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明确打击重点,积极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群众,广辟信息渠道搜集、整理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20**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开展整治行

  动,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收购、出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汽车、邮寄、随身携带、行李夹带、瞒报通关、绕关等方式,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及时破获一批野生动物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检查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切实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四阶段(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各县(市)联合检查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增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

  第五阶段(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组织**级检查组,对部分重点区域进行督促检查。同时由各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28日前上报**林业局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在**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

  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扎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抓,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综治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对在整个专项执法行动中重视力度不够、配合不到位而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要追究其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力争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严格执法,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捕捉、杀害、贩卖、运输和无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行为,对查获的野生保护动物由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建立档案,并及时进行动物活体救治或野外放流。

  (四)落实奖惩,提高实效。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中,各县(市)要结合本县市实际,认真制定并实施奖惩制度。对检举、揭发、制止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奖励金额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不同拟定为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

  果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惩罚。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集中曝光一批危害野生动物的典型案件,引导好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发挥好警示作用。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把这次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使他们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自觉支持和配合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林业局检查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精选15篇)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类应该和野生动物和平共处,共同打造一个美好的家园。但是近年来野生动物频繁遭到人类的伤害,导致有很多野生动物面临灭绝的困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野生动物检查简报(精选15篇),仅供浏览。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1为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2月21日下午平安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大队和三合派出所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

  检查中,民辅警重点对三合派出所辖区夏都农家院、吉文农家院等餐饮场所进行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排查,依法严格查验经营者证照,仔细排查非法经营、收购、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经排查,未发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民警积极向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主体责任,呼吁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坚决抵制伤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了全民主动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良好氛围。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2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3月21至28日,清镇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乡镇林业站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围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已转产退出的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养殖野生动物行为、全市餐馆、酒楼、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以及红枫湖周边地区鸟类活动情况,是否存在野生动物活动异常行为等开展检查。

  本次野生动物执法专项检查,共抽查我市2020年已转产退出野生动物养殖企业7家、大型餐馆18家、农贸市场1个、花鸟市场1个以及对红枫湖周边地区进行常态化巡查2次。通过执法检查,抽查的餐

  馆未发现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农贸市场和花鸟市场未发现经营利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在红枫湖景区常态化监测中,周边地区10余种留鸟和迁徙鸟类未发现异常活动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检查组还向企业和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等宣传资料60份,要求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禁止非法猎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民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主动保护和关爱野生动物。

  下一步,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三方面管理:一是加大重点区域野生动物巡查和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营造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的生态环境;三是加强重要景区、湿地、湖泊周边地区鸟类的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野生动物疫情。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3为阻断疫情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连日来,区林业和园林局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组织检查组分赴到我区各镇街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市场、酒楼饭店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防止上述场所成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中转站”。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厨房、仓库等场所,检查点菜间、冰箱中是否存放有野生动物。经检查,未发现我区有出售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其他异常情况。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户主和市民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疫源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并派发3200余份《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告知书》,积极引导经营户加强经营场地的卫生消毒、引导市民勤洗手、戴口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

  据统计,区林业和园林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71家、市场125个、酒楼261家。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412月9日下午,根据市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徐建华同志带队,到我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麻章镇合流水库、高阳驾考场、大鹏水库及湖光镇程村、体村等野生鸟类栖息地进行巡查,并对湖光镇兄弟酒家、月岭山庄等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野生鸟类栖息地及周边区域存在张挂捕鸟网现象,未发现相关餐饮单位存在非法经营、加工、利用、出售、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检查组对我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表示满意,要求我区各级继续压实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特别是候鸟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河流、水库、山林、农田等重点区域和餐馆酒家、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巡查监管和执法,切实保护好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好地区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建设幸福美丽生态麻章。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5为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近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莫莫格森林公安分局结合辖区特点,联合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辖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土特产交易场所、旅游商品市场、快递等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检查中,工作组向辖区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单,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辖区群众健康饮食、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同时,与辖区餐饮场所签订《拒食野生动物承诺书》,向商户强调了履行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6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收购、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日前,白城市林业草原局会同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白城市森林公安局林业稽查科执法人员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重点对白城市饭店、酒店、药店、宠物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周边群众、商家发放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单600余份,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吃食、非法经营、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检查,未发现有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个别餐饮单位菜谱标示不规范,执法人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要求他们切实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餐饮经营单位纷纷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消除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的误解,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7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日前,我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

  10月

  28日,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区政法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翠峦林业局公司、乌马河林业局公司、森林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

  活动中,工作人员在我区主要街道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通过面对面的讲解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禁止滥捕滥猎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呼吁我区居民真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他们还深入到山特产店进行检查,要求业主充分认识保护

  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禁止非法收购、经营、加工野生动及其产品。进一步提升山特产经营者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有效预防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8“首季攻势”开展以来,阿木尔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为平安渡过“两节”,分局森保大队结合“疫情防控”、森林资源管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展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采摘野生兴安杜鹃行为。

  近日,分局森保大队对局址范围内山产品店、寄递业、饭店、海鲜冻货店、市场等,开展了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检查。工作中,森保大队民警克服低温寒冷等不利因素,本着高度负责的心态对辖区内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相关行业场所进行检查,严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转运贩卖。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查看寄递业对包裹的收寄验视,邮寄包裹中是否存在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情况。山特产品经销店重点对销售的种类进行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同时要求从业人员禁止非法采集、邮寄和销售野生兴安杜鹃枝条等植物。海鲜冻货店检查中,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认真检查冰箱、冰柜等地方是否存放野生动物,同时向业主宣讲保护野生动物法、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危害性。

  公安分局党委组织民警在公路卡口,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严查利用车辆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阻断野生动物运输途径,有效的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存有侥幸心理的违法犯罪分子敲响警种。此次安全检查行动阿木尔公安分局森保大队共出动车辆2台次、警力8人,检查山产品店、寄递业、饭店、海鲜冻货店、市场二十余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打击的声势,对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活动起到了震慑作用。检查中未发现非法猎捕、运输、食用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9为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

  违法犯罪行为,确保“2022清风行动”取得实效,4月2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联合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市场等交易环节的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把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制品、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巡查。

  期间,检查组还积极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要求市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倡导市民摒弃、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本次联合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1家,花鸟鱼类交易市场(店铺)5家,宠物店1家,巡查的同时还开展了网络日常巡查和定向监测工作,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未发现违法行为。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10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依法严查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多个餐馆进行了突击检查。

  一是民警重点对餐馆的菜单、冰柜、营业执照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查,仔细询问店内负责人店内出售的肉制品的来源及是否有人向其出售野生动物肉制品;查看了店内后厨,重点查看存放肉制品的冰柜、冰箱等地。

  二是民警积极向经营业主和广大群众宣传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3人次,警车1台次,检查中未发现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接下来,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逐步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整体合力。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11为贯彻落实示范区“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鸟

  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预防和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现象,11月9日,济源示范区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对鸟类经营市场和重点林区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执法检查。

  此次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加大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关爱野生动物、善待野生动物思想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非法猎捕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网络监管,查处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让广大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活动中,形成群防群治的高压态势。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1210月18日,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会议,经研究,局党组要求修复股结合麻章区实际,认真制定麻章区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各镇、区直单位及驻区单位征求意见后尽快修改完善报送区政府审定实施。并要求修复股在区印发实施“双百日”行动方案前,要抓紧提前对接各乡镇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时指导做好各地、各行业领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

  9月底我市印发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行动方案以来,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巡查执法和宣传行动。局林业工作人员对麻章镇合流水库、大鹏水库、湖光农场谭高水库、湖光镇郊野森林公园、云脚古樟树公园、旧县河、太平镇造甲村、里光、南夏、六坑林区等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5人次,检查各重点区域12个,未发现存在野外张挂捕鸟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现象。于此同时,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在各镇村多处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横幅20多条,并印发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300多份,积极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139月23日上午,郑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北闸口鸟类交易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

  9月份以来,郑州市林业局野保处组织志愿者,走进林区、公园、社区、学校、黄河滩区和乡村,开展了以“爱护野生动物,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主要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和现场执法检查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捕乱猎违法犯罪行为,旨在引导广大市民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坚决杜绝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秋冬季节正是候鸟迁徙保护的重要阶段,全市林业系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让生态保护意识和文明思想深入人心,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篇章。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1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封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战备状态”筑牢疫情防控战线,以“铁的纪律”强化野生动物管控,坚决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可能向人类传播的途径,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

  上下联动,率先垂范

  (一)集中研究,科学研判

  开封市林业局自疫情暴发以来,审时度势,及时跟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监测工作。除夕前一天,市林业局召开紧急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传达学习省林业局有关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扛起责任,凝聚力量

  战

  “役”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个集体、一群人的严阵以待。为更好地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开封市林业局成立了以王书明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开封市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成员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全面堵塞漏洞,严格消除隐患,力争万无一失。

  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按照上级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贩卖行为,加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力度,市林业局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对辖区内野生动物情况做到“日巡护、日报告”,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第一时间报告。

  二.

  多措并举,严防死守

  (一)做到“五个到位”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上下联动、强力推进,市林业局及时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的紧急通知》转发,要求开封各县、区林业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监测工作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各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情况摸排到位;二是候鸟重要迁徙通道、重要栖息地及周边村庄监测到位;三是对辖区内所有餐饮饭店将国家野生动物有关政策宣传到位;四是对动物园、公园的野生动物防疫隔离工作指导到位;五是对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非法贩卖等行为检查到位。

  (二)严格“三查三防”

  组织野保、森林公安人员,组成两个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饭店、驯养繁殖单位、动物园等场所进行“三查三防”检查,查繁育场,防重点竹鼠、獾漏报;查市场、饭店,防非法交易、贩卖野生动物;查辖区候鸟栖息地,防发生禽流感等疫情。各县区按要求对繁育场所实施隔离,并指导养殖单位加强防疫工作,切实阻断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触途径,严密防范可能突发的野生动物疫情。

  (三)强化联防联控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开封市林业局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及时部署,筑牢防线,做到“放假不放责任,休息不忘监测”,对我市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实施不间断、拉网式排查监测,市林业局局长、副局长多次亲自带队,前往疫情防控一线督查指导。截止目前,全市林业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共出动人员1566人次,开展执法联动45次,检查农贸市场153次,商场、超市27次,餐饮单位

  78次,其他相关地点30次,停业整顿

  17户,隔离饲养繁育场所40个,查获野生动物23只,查办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

  三.

  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为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战“疫”信心,开封市林业局结合线上线下两种模式,运用纸媒体、网络媒体等资源,依托汴梁晚报、开封网、开封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对野生动物保护进行全面宣传。组织宣传活动103次,编辑各类报道简报20余篇,被开封网客户端报道2次,省林业局网站报道2次。

  (一)加强思想引领,上好战“疫”大课

  开封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在不同层次的会议上多次强调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市林业系统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市林业局积极组织学习《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二)多种形式宣传,吹响战“疫”号角

  一是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编写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拒食拒售野生动物倡议书》并上传网络,在开封市林业局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呼吁全市人民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拒食拒售野生动物,共同抵御新型肺炎疫情。二是印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宣传页和横幅,悬挂和张贴在街边、饭店、集贸市场、公园门口等人流较大的地方。三是在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当天,摆放展板,印发以“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宣传海报、条幅和野生动植物科普知识宣

  传彩页等,全面介绍“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并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录音,出动宣传车,沿街循环播放宣传录音,开展普法宣传。

  四.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开封市林业局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及时部署,上下联动,做到“放假不放责任,休息不忘监测”,对我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实施不间断、拉网式排查监测。

  1月23日,疫情突发,开封市林业局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建立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严格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坚持每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排查情况、在值班过程中高度重视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制度。

  1月29日,在开封市林业局局长王书明,副局长王建勋的带领下,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一行十余人,到鼓楼区余店村孔雀驯养基地和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督导检查。

  1月31日,我市辖区内水稻乡花生庄村发现有鸟类集体死亡事件,市林业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上报省救护中心,另一方面紧急召集技术人员,穿戴隔离服和防护设备,迅速赶往现场。经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死亡喜鹊38只。在提取封存备检样品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剩余死亡喜鹊集中焚烧并深埋,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消毒。2月1日20点30分,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排除H5亚型及H7N9禽流感临床疑似病例。

  2月2日,在局长王书明,副局长王建勋的带领下,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在祥符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祥符区半坡店乡洋洋特禽养殖场,对环颈雉(俗称山鸡、野鸡)的养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养殖场门口粘贴了《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以及《祥符区林业发展中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贯彻落实国家在新型肺炎防疫期间实行野生动物禁止出售的有关政策。

  仅春节假期期间,全市林业系统就组织出动执法行动26次,宣传活动52次,出动工作人员1236人。这些行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

  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的防疫管理措施,切实有效的阻断了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触途径,严密防范了可能突发的野生动物疫情,为共同抵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出了林业部门应有的贡献。

  野生动物检查简报157月22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森侦大队民警对辖区内的山货庄进行突击检查,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严密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线,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在检查中,森侦大队民警对辖区内山货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山货庄的冷柜、仓库等物品存放处以及各类收发票据进行查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检查过程中,民警向经营业主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经营业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同时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进行普法宣传,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行动,检查山货庄8家,发放宣传单300余份,达到预期效果。

篇三:林业局检查野生动物

  

  沈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安全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布部门】沈阳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9.11.16【实施日期】2009.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沈阳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林业(农林)局:

  2009年11月13日,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虎区发生电动门操作员杨静伟在工作区域内被两只东北虎咬伤事件,反映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着麻痹思想和安全隐患。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开展一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排查隐患。

  各区、县(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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