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8篇)

时间:2023-05-03 09:0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国务院发布“?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智慧养?成新趋势!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提到必须围绕中?、服务?局,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托育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要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等社区惠民服务应?。关于养?的相关内容已作提炼?、谱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战略导向。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新发展阶段,不断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基础的重?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满??民群众对更??活品质新期待的重要途径,是进?步扩?内需、促进就业、拉动消费,不断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

  。必须围绕中?、服务?局,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托育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必须?共同富裕道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平等享受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彰显公平正义。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社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医疗卫?、社会?理服务等??短板弱项。必须深化改?创新,充分运?数字技术为社区赋能减负,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三、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强化为民服务功能。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有所养、弱有所扶和?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服务协同发展。着?提升基层卫?、医疗保障服务能?,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童保健等?作,推进健康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委员会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员、就业困难?员、?校毕业?、退役军?、农村转移劳动?、残疾?等群体提供服务。??发展社区教育,助?构建终?学习体系。扩??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化服务。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政村和较??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融、电信、供销、?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平。重点加强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的教育、卫?、就业、社保、养?、社会救助、未成年?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国?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积达标。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程,?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式,统筹利?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励有条件的地?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化系统化供给。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络,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利?益农信息社等村级服务站点,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按照?年?、未成年?、残疾?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社区卫?服务中?与社区养?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化、适?化改造和?障碍建设。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积。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五、加快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三)提?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全国?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推动“互联?+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助服务?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助便民服务?络布局。实施“互联?+基层治理”?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发挥村(社区)信息为民服务实效。充分依托已有设施,?励多?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

  充分考虑?年?、残疾?习惯和特点,推动互联?应?适?化及?障碍改造。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等社区惠民服务应?。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推?应?,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作。(?四)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

  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家政、卫?、托育等?上服务项?应?,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活圈发展。??发展社区电?商务,探索推动??物流配送进社区。推动“互联?+”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持利?互联?、物联?、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效匹配社区全?活链供需,扩?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七、组织保障(??)政策保障。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统筹利?现有资?渠道,?持社区服务项?和设施建设。?励通过慈善捐赠等?式,引导社会资?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地,优先?于社区养?、托育、助残、未成年?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事业收费、??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点的?、电、?、热执?居民?活类价格。(?九)法治?撑。推动修订并贯彻实施《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录及准?制度,全?规范、清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村(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作者有更多时间服务群众。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法规政策、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作专业服务制度。

  探索建?养?、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励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声明:部分图?来源于?络,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直接联系我们,我们会进?删除或者协商许可使?事宜。投稿邮箱:****************)

篇二: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31?

  【字

  号】鹰府办发〔2022〕6号

  【施行日期】2022.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

  正文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31日

  鹰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3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鹰府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刚需、补短板、扩供给、促消费、防风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评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同时还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市委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聚焦解决的六个重点突出问题之一加以推进。为切实加强我市养老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市政府成立了鹰潭市养老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将养老服务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养老服务政策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市出台了《鹰潭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城乡一体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等政策文件,编制了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市级层面明确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规划建设等,各区(市)结合实际普遍出台了相关配套落实政策。

  ——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备。深入贯彻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聚焦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中特困失能人员护理能力不足、空巢留守老人养老服务设施落后等突出问题,加大了市、区(市)级公办养老机构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建设,市本级已建成鹰潭市社会福利中心、贵溪市已建成四个区域性养老中心、余江区福利院已完成改扩建、月湖区医养结合照护中心正在加快建设中,各区(市)集中照护机构护理型床位不断增加,并已实行有意愿的农村特困失能人

  员集中照护;按照“四助五有”标准建设“党建+农村互助养老中心”350个,覆盖99.4%的行政村;聚焦敬老院基础设施薄弱的重点难点,共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实施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夯实兜底保障基础,全市敬老院已完成二轮改造提升;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部署,聚焦解决老年群体

  “急难愁盼”问题,打造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重点、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5个,基本实现城市所有街道和区(市)城关镇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全覆盖。

  ——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创建月湖区“老邻居·一家亲”居家养老品牌,其模式在2017年第33期的《江西改革动态》上刊登推广;为满足特困对象“离家不离邻,离户不离村,离土不离乡”的需求,贵溪市在特困对象较多的村委会整合资源,建设了功能齐全具有一室一厅一卫一厨的单元房屋,让他们集中连片居住,形成一种区别于敬老院集中管理又能体现个性化需求的新的养老服务模式。信江新区积极推进公建民营改革,通过概念招商,引进有实力、有技术、有情怀的浙江汇泉健康集团前来运营信江新区社区养老中心,为居家、社区、机构老人提供综合性复合型养老服务;推广应用智慧养老模式,采取民办公助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加快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通过运用物联网+养老的模式,依托“大数据”设立“家庭养老床位”,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一对一上门生活照料、安全监测、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探视关怀等服务,打造百姓家门口的养老服务中心;余江区设立仁和医养中心,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等。

  ——老年人福利制度更加健全。积极实施政府民生工程,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群体。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各区(市)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惠及2000多名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连续5年对2.5万余名老年人根据不同年龄段按照50-3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每年为近11万名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乡特困老年人生

  活费标准分别达到950元、670元,农村特困失能人员生活费标准参照城镇执行;失能、部分失能、自理特困人员每月护理费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300元、70元。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

  面临的挑战。总体上,“十三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量质提升,但距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广大群众多层次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老年人保障水平偏低、支付能力不足等问题短期内还未有效改善;城乡之间、经营主体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供给结构有待调整、服务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些短板弱项和瓶颈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养老院普遍存在“招工难”“留人难”,养老护理员队伍不稳定、年龄偏大、整体素质不高,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缺乏法律、法规支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手段少、难度大,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7.46%,比全省高0.59个百分点,相比2010年上升了6.05个百分点。随着六十年代生育高峰期人口逐步迈入老年人行列,全市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剧;预计到2025年,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20%左右。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小型化、少子化态势继续深入发展,将对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结构带来深刻影响;这些情况与当前养老服务面临的诸多困难和短板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将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带来较大压力。

  面临的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将养老服务纳入基层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乡镇建设、乡村振兴发展等统筹推进,这为做好新发展阶段的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也对今后养老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政府正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将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和养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创新支持。同时,我市拥有龙虎山优质生态资源和道教养生资源,将对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受众、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赋予新机遇、增添新动能、拓展新空间。

  制定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是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和安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保基本、补短板、锻长板、抓规范、防风险,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兜底养老服务保障有力、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非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发展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让全体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广泛参与,共享发展。加强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作用,巩固家庭的基础地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敬老、孝老、爱老、尊老、养老的浓厚氛围,切实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共建共享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同步,在履行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的同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产业链。坚持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齐头并进,持续巩固“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品牌成果,聚焦解决城市养老难题,加速补齐城市养老服务短板,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

  ——适应需要,多元发展。聚焦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着力完善“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能力,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发展。

  ——发扬优势,创新发展。依托鹰潭独特的生态资源和道教养生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具有鹰潭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研发推广使用一批养老服务产品,创新研制一批符合鹰潭实际的养老服务标准、品牌。

  ——量力而行,科学发展。充分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握我市养老服务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提升的总体趋势,科学设定各项目标、指标,合理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不断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的信心,持续为养老服务发展拓展空间、增添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供给多元、服务优质、监管到位、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等制度,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丰富拓展。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助餐、助医、助娱、助浴等居家上门服务广泛开展,1600户以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现居家适老化改造,城市老年人居家探访和农村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建立健全。

  ——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加速补齐。建成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城市所有街道和区(市)城关镇至少建成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养老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防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照护托养需求不断满足;普惠型养老机构不断发展,惠及更多的老年群体。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价格收费、薪酬待遇等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并具备业务指导、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

  ——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以“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为支撑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完善。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品牌持续巩固。

  ——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畅通。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鹰潭优质的森林资源、生态资源和中医药优势进一步发挥,具有鹰潭特色的康养高地呈现规模。

  ——养老产业做大做强。扶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老年人产品用品不断丰富,智能化等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推广,多业态的养老服务不断融合发展,养老产业链条不断

  拉长。

  ——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留得住人、留得住心的人才留用政策机制不断健全。

  ——老年宜居环境逐步建立。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有效解决,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

  专栏1“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

  2022025类

  别

  指

  标

  年

  兜底保

  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

  66障

  护机构建成率(%)

  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

  施床位使用率(%)

  居家养

  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

  0.010.16老

  造(万户)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社区养

  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

  70老

  盖率(%)

  街道层面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覆盖率(%)

  --

  100标

  >90标

  预期性指

  --

  100标

  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

  460标

  约束性指

  100标

  预期性指年

  预期性指

  属

  性

  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

  约束性指

  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

  盖率(%)

  养老床位

  养老服务床位总数(万

  0.40.84张)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人才队

  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

  --伍

  服务专业招生规模

  每千名老年人社会工作者

  配比(‰)

  四、重点任务

  (一)织密养老服务保障网络。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1)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实现评估结果部门之间互认、按需使用,作为老年人领取相关补贴、享受相关政策、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探索将老年人能力评估与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建设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

  >1标

  增长

  标

  预期性指

  460标

  明显

  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

  85>85标

  预期性指

  预期性指

  --

  100标

  (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状况完善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结合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形势动态调整。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独居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3)完善老年人救助福利补贴制度。完善落实高龄补(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评估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化整合,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完善补贴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

  (4)逐步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多层次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力度。根据国家、省级部署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

  2.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发展。

  (1)明确新时期公办养老机构职能定位。突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落实特困失能、部分失能人员生活费、护理费,有效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日常运维经费,推动实现区(市)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全覆盖,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有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在区(市)级集中照护。坚持公益属性,公办、公建民营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应当优先为经济困难

  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提供照料托养服务,仍有剩余床位的应向普通社会老年人开放,逐步推动解决“床位空置”问题。

  (2)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围绕打造“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每个区(市)建成1所具备照护托养能力的区(市)级集中照护中心;所有存量乡镇敬老院全面实行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护理型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60%、50%。已经实行改造提升的区(市)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推进内部环境适老化改造。科学设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新建或改扩建市、区(市)、乡镇三级公办养老院项目床位设置规模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0张、300张、150张,不得兴建超高标准、超规模的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能够满足区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需求且仍有较多空余床位的地区,不宜新建、扩建项目。

  (3)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价格收费、薪酬待遇等制度。完善敬老院管理人员选聘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程度;健全市区(市)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框架体系,依托各层级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养老服务中心并赋予区域性养老服务指导功能。探索建立“以上带下”的城市养老服务联合体,提升区域公办养老机构整体水平。坚持运营主体的多元性、可持续性,科学稳妥实施公建民营,宜公则公、宜民则民,不得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养老机构“打包”交由同一家机构或组织运营,防止出现市场垄断;实施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特困人员照护托养服务需求。

  专栏2兜底性养老服务工程

  1.区(市)级集中照护中心建设。支持贵溪、余江、月湖三个区(市)级失能照护机构建设,到2025年,每个区(市)至少建有1所区(市)级失能人员集中

  照护机构。

  2.乡镇敬老院建设改造。支持各区(市)采取整体打包、单体项目等方式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或改造项目,围绕设施设备、护理能力、适老化环境等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到2025年,乡镇敬老院设施设备普遍提档升级,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

  3.提高服务质量达标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评定为1-2级的乡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2-3级的区(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不得按照五级服务等级标准新建。

  4.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环境、优化供给结构,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左右。

  3.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1)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民房、老村部等资源,按照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的“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在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有效整合,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互助养老提供有效载体。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

  (2)深化“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实施党群连心、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的“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三心工程。区(市)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机制,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原则,制定稳定的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管理运营的指导。

  专栏3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质工程

  1.推动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2.各区(市)普遍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发展机制。

  (3)

  健全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依托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发布“红黑榜”“道德榜”,教育引导老年人家庭尽职责、尽义务,让亲情不下线、不缺位。建立健全城市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到2022年,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留守等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鼓励各区(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及志愿服务队伍等,重点面向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以探视巡访为主的关爱服务。

  (二)

  全方位优化城市养老服务供给。

  1.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1)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依托具备失能照护资质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政策标准,健全上门照护服务标准、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和相关养老服务知识技能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公益培训、网络公开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开展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娱、助浴等上门服务。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

  (2)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1—2025年,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每年对32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引导城乡老年人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

  2.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1)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完善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且安全、实用、便利、适老。在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回购、租赁、置换、改造等方式按每百户15平方米标准补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制定整合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和事业单位调整后腾出的办公用房、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学校、社区用房、厂房、长期空置的公租房等闲置资源,对适合开展养老服务的,根据统筹规划布局要求,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加大改造提升力度,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

  (2)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推进以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在城市街道和区(市)城关镇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相应区域的统筹指导功能;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院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并支持承接相应区域的居家探视巡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能力评估、家庭照护等服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周边社区、兼顾上门服务的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3)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涵。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社区老年食堂;通过购买服务、分级分类奖补等扶持政策,积极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

  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短期照料、日间托养、居家照护、喘息服务等功能,大力发展专业化、规范化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解决高龄、失能老年人就近就便的照料护理服务需求。探索社区“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餐桌、定期巡访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专栏4打造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1.2022年底,各区(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2.2025年底前,所有街道和区(市)城关镇建成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

  3.在城市社区普遍建设突出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

  4.推广城市助餐服务,健全完善助餐配餐服务点,不断满足老年人居家用餐服务需求。

  5.建立健全居家老年人“一键呼救”紧急救援响应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

  3.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

  (1)突出护理能力建设。完善对护理型床位的认定。推动各区(市)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把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突出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各区(市)要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区(市)级福利院开辟失智照护楼或照护单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机构或开辟专区。推进失智照护、失能护理示范机构建设。

  (2)强化养老机构质量安全。加强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

  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按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7—2014)的各项管理和硬件设施要求,提升养老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解决存量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并进一步推广应用“智鹰119”智能监测技术。对民办养老机构按要求实施消防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的,给予适当奖补。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机构,因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由属地区(市)人民政府按规定集中研究处理。

  (3)提升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市)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中,要统筹考虑养老机构应急救援和受灾人群转移安置,救灾物质分配发放等应急保障服务,做好各类风险日常评估和干预,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养老机构在建筑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医疗感染管理要求,增设隔离功能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依托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或综合性示范机构,成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体系。

  专栏5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工程

  1.到2025年,重点打造2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示范机构,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

  2.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推进存量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改造。

  3.到2025年,各区(市)依托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或综合性示范机构成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

  4.提升医养融合发展水平。

  (1)畅通医养结合政策渠道。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深化医疗

  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约合作获得所需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托管养老服务设施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切实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照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在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全面拓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十四五”期间,各区(市)要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基本构建起养老、医疗、照护、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

  (2)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各区(市)要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对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且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护理型养老机构标准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支持通过建立养老医疗联合体等方式,发展具有医养或康养特色的养老机构,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医疗、健康和养老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流动延伸。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进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聚焦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乡村卫生站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以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提供健康安居、普惠照护服务作为突破口,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4)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延伸养老服务链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到2023年,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基本建立综合连续、城乡覆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专栏6医养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1.加大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力度。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

  2.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设置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3.到2025年,各区(市)建有1所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三)促进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1.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1)加强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健全“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机制,营造公平、安全、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全面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机构国民待遇,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相关政务服务、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养老机构筹建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推行一站式标准化服务,切实加强养老机构项目筹建指导。

  (2)做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研究制定并落实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及时更新公布政策措施、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加大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旗舰龙头企业。结合区域养老服务需求,适当发展面向高端人群的养老机构。引导各区(市)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性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公共服务功能国有企业,支持市属(级)国有康养企业打造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服务品牌;对养老服务功能国有企业以及承担部分养老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进行养老服务业务分账核算、分开考核。对主要承担养老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提供养老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指标。

  (3)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城企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构建“机构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场有发展、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模式。充分把握市场供给和需求规律,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PPP等模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鼓励举办规模化、集团化养老企业。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机

  构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和财税补贴、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况,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价格水平应当显著低于当地同等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养老服务机构。

  2.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

  (1)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等开展智能化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市场供需,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2)发展康养产业。依托鹰潭优质的生态资源和道教养生优势,推进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养生保健、教育服务、精神文化、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业态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养教结合、康养小镇、森林康养、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着力打造具有鹰潭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充分发掘我市道教养生特色优势,开发中医药医养康养服务。促进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加强合作,广泛推广热敏灸、中医康复等中医药技术适宜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养服务。

  3、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

  (1)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健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合理引导市场消费预期,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平台,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强化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

  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欺诈销售,以及打着养生名义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2)

  繁荣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广泛开发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特殊性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针对不同生活场景,加大老年休闲陪护、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产品研发力度,开发适老化家电、家具以及新型照明、洗浴装置、厨房用品、辅助器具、助行机器人等智能化日用辅助产品。建立老年用品产品目录,推广支持新型材料、5G、AI、VR等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与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智能化等养老设备。充分考虑老年群体使用感受,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简化应用程序使用步骤及操作界面。推动老年用品产品进产业园区、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鼓励各大电商、零售企业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孝老爱老”购物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形成品牌效应和消费热潮,激发消费热情,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推进在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站点。

  (四)健全养老服务要素支撑体系。

  1.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

  按照“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要求,推动培训疗养机构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脱钩,资产统一划转至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整体转型。坚持“应改尽改、能转则转”,培训疗养机构主要转型为医养结合、社区嵌入等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不得以养老名义经营其他业务。各区(市)要建立绿色通道,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积极协调解决培训疗养机构历史遗留问题,对资产划转、变更权属、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补办证照、规划衔接等手续予以优先

  办理。

  2.完善扶持政策。

  减轻税费负担。养老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其中用电按照居民合用表用户电价标准执行,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3.完善补贴制度。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从2022年起,各区(市)要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实行会员制的养老机构除外)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区(市)财政自行承担,市级对各区(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给予适当支持,具体办法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健全运营补贴激励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按照实际接收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元标准落实运营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4.加大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以及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市级养老产业引导基金。鼓励商业银行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允许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探索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多样化融资需求;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审慎有序探索养老服务领域资产证券化,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产业;规范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健全养老服务商业保险体系,推广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机构责任险、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保障以及运营相关保险等险种,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机构、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

  5.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

  加强规划布局。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对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或规划滞后的,要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做好衔接并予以优化,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2022年底前,市区(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针对性、均衡性,并做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得到落实。市、区(市)政府要将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2)保障用地需求。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要保障养老用地需求,并按照“就近养老、便利就医、便于探视”原则安排在合理区位。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将清理出来的批而未用土地、存量商服用地、城市零星用地以及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按规划优先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存量商服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落实过渡期后顺畅接续的政策措施,稳定营利性养老机构预期。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颁发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自然资源、民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划拨用地政策。鼓励优先以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土地。严禁擅自改变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于房地产开发。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通过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探索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试点。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行动,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领头雁”计划,对所有养老院院长进行轮训。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认定结果作为养老护理员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

  (2)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业柔性引才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见习补贴。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补贴政策。举办不同层级的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各区(市)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授予“技术能手”等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定期开展“最美养老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并给予表扬奖励。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

  (3)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养老服务。提升社会工作者技能水平,通过居家入户和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强、便利可及的服务。

  (4)健全“社工+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养老领域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积极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时发布为老志愿服务项目,推动“时间银行”

  模式应用于为老志愿服务实践,鼓励各区(市)探索利用“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储蓄与回馈等正向激励机制。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

  专栏7实施养老服务职业培训计划

  1.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同步部署落实和同步督导考核。养老护理员要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并按规定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区(市)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2.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到2022年,全市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58名、养老护理员1500人次、专业社会工作者10名;到2025年,实现培训规模和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全市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均达到100%。

  3.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全面推行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面向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各类人员开展培养培训。

  4.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重点加强失能失智人员照护、老年人照护、康复护理服务、饮食起居照料、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强化综合职业素养培养,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安全意识、健康卫生、应急处置等要求和心理学、营养学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

  5.到2025年,市本级依托江西师范高等职业院校建成1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习实训基地。

  (五)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1)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实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完善养老机构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业务指导

  和规范管理。制定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分类政策,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有关部门要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进行必要监督;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养老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相适应的市场机制。全面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健全养老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公开制度,加强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市场定价的收费标准应保证相对稳定。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合理规避风险、妥善处置纠纷,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违反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欺诈推售。有序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

  (2)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探索覆盖全市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养老服务机构的第三方综合评估与督导工作。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或委托相关社会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其实施指南,对养老机构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守信主体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养老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公示。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会员信用管理,提高养老服

  务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并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市场“宽进严管”,各区(市)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机构主责、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设施建设用地、运营秩序、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方面监管。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市场发展形势相适应,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2)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联合监管机制。各区(市)要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不断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力度,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规范监管、公正执法。各区(市)民政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充实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实效。不断创新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覆盖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全链条要素,贯穿养老服务机构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

  (3)加强养老服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切实防范化解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资金、人员、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化解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提高养老服务领域应急处突能力。加强对设施建设用地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及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加强对运营秩序的监督检查,依

  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各类未注册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或未登记备案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的养老服务活动及其举办主体。加强对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相关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筑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器械、耗材、药品的使用安全等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引导,检查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岗位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等遵守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等行为。

  (4)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控。制定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政策措施,有效防范养老机构采取会员卡、预付费等方式收取大额费用带来非法集资风险,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养老地产、养老社区(CCRC)、老年长租公寓专门监管机制,严禁以养老之名跑马圈地,确保健康稳定可持续。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增强养老机构防范风险能力,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方式给予支持。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和正常服务秩序。

  3.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标准实践创新,研究制定地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支撑保障标准,并积极推动上升为国家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宣传工作,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定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六)提升社会环境支撑体系。

  1.弘扬家庭孝老传统美德。

  加强政策引导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讲好江西养老故事。加强反映养老、孝老、敬老美德的艺术作品创作,鼓励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平台制作、播放养老相关公益广告。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领导作用,教育引导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2.推进社会环境适老化改造。

  (1)提升社区适老化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路面、出入口、通道、楼梯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打造更加方便、温馨的宜居安养环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生活环境。

  (2)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在机场、火车站、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为老年人设置专席以及绿色通道,加强对坡道、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的改造,全面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推动城乡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

  3.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在社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场所等的配套建设;开发一批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项目,推广中国传统保健体育运动。鼓励建立老年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指导和帮助老年人开展各类运动项目;鼓励推出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服装、锻炼器材等产品及健身指

  导、竞赛参与等服务。

  (2)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开展老有所学教育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到2025年,区(市)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建设一批示范性老年大学。支持各类有条件的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养教结合创新实践,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老年人学习网点。推动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积极融入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老年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利用现有老年教育资源,及时向乡镇和农村辐射,推动老年教育重心下移,以就近、便捷、快乐为原则,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稳定可靠丰富的教育服务。建立大龄、老年人才信息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大龄劳动者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

  (3)丰富老年人休闲文化生活。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老年公共文体活动场所。针对老年人共性的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各方增加对老年节目的制作和投入,编辑出版适合老年人的大字版本图书。搭建老年人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和演出队伍进乡村、进社区。鼓励电影院、剧场等经营性文娱场所加大对老年人开放的优惠时段,对工作时段以惠民价格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给予适当支持。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重要作用,强化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协调解决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区(市)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区(市)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积极应对

  人口老龄化绩效评价、政府营商环境考核等内容;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列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各区(市)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县乡二级养老服务中心并落实相关人员编制,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着力提升城乡养老服务经办能力。

  2.加强资金保障。

  坚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优化各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提升精准化投入水平。各区(市)要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保障财政养老服务投入,市本级和各区(市)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5%以上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保障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维经费,区(市)级要充分保障政府设立的供养机构运转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及养老、医疗、工商等社会保险费用,并根据各区(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运维保障标准。争取纳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和“一老一小”、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予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3.加强规划衔接。

  各区(市)要配套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升区域内和区域间服务和产品供给能力。要及时将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对接融入国家相关重大区域战略,统筹融入省内区域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片区规划,切实增强重点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和产业承载力,发挥战略性区域中节点城市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养老服务及产品、相关产业、创新业态的规划布局,推动产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匹配。

  4.加强跟踪实施。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市)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指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鼓励各区(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实施规划。

篇三: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

  由是该项目标不具有可操作性。

  意见汇总

  1.“设区市和50万人口以上县市的主城区每

  1名老年人1公里范围内有1家养老机构。”建议删除

  理2.“在完善特困、低保低边等政府保障对象兜底保障的基础上,确立普惠型为导向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建议修改为“在完善特困、低保低边等政府保障对象兜底保障的基础上,确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到2025年,初步建立开放、体现福利梯度、引入使用者付费机制,体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的普惠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议修改为“到2025年,初步建立开放、体现福利梯度、引入使用者付费机制,采纳情况

  1市财政局

  体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理由是国家正在对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进行试点,是否以普惠作为发展方向建议待试点结束后由国家明确。

  3.“在现有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基础上,逐步建立以老年人能力评估为服务需求测算依据,依经济、社会等身份确定可享受人群的更精准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议修改为

  “在现有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基础上,逐步建立以老年人能力评估为服务需求测算依据,依经济、社会等身份确定可享受人群的更精准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4.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鼓励普通老年人家庭进行日常生活设施适老化,……”建议修改为“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改造鼓励普通老年人家庭采纳

  进行日常生活设施适老化改造,……”。5.“实施与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挂钩的技能和岗位补贴、津贴等政策;建立一线专业照护人员指导工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

  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建议修改为“建立一线专业照护人员指导工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和与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挂钩的技能和岗位收入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

  6.“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段落中,删除所有“普惠型”的表述。理由是我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本身就是为了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市场中的服务供给是服务所有老人的,但是在文中强调“普惠型”容易使其他针对老年人的补贴政策方向形成歧义;

  7.“市财政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

  口的增加,逐步增加投入,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确保每年55%以上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议修改为“各级财政要根据经济社会和老龄化的发展,通过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优化财政投入结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要达到60%以上,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实现财政补贴由补供方向直补需方转变,……”建议修改为“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财政补贴由补供方向直补需方转变……”

  (五)探索农奴采纳养老服务新途径。1.实施“党建+农村幸福颐养”。......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范围,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建议2市农业农村局

  删除“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理由: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不宜在规划中作为乡村振兴考核指标来体现。

  采纳

  1.

  建议“2.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章节与“1.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合并。理由:1.两部分内容重复;2.增加服务供给不属于养老服务体系内容。

  2.建议附件1中项目所有区县市根据新的行政区划调整。

  3市发改委

  3.建议第七部分“促进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增加鼓励家政服务企业、物业企业发展养老服务的相关内容。理由:1.杭州出台了《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1号);2.住建部出台了《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

  4市人社局

  建议删除“将一线工作的高级护理员、国家省级护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列入杭州市各类人才。”这句表述。

  一、原文第12页“1.率先建立普惠型长期照护制度”中“依法依规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制度设计和运营机制,做好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衔接和制度整合;鼓励探索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建立多元保障制度体系。”建议修改为“依法5市医保局

  依规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制度设计和运营机制,做好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衔接和制度整合;鼓励探索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二、原文第19页专栏四,第四点“4.加大医疗医保改革配套。”中“建设一批社区医院、社区护理中心、社区护理站,将家庭病床设置拓展待居家失能老人,拓展至养老机构,以“互联网+护理服务”国家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居家护理,增加互联网+签约服务收

  采纳

  采纳

  费项目,将居家医疗服务纳入医保项目。出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政策”。建议修改为“建设一批社区医院、社区护理中心、社区护理站,进一步完善家庭病床服务,以“互联网+护理服务”国家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居家护理,探索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居家护理的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逐步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6上城区民政局

  7下城区民政局

  8拱墅区民政局

  无意见

  无意见

  无意见

  采纳

  采纳

  “设区市和

  50万人口以上县市的主城区每1名老年人

  1公里范围内有

  1家养老机9西湖区民政局

  构”标准太高,建议再科学研究后定制。

  10滨江区民政局

  11萧山区民政局

  12余杭区民政局

  无意见

  无意见

  无意见

  13富阳区民政局

  1.“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发挥区域服务支撑和辐射

  作用。”建议改为:到2025年,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发挥区域服务支撑和辐射作用。

  2.“十四五”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中增加富春国际颐养中心。

  14临安区民政局

  15桐庐县民政局

  无意见

  无意见

  采纳

  2022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指标太高,农村县市无法达到,建议改为“城16淳安县民政局

  市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为15人。

  17建德市民政局

  181无意见

  无意见

  无意见

  钱塘新区

  社发局

  风景名胜区

  社发局

篇四: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答记者问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2.02.22?

  【分

  类】问答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未来一段时期推进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十四五”时期,我国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请问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领域,面临怎样的发展基础和要求?

  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新成就。一是多元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基本社会保险进一步扩大覆

  盖范围,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二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保基本、促普惠、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三是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健全。医养结合服务有序发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覆盖,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9岁。四是老年人社会融入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康养旅游等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方式更加多样,老年人居住出行、智能技术、权益保障等软性和硬性、虚拟和现实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五是银发经济持续发展。老年用品制造业和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产业规模和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新业态不断涌现。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领域,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提升。新形势下,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服务需求相适应,为此尚需系统谋划、持续推进。

  问:《规划》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请问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展如何?“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牵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指导试点地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度政策框架初步确立,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协同配套的支付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等基本建立,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探索社会化经办模式。制度目标基本实现,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在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推动劳

  动力供给侧改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截至目前,试点城市达49个,参保1.4亿人,累计享受待遇达160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安排,加大探索力度,切实抓好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制度框架。

  问:《规划》提出织牢兜底性养老服务网,请问其中都包含哪些内容?我国兜底性养老服务网发展基础如何?

  答:《规划》提出要织牢兜底性养老服务网,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部署: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分类服务。二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独居)、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到2025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有率达到100%。三是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以农村幸福院等为依托,构建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防范基本生活安全风险。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实现上述规划目标任务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基础。近年来,民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一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兜底性养老服务网发展基础。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制定出台老年人福利补贴、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相关政策文件,加强与长期护理保险等领域的政策衔接。二是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初步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公办养老机构2.2万个,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三是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农村敬老院1.7万家,农村互助养老设

  施13.3万个。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四是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逐年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186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全国共支出老年福利经费385.7亿元,养老服务经费131.3亿元。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规划》部署,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牢牢兜住老年人基本生活安全底线,让他们安享幸福晚年。

  问: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此次《规划》又提出了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请问国家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将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2019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一同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三年来,中央预算内投资投入超过60亿元,带动了全国超过30万张养老服务床位建设。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更多机构实现转型并重点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2021年支持约3万张转型床位。同时,在专项行动推动下,实现央地协同、城企联动,实现以投资换机制,带动“社区、医养、学习、旅居”等重点类型发展,专项行动发挥了凝聚社会共识和各方力量的作用,实现了为最广大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的政策初衷。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的任务。继续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将服务延伸至家庭。推动乡镇、街道层面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机构功能互补,共同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同时重点支持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建设。在普惠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重点强调社区服务设施配套达标、顺利运营,同时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发挥作用,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进普惠养老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将普惠的实惠带给广大老年人和他们的家庭。

  问:居家社区养老覆盖最广大老年人,我们关注到《规划》在老年助餐服务、助浴助洁、巡访关爱服务等方面都有考虑,能否请您描绘一下“十四五”时期居家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图景是什么样的?

  答:“十四五”时期是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应老年人居家就近养老期待需求,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将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入高质量发展“2.0”版本:

  一是朝着“老年人哪里多、我们就把养老服务机构办在哪”的方向,优化设施布局。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构建城市社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健全农村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二是朝着“老年人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服务”的方向,创新服务形式。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家庭养老床位、老年餐桌、互助幸福院、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巡访关爱、适老化改造等比较成熟的新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养老顾问、时间银行、智慧养老等新型服务,惠及更多居家老年人。

  三是朝着“老年人关心什么,我们就解决什么问题”的方向,加大和优化为老服务供给。指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合作、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双重需求。促进老年用品创新升级,满足老年人对老年用品的使用需求。通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

  组织等对老年人开展公益智能技术培训,满足老年人了解新事物、运用新技术需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总之,“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丰富、更便捷、更有质量,让老年人在家和社区养老更安心、更舒心、更放心。

  问:我们注意到,老年健康服务是老年人关注度最高的服务之一。请问《规划》在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方面,有哪些新亮点?

  答: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优化老年健康服务,提高健康老龄化水平。此次《规划》中设立“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专章,并提出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发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强化老年人疫情防控等方面任务。

  在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方面,重点要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工程。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在发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方面,重点是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社区护理站。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支持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生命教育。

  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方面,重点是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到2025年,养老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

  在强化老年人疫情防控方面,按照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重点是制定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南,分类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在疫情应急处置中,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

  问:我们注意到,《规划》重点任务里专章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这在养老的五年发展规划中尚属首次。请问如何理解发展银发经济与发展老龄事业的关系?“十四五”银发经济将在哪些领域有看点?

  答:党和国家在“十四五”时期提出发展银发经济的任务,虽属首次但并不突然。在供给侧,政策一直鼓励和推动老龄领域市场和业态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各部门、各省市均密集出台支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国有、民间资本在老龄产业项目的投资热情持续升高。从需求侧,“十四五”时期,老年人口结构、经济社会条件都发生变化,老年人的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需求端的改变使银发经济的发展条件日益成熟。

  发展中国特色银发经济,就要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双重优势:一方面,要坚守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均等可及的服务和产品,推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惠及每位老年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社会

  资本等不同资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同组织在扩大供给规模、提高供给质量、满足多层次民生需求的作用,推动形成国内强大市场。通过建立系统性、整体性的产业发展政策来推动银发经济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将是14亿人口大国向全世界展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模式”的必由之路。

  “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作为:一是加强规划引领。落实好《规划》的部署,重点推进银发经济相关的老年用品产业、科技化智能化升级、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等领域。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完善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让市场主体蓬勃发展、银发经济充满活力。三是支持产品创新。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质量标准,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产品。四是培育服务品牌。打造一批创新力强、品质优良、标准规范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为老服务优质品牌”,引导老龄产业集群发展。

  问:践行积极老龄观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请问《规划》对此有哪些落实举措?

  答:《规划》设立“践行积极老龄观”专章,包含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丰富老年人文体休闲生活等内容。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将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将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推动各地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

  在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方面,提出加强老年人就业服务,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和创业权益。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观。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科教文卫等事业。建设高层次老年人才智库。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社会组织。

  在丰富老年人文体休闲生活方面,提出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改扩建或新建一批老年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加强弘扬孝亲敬老美德的艺术作品创作。搭建老年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引导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加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建设康养旅游基地。鼓励企业开发老年特色旅游产品等。

  问:《规划》中的发展要素支撑体系,是在养老的五年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请问发展要素主要指哪些要素,要素支撑体系要达到何种支撑效果?

  答:事实上,发展要素涵盖的就是支撑《规划》顺利实施所需要的物质保障,就是供给侧的支撑,包括土地、资金、人才等。此次《规划》单独设立要素支撑体系一章,原因是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持续加大发展要素的支撑,要素数量、结构、质量都要实现升级,要素之间还要形成高效协同的作用机制,才能推动事业发展和服务完善,才能更好对接需求端的升级,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服务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规划》在培疗机构改革转型、土地设施、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提出的要素支撑具体举措,包括:推动有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明确10个重点联系城市。规划布局10个左右高水平的银发经济产业园区,打造一批银发经济标杆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应保尽保,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存量房屋五年内不用改变土地类型。自

  2022年起将不低于55%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探索养老机构多样化融资模式。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培养养老服务和老年医学人才队伍。

  我们相信,规划谋定,要素先行。通过强有力的要素支撑,推动存量要素改革转型,加大增量要素的供给投入,老龄事业产业完全可以实现高效协同发展,造福更广大的老年人。

篇五: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关于加快

  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

  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

  意见》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木

  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逐

  步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探索养

  老服务产业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2019年,我市被

  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五年间,全市新增

  养老机构床位18410张,累计床位数达55828张(含社区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3张。

  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备。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民政部

  评价我市系列文件〃国内最具含金量〃。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年人等对象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

  二是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十四五〃期间,全市投入养老服务设施

  建设资金35.4亿元,养老机构建筑面积达95.02万平方米,城乡社区

  居家养老设施达10万平方米,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

  米。各区均建设了虚拟养老院(含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日间照料中

  心、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配餐中心、银发餐桌、老年康复中心等社

  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服务供给大大增加。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体制机制,推

  动多元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截至2029年底,全市民营养老机构

  达250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38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1428个。社区居家养老基本实现社会力量运营。全市养老产业突破

  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初步实现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打造出一批居

  家养老知名品牌,进入我市中高端养老服务市场。

  四是服务质量显著提升。202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医养融合〃

  工作。到2029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达3.3万张,社区卫生医疗服

  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团队700多个,与258家养老机构、400多家社

  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书。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有效促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提高。

  五是专业队伍初具规模。落实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222工程〃,分批选送养老机构护理员到各职业院校、专业机构接受培训,大力从

  院校吸纳护理专业毕业生。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分批纳入公益岗等激励政策,不断扩大和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规模和质

  量。截至2019年底,全市从事养老服务业人员己达5万人。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

  “强富美高〃新城市的关键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既迎来重大历史机

  遇,又而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2019年5月,就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集体学习;全面

  深化

  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

  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养老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及省

  政府发文推动,养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口老龄化比例将在20%高位以上逐年增

  长,老年人口“增速快、寿龄长、空巢化、失能化〃等特点更加明显,多元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当前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

  在诸多瓶颈,女口:养老服务产业周期长,市场力量介入积极性不高;

  养老服务资金投入面临持续压力;养老护理员队伍缺口较大;农村地

  区养老、精神关爱等养老服务供给还存在短板,等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而贯彻十九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第十四次代会

  〃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扎实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确

  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快

  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

  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

  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强

  富美高〃新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

  基木原则

  1.

  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

  续方向,以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健全完善符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确保老有所

  养、老有所医、老有所

  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实现物质养老与精

  神养老协调发展。

  2.

  政府主导,社会主体。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

  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破除制约养老服

  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吸

  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市场。

  3.

  突出重点,统筹集约。以保基本为重点,统筹和均衡发展城

  乡和区域养老服务业;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统筹各种养老方式共同发

  展;以基本养老项目为重点,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

  育、健身、旅游等互动发展。

  4.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老

  龄化发展趋势,结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际,既综合考虑养老服务

  业发展整体情况,又兼顾不同地域的特点和特殊因素,分类型推动各

  区养老服务业发展。

  (三)

  发展目标

  以不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

  量和幸福指数为重点,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拓展为老服务功能,切实

  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到2025年,全而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机制

  更灵活,政策更完备,设施更健全,队伍更稳定,产业更壮大,物质

  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初步建成“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教

  育学习型城市、养老服务智慧型城市、老年产品研发集散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

  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并与社区服务紧

  密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机构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经

  费、有服务项目〃,整合家政、物业、餐饮、物流等服务资源,组织

  开展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推动现

  有公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由符

  合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接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及服务

  内容进行评估。推动居家上门服务所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

  同基木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

  2.

  完善社区照顾服务。社区无偿提供办公服务用房,引入各类

  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以街(镇)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为核心,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纽

  带,打造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平台,集聚区域各类资源到社区提供为老

  服务。

  3.

  完善机构养老服务。通过新建、改建、租赁建设等方式,稳

  步增加机构养老床位数。重点支持民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

  关怀服务的养老机构。引导新建养老机构向养护型发展,鼓励现有养

  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向养护型养老机构转变。优化福

  利院、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

  等困难老人服务需求,稳步提升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集

  中供养率,同时拓展其社会寄养、日托照料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逐步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二)推动养老服务内涵发展

  4.

  推广医养融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积极探

  索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融合〃工作,推

  进医护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开展上门基木医疗服务、开设

  家庭病床等服务试点,将符合条件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养老机构纳入

  医保定点。推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

  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积极构建“养老院+医院〃模式的医养联合体,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医院式〃专业、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具备

  “医养一体〃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与其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参照病房模

  式对养老床位进行管理。

  5.

  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建立完善老年人精神关爱建设软、硬件

  标准及服务评价制度,以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平台,推进老年精神关爱体系建设。大力

  支持各类老年人组织发展,加大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为老年人提供

  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挖掘在宁高校心理学教育资源,组建老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鼓

  励社区与高校合作,开设〃长者课堂〃、“长者学堂〃,定期在社区开展

  老年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活动。支持老人自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

  娱乐、文化旅游等活动。

  (三)强化养老服务综合支撑

  6.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

  核。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

  施。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农村建设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对

  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

  提供养老服务。加强老年人活动场

篇六: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十三五”期间,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实施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连续四年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积极推进普惠养老服务,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政策法规不断健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供了政策保障。

  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全区已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751所,总床位8万余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数量和床位数达到443家和5.18万张,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159所和1.08万张。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达到1590所、床位数达到14.06万张,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769所、4.46万张。

  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连续四年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农村敬老院由2017年的359所整合撤并为209所,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对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增加失能失智照护服务,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推动敬老院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清零行动”,消除敬老院安全隐患。全区106所使用火炉和旱厕的敬老院的121处安全隐患(火炉取暖34处、使用旱厕87处)已全部整改完成,农村敬老院的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观。

  (二)面临形势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加快构建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区于2001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为254万。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布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475.72万人,占总人口的19.78%,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313.89万人,占老年人人口的13.05%。预计到2025年,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557万,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逐步显现。随着全区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速,老年人口中的高龄化和失能化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一方面社会和家庭赡养负担在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对象不断增多。与此同时,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专业护理人才紧缺等问题更加凸显,失能老年人照护、残疾预防和康复等领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养老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老人对老年健康服务需求将呈多样化迅速增长态势。老年医疗服务、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健康保险、老年旅游等需求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养老事业列入了民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提出了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老年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老年健康服务业。优惠政策措施的出台,对进一步推动我区老年健康服务的产业化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与之相关的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事项也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养老、康复等事业和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我区人口发展趋势和老龄化规律,紧紧抓住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窗口机遇期,积极构建管长远的制度框架,制定见实效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二)基本原则共建共享。发挥各级统筹领导作用、政策引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巩固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地位,促进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能。

  健全体系。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兜底性、普惠性和市场化养老服务分类布局,强化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格局,促进养老服务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突出重点。突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作用,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聚焦养老机构失能照护功能,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切实强化综合监管,深化养老服务事业产业改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水平,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向高质量转型。

  因地制宜。指导各地根据不同老龄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支持条件,科学设置不同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和总体要求落地。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区基本建成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机构床位数的占比不低于55%;每个县建有一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加强敬老院升级转型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到2022年,全区每个街道建成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到十四五末,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十四五末培训达到1.5万人次。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更具活力,综合监管不断强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养老服务保障

  1.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服务范畴。

  优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给予重点保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各地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状况,建立健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日间托养、紧急救援、文化娱乐等服务项目,重点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医、助浴、助行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项目。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因地制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水平,全部完成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登记,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将特困供养服务设施运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全面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失能(失智)照护能力,以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遭遇的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

  3.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补充作用,满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研发和提供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产品。提升个性化定制水平,为适宜人群对接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

  4.推进养老服务适度普惠。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持续深入推进城企联动养老专项行动,通过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政策的综合应用,支持普惠性的养老服务开展,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

  (二)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

  1.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推动各地普遍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做实做强居家养老,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各类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探索开展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把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推进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日常照料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推广实施“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支持物业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咨询、代理服务,重点协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无子女等老年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监护等事务。

  2.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落实规划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重点支持街道层面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

  区加快补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2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形成街道层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健康管理、心理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

  3.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符合兜底条件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配合做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支持社区养老设施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并提供专业指导。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协会、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活动。

  4.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养老服务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机制,加强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等风险排查与监测预警协同处置,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在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框架下,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系统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强化分级分类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强化传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强化快速响应的救援支援处置,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能力。

  (三)推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1.全面落实等级评定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建立统一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组织开展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机构领取补贴资金的依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立足长期安全运营,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达标工作,督导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全部达标。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妥善处置纠纷。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

  2.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发展。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和示范功能。制定并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促进服务衔接,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形成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一批养老服务综合体。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加快推动养老床位改造升级,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鼓励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四)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完善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推动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重点为失能失

  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全面推行老年人健康理念、健康生活、健康膳食、健康运动、健康娱乐、健康管理、健康心理等服务,有效延长老年人健康生活状态,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和阿尔茨海默症发病率,实现健康老龄化。

  (五)推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发展

  1.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中心,以乡镇敬老院为辐射,以互助幸福院为补充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支持110所敬老院转型升级,推动在苏木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乡镇建设260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50%。扩展乡镇敬老院的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覆盖面,提升收治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能力。完善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村牧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牧区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2.发展牧区养老。发展多种形式的牧区互助养老服务,加强牧区中心城镇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牧区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六)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医疗护理、老年营养和健康管理、老年社会工作、老年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心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专业教育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奖励的支持力度。

  2.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通过在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开设养老护理专业、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到十四五末,全区力争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5万人次。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激励机制和养老服务机构内部激励制度,提高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入职补贴、免费培训和工龄补贴等优惠政策。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价值。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

  3.培训养老院院长。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养老院院长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养老院院长培训。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3000人次。

  4.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落实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大资金和资源支持,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打造养老服务特色项目。通过为老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专兼职为老年人服务社会工作者的技能水平。十四五期间,增加为老

  年人和养老机构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人数。通过居家入户和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强、便利可及的服务。

  5.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引导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嘎查居(村)委会等根据需要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主动招募接纳志愿者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为老志愿服务。积极扶持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引导全社会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养老服务,探索开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志愿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关怀和生活帮扶需要。支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时发布为老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并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培育、宣传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优秀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

  (七)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1.培育养老产业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新业态。依托养老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发挥对养老产业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带动作用。培育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健康产品专业化生产研发基地,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

  2.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发展银发经济,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行业需求统计及应用分析,鼓励相关科研单位和企业进行老年人康复训练及促进健康辅具、服装服饰、养老照护产品、日用辅助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等老年用品的研发生产,完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高效的康复训练和日常生活产品。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与推广。开发适老

  化技术和产品,重点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

  3.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和应用推广。持续推进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充分发挥康复辅具在长期照护、康复训练和健康促进方面的作用。鼓励相关科研单位开展康复辅具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康复辅具检验鉴定能力,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4.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和园区,带动产品供给和产业发展。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行为。

  (八)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

  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转型驱动养老服务管理提升。依托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运营管理,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建设、市、县(区)、社区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服务资源,依托大数据,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九)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1.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

  体系,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强化养老行业诚信自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的规范管理。

  2.加强风险防控和监测。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的工作责任,建立协同机制,指导各地将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养老机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指导各地常态化涉嫌非法集资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立足长期安全运营,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本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3.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中心,以乡镇敬老院为辐射,以互助幸福院为补充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支持110所敬老院转型升级,推动在苏木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乡镇建设260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

  4.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

  支持县(市、区、)建设提供专业化失能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加快推动养老床位改造升级,支持养老机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5.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消防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培养培训专业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定期分类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6.护理人才培训工程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到2025年末,全区力争培训养老护理员1.5万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各级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将养老服务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工作推动。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业绩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二)完善法规制度

  优化应对人口老龄化法制环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适时调整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规,推动出台《养老服务条例》,加强老年人福利等相关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健全老年健康法规支持体系,夯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基础。将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业标准规范中,纳入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政策制定中,保障各项法规制度科学衔接,有序推动全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数据支撑

  结合人口普查,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以人口普查为基础,以人口抽查为主体,以多部门行政记录和网格化管理信息为依托,以人口相关大数据分析为补充的年度人口统计体系。加快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人口形势分析和动态监测,为制定老龄人口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立良好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各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采取更有力措施,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协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同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完善鼓励政策,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落实金融、土地、规划、税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养老领域,倡导社会各界对养老领域进行慈善捐赠,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

篇七: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十四五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及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老年人群的健康管理、居家环境及其养老服务等需求,全面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智慧化、个性化、多样化、便利化的养老产品和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个人、家庭、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及专业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意见和规划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围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开展各类经济活动,是在传统养老产业基础上,深度融合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孕育出的新兴产业形态,包括智慧老年用品、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慧家政、养老检测与监测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具有跨界特征显著、产品形态丰富、适应养老需求、用户粘性强、产业成长性高等特点。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基础。

  .养老需求快速增长。当前,全省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失能老年人增多、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截至2019年底,全省常住人口6365.9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1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41%;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88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93%。预计到2020年底,全省高龄老年人将接近270万人,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超过600万人,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需求快速增

  长。”十四五”期间,老年人口数将逐步扩大,养老压力将进—步加剧。为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演进趋势,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智慧+”养老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生活照护、精神慰藉等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高品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长寿消费需求,激发由消费带动的老龄人口红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当务之急。

  .产业基础条件较好。近年来,在智慧健康养老相关的电子信息、软件服务、人工智能、家用电器、医疗器械等产业领域均实现快速发展。2019年,全省拥有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1020家、软件服务业企业400家、家电企业178家、医疗器械企业480家。其中,涉及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应用的企业约80余家、产业规模约45亿元。我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新兴领域创新活跃,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智医助理、体征测量监测、个性化健康管理、在线医疗诊治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智慧健康养老应用逐步深化。科技、医药生物、护理等企业已经开发应用系列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以及智能家电、现代医药等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情况良好。

  .模式创新初具特色。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产业,探索建立以市医院老年病科、市区护理院等为代表的”医疗机构+养老”,以静安养亲苑、九久夕阳红护理院等为代表的”养老机构+医疗”两种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目前正在积极规划建设健康产业园等重点康养基地。推动健康信息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互联网+”医疗模式,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施智慧健康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和康复、健康教育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智慧

  健康养老服务。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成效明显,养老信息平台、呼叫应急系统、健康理疗等得到广泛应用。

  .试点示范成效显著。全省已有20个单位入选工业和卫生健康委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其中,3家企业获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6个街道(乡镇)获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2个市获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二)存在问题。

  ?产业发展尚不充分,产品水平有待提高。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项新一代信息技术,目前我省在相关基础领域,如低功耗处理器、高精度传感器、新型人机交互、短距离通信、基础软件等关键技术储备不足,有关基础科研成果转化不充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较少且功能相对单一,同质化现象较严重;高端家庭服务机器人、康复辅具等产品主要被国外公司垄断;健康服务类可穿戴设备接口和通讯标准不统一,难以实现互联互通,采集数据的准确性难以达到医用要求;产品人性化设计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面向老年人特定需求的适老化设计较为欠缺。

  .缺乏成熟商业模式,企业造血能力较弱。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当前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省内企业还没形成成熟、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目前主要采用企业运营、政府财政补贴的运营模式。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多数通过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发放给用户,医疗养老机构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信息技术和养老服务的结合方式比较单一,多侧重于线上软件系统开发,忽略线下服务体系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医疗、养老机构对于智能化的理解和技能掌握不够,无法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和智能硬件的潜力。

  .涉及多个部门管理,推进机制有待优化。智慧健康养老涉及多个部门和电子信息、软件服务、家用电器、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部门之间信息尚未共享互通,协同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和对接,产业链上下游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政府与产业、机构、用户人群之间,存在交流沟通不畅等问题。新技术市场化应用推广缓慢,智能产品和服务应用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需求方无法找到合适的产品及服务。

  4.信息共享亟待完善,信息安全有待加强。在前期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方面,养老机构、平台资源、信息技术企业合作意愿不强,医疗数据、健康数据开放共享意识不高,”信息孤岛”情况普遍存在。打通平台壁垒,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形成良性互动、利益合理分配的发展模式,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庞大的用户数据和用户隐私管理,也是产业面临的关键性问题,监管技术和手段、标准和制度等亟待完善。

  二、面临形势与机遇

  (一)发展机遇。

  1.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密集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战略地位,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进入和新技术研发。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势必更加重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不断完善老龄人口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养老服务市场开放,大力繁荣老龄消费,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加速发展。

  .市场需求增长强劲。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以及高龄、失能、慢性病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智慧健康养老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据预测,从2019年到2050年,全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从2.5亿增长到接近5亿。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养老需求急剧增长。随着老年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养老需求日益多样化,需要应用新技术、新方式、新手段,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技术等正在取得群体性突破,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技术逐渐成熟,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加快、新产品不断涌现。智能传感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在养老领域持续渗透,低功耗智慧健康养老终端、适老化交互康养平台及高效健康信息架构得以应用。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在基础科学和原始创新方面有差距,但在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开发方面并不落后。信息技术产业坚实的发展基础、蓬勃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不断优化的政策支持环境,为智慧健康养老的加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面临挑战。

  .用户认同与企业参与度不高。受制于老年人消费能力、消费习惯和应用操作能力等限制,目前市场上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推广使用难度较大,有影响力的大企业缺乏投入动力。智能化产品大多需要互联网环境,—些智慧健康养老产品脱离老年人实际需求,造成老年人使用不便,社会认同度不咼。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对滞后。各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系统,采用的接口通信和数据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规范,数据互通共享困难。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标准不统一,健康数据采集精度等指标要求参差不齐,影响用户体验和产品认知,不利于市场培育和产业发展。

  .市场开拓较难且模式推广不易。目前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整体尚处市场化初期,大多数项目没有很清晰的商业盈利模式。发达地区多采用企业运营、政府买单的运营模式,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由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发放给用户,欠发达地区复制推广难度较大。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信息技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壮大企业队伍,打造知名品牌,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便利化、智慧化的养老需求,促进老龄事业和老龄化社会进步,实现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着力构建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改善供给,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强化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企业开发适应老龄市场需求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增强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大力培育市场创新主体,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完善产品标准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关键技术、服务模式的创新。积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应用的深度融合,优化基础数据、服务渠道、服务终端等资源的整合共享。

  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坚持一体规划、分步实施,集中资源、重点突破。聚焦重点区域,完善特色布局和服务功能,建设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的应用示范。加强部门协调,统筹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环境,打造新的经济业态和运营模式。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和各具特色的产业园。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5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总体规模突破百亿元,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基地、领军企业和典型产品,形成一批应用试点示范推广成果。

  ——供给水平明显提高。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品质明显提升,品牌附加值、市场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不断提高,培育壮大一批优秀产品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10个以上重点产品进入全国细分领域销量前3位。

  ——市场环境明显优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打造一批技术服务、信息共享、创新孵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四、重点方向与实施路径

  (一)大力发展基础硬件产品。

  1?重点发展方向。

  ——芯片。重点发展低功耗、小体积、高效能,适用于可穿戴设备、便携式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家居家电等领域的芯片,包括MCU(微控制单元)、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通信芯片(移动通信终端芯片、核心网络设备芯片)、ASIC(专用集成

  电路)、DSP(数字信号处理)视觉传感和图像处理、高清视频芯片、存储芯片等。

  ——传感器。重点发展微型化、智能化、仿生化、无线网络化的新

  —代传感器。包括心率、血氧、血压等生物传感器;声音、图像、位置感应等环境传感器;MEMS(微机电系统)和AI(人工智能)新型传感器等。

  ——显示屏。重点发展包括用于血糖仪、电子体温计、家用血脂仪、智能血压计、智能手表等健康服务类可穿戴设备的小型、柔性显示屏;以及用于智能电视、家庭多媒体终端、家用康复训练仪等智能家居产品的大中型显示屏。

  ——人机交互。重点发展利用语音识别、语义理解、语音合成技术实现人机交互,通过智慧陪护、智慧客服等多种手段,为老年人或子女提供人机交互的在线咨询、在线订购、健康宣教、服务呼叫、应急处置、主动关怀等服务。

  2.实施路径。

  ——推动电子信息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基础优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推进低功耗高性能微处理器、高精度传感器、智能传感器、健康生理检测与监测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自然人机交互技术,特别是智能感知与认知、虚实融合与自然交互、语义理解和智慧决策等技术研发;突破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声纹识别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人机交互性能的无障碍性。

  ——打造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高地。围绕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健康大数据、健康养老基地等特色园区建设规划,加强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合作,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优势强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和企业,培育智慧健康养老关键材料、元器件、芯片制造及封装、测试、整机和服务各个环节配套企业,创新发展通用语音芯片、智慧健康养老可穿戴控制芯片、智能家居控制芯片等关键产品,打造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高地。

  (二)创新发展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

  1.重点发展方向。

  ——智能可穿戴设备。重点发展健康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可穿戴监护设备,对血压、血糖、血氧、心率、心电、体温等健康指标进行实时、连续监测,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在线即时管理和预警。发展低功耗、微型化血糖、心率、心电检测等可穿戴产品,满足健康管理、运动健身、医疗服务、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等多样化需求。

  ——智能家居产品。突破家庭互联、家庭网关、远程云平台管理等核心技术,发展适用于健康养老的基于实时互联互通和云数据分析支撑的智能家居产品。发展适用家庭健康养老的智能电视、智能音箱、智能空调、智能冰箱、智能洗衣机等智能家电及终端产品。

  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突破多模态人机交互、环境理解、自主

  导航、智能决策等核心关键技术和伺服电机、减速器等关键部件,重点发展满足个人和家庭家居、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残障辅助、安防监控等需求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提供轻松愉快、舒适便利、健康安全的现代家庭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智能养老监护设备。重点发展用于家庭养老及机构养老的智能轮椅、监护床、智能洗浴装置、智能便器等新型适老化智能监测、康复、看护设备,开发预防老年痴呆症患者走失的高精度室内外定位终端,实现自主自助的养老功能,提高用户自主养老、自主管理的能力,提高社会和家庭养老资源的使用效率。

  2.实施路径。

  ——突破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终端核心关键技术。依托各地产业优势,开展医疗健康电子产品和系统的研发,促进健康保健、居家养老等智能终端与系统的完善。发展适用于智慧健康养老终端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室内外高精度定位技术,大容量、微型化供能技术,低功耗、高性能微处理器和轻量操作系统。突破适用于健康管理终端的健康生理检测、监测技术。支持大容量、多接口、多交互的健康管理平台集成设计。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

  ——丰富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供给。针对个人、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失能老年人辅助设备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智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智慧健康养老终

  端产品适老化水平,提高产品的经济性、安全性和适老性,提升老年人的舒适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基本、保障性产品政府保底购买,高端、个性化需求市场调配的运作机制,推动用户、终端产品企业、健康养老机构等实现共赢。建设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租赁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租赁服务。

  ——培育壮大智慧健康养老终端基地。依托有关企业和集聚园区的品牌效应和集聚优势,吸引国内外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企业进驻。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实力、区域特色和市场影响力的智慧健康养老终端品牌企业,打造智慧健康养老终端创新发展新高地。

  (三)做大做强软件产品和系统平台。

  1.重点发展方向。

  ——智能应用软件。重点发展应用于各类智能终端、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软件,包括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紧急呼叫、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咨询、运动健身、健康监测、寻医问诊、挂号预约、智医助理、智慧陪护、养老服务等软件产品。进一步丰富应用服务种类,突出应用程序界面友好、简洁易操作的特点。

  ——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发展面向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居家养老等服务的应用工具包,构建开源开放、数据共享的应用开发平台,开放API(应

  用程序接口)。建立统一技术应用架构的终端产品服务,吸引应用开发者在平台上进行应用程序开发,形成开放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应用生态体系。

  ——智慧养老系统。支持企业加快构建以智慧健康养老系统解决方案为核心,以健康传感器和数字化健康产品的研发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数字内容服务为关键环节的”智能硬件+云平台+服务体系”综合系统平台,优化健康养老服务流程,推动各环节融合应用,实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与服务的倍增效应。

  2.实施路径。

  ——加快建设智慧健康养老软件产业集群。依托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和人工智能产业集群优势资源,以行业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智慧健康养老软件与系统平台产业集群。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加快相关产业集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实现共享、共生、共赢的良好产业生态。

  ——加快全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利用世界银行支持安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充分整合各级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全省健康养老服务数据中心和管理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全省老年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基础资源数据库,建立省、市、县(区、市)老龄健康信息数据库,健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监测系统,逐步实现对老年人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快构建居民、社区医生、医院医生、卫生管理机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数据协同互动平台,实现服务范围、应用环境的可扩展、高效运行。

  (四)加快发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服务。

  1.重点发展方向。

  ——智慧型养老机构终端综合服务。研发和推广基于养老机构管理服务需求的智慧养老机构综合服务模式,发展机构内老年人的无线定位求助、跌倒监测、夜间监测、老年人行为智能分析、老年痴呆症患者防走失、视频智能联动、门禁系统联动、移动定位、消费娱乐等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重点研发推广智能辅助照护设备等利于降低一线护理人员劳动强度的智慧养老产品。

  ——智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发展集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整合和服务转介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效率;发展社区智慧生活照料、护理康复、情感陪护等服务;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安防设施改造,推广居家环境监测与居家安全、远程看护、亲情关怀等服务。

  ——医养结合康复服务。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

  ——康养产品及服务。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康养领域应用,重点研发推广智能假肢矫形器、智能轮椅、智能移动设备、智能生活辅具等智能康复辅助器具(老年)设备;打造一批智慧康养社区和基地,开展基于CCRC(持续照料社区)模式的一体化智慧康养模式集成设计和推广。

  2.实施路径。

  ——大力推动智慧养老机构建设。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创建遴选,提升现有养老机构智慧化水平,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智慧健康养老机构,引导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创建智慧养老机构,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在养老机构的推广应用。

  ——发展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结合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提升市区(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智慧照料、智慧医疗、智慧助餐、智慧文娱、智慧康旅等服务。依托三级中心,建设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展示和租赁平台,提高产品及服务推广力度;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安防设施改造,在十三五全省1000户试点的基础逐步扩大试点。

  ——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深化医养签约,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签约合作,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对养老机构予以支持。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5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和收住50人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和护理站;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同等财政扶持政策。

  发展基层健康养老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纳入建设布局,农村地区应结合实际,将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

  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主体在社区设立集医疗护理、生活照护等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支持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

  ——推进康养服务示范试点建设。打造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康养产品用品生产示范基地,推动智能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康养产品用品研发生产。在全国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开展智能康复辅助器具

  (老年)等智慧养老产品租赁试点,对价格高、流通性低、老年人需求度高的高端产品,探索以租赁方式在老年人家庭进行推广。加强养老服务区域合作,发挥旅游休闲区等生态康养资源优势,打造智慧康养服务示范基地,对接省内外旅居养老需求。依托有基础、有条件地区的中医药资源优势,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养老等服务。

  五、产业布局

  立足全省现有产业基础,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按照重点突出、优势互补的原则,整合空间资源,优化产业

  布局,推动形成特色明显、分工合理的全省特色化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布局,在全省范围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园。

  依托产业基础进行全产业链布局。围绕中国声谷、软件园区、生物健康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开发面向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居家养老等服务的软件应用工具包和应用开发平台;开发应用于各类智能终端、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软件及”智能硬件+云平台+服务体系”综合系统平台;依托智能家电和集成电路等制造基础,重点发展通信芯片、高清视频芯片、智能新型传感器、显示屏、智能小家电等产品;发展低功耗、微型化血糖、心率、心电检测等健康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类可穿戴监护设备;发展智能服务型机器人、智医助理等。引导智慧养老机构开展智慧照料、智慧医疗、智慧文娱、智慧康旅等服务。

  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全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城区居家、社区养老”二十分钟服务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打造”一站式”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体。

  围绕云计算产业园,重点布局开发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软件及数字视听等产品。基于互联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智慧便民服务和关怀照料等养老互助服务。依托中医药之都建设,发展医养、康养、旅游服务及中医药产品。

  拓宽大数据产业链布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大数据应用服务项目建设,推动智慧养老系统建设,打造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监管等智慧化平台。

  加快推广智慧养老应用,重点建设智慧健康养老平台,推广使用健康监测、康复理疗、安全防护等智能终端产品,实现老年健康状态动态监测。推进家庭医生远程诊疗、服务机构视频关爱和云端智能服务机器人的应用,探索建立远程居家照护服务模式。

  围绕机器人产业园,建设服务机器人产业基地,发展满足个人和家庭家居作业、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残障辅助、安防监控等需求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依托软件产业园,重点开发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紧急呼叫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软件,以及”智能硬件+云平台+服务

  体系”综合系统平台;围绕智能家电制造集群,重点发展高清显示屏、可穿戴设备显示屏、高端智能空调。

  重点建设市级养老大数据中心等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依托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医养融合中心和养老产业集群。创建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布局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软件;布局智能家电、高清摄像头和智能识别模组及智能终端设备等。

  充分利用优越的生态环境和新安医学、养生文化资源优势,面向发达地区,探索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重点加强智慧养老社区和旅居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在智慧养老社区和机构率先推广柔性可穿戴生理监测设备、智能陪护机器人、康复机器人、智能健康设备、智能洁具、老年人看护系统、智能家居控制等产品应用,基于大数据挖掘与分析,强化自动诊断、慢病监测、健康管理、健康预警、辅助诊疗等服务,构建便捷的智慧康养体系。

  六、主要任务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突破。鼓励省内有关企业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融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重点产品的联合攻关和技术研究,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医疗技术等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融合创新。

  二是建设和优化各类创新平台。优化提升现有相关创新平台水平,鼓励企业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和扶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进工业设计创新与智慧健康养老融合发展。

  三是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鼓励省内有关企业牵头成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联盟,开展创新项目研究、技术共享和成果转化推广。加强公共数据和资源平台建设,提高开放共享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大力集聚创新资源。鼓励省内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联合研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采取智力与技术入股方式与中小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

  (二)质量标准提升工程。

  —是通过制造升级提升产品质量与性能。从提高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结合产品生产、制造的模块化与集成化特征,促进智能制造、柔性制造、网络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创新发展,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质量提升的协同互动机制,带动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完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利用标准化、专业化的产品测试平台,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测试、验证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健康、养老等领域服务认证。支持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水平。

  (=)品牌培育与宣传工程。

  —是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培育。促进智慧健康养老品牌与养老服务产业融合,提高品牌产品附加值和性价比。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与大型养老机构、社区、医院、老年文化中心等机构合作。鼓励地方和行业协会依托

  产业集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

  二是多渠道加强品牌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移动互联网、广播、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养老服务事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支持举办设计大赛等活动,利用新媒体等有效传播渠道,加强品牌宣传。

  (四)新业态培育工程。

  —是加快智能交互新产品开发。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领域产品研发,提升可穿戴服装服饰、家庭服务机器人、洗浴设备、养老监护装置、康复器具、健康监测产品、日用家居家电、智慧医疗等适老产品和服务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医院、家庭等多种场景应用,建设一批智能产品的测试评价和应用示范项目。

  二是推进双创工作。借助区域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技术优势,带动省内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三是鼓励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支持产业链各环节积极探索运作机制,形成多方受益的利益分配方案,推动用户、终端企业、系统集成平台、医疗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实现多方共赢,形成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可持续运营模式。

  四是加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力度。发挥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基地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

  心和相关企业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园。

  (五)开放合作工程。

  —是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国际论坛、博览会等途径对接全球优质企业,通过收购、合作等方式引进海外优秀产品、先进技术、服务平台和国际化人才,促进对外开放和合作。

  二是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深化国际国内合作,针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链薄弱及欠缺环节,瞄准国内外一流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软件、电子信息、智慧医疗及健康检测研发机构、企业。通过精准招商对产业链进行补充、延伸和强化,借助招引企业的实力和品牌知名度,带动当地企业发展。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化项目,积极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三是鼓励产品国际注册与出口。鼓励有关企业积极响应国家”一带—路”建设计划,加快产品国际注册,积极开展国际业务,扩大产品出口,推动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引进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发展所需的智力和技术等资源,拓宽国际健康人才培养渠道,巩固拓展智慧健康养老合作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跨部门协同合作。

  发挥省智慧养老事业和产业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间在政策、标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协调互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市经济和信息化、民政、卫生健康、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工作机制,密切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

  (二)加大产业政策扶持。

  积极推动各部门加强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扶持,发挥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养老服务等政策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动优秀产品和服务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中的应用,支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投融资机制。

  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投资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项目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和带动作用,不断加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融资模式创新,探索信贷服务创新,鼓励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安徽省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对智慧养老类项目优先投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广。

  (四)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围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重点,落实国家及省各类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急需紧缺人才、高端人才等引进力度。持续开展养老人才培养培训”十百干万”工程,将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从业人员纳入省内相关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利用外脑,加强与国内外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专家级人才的联系和沟通,为我省引进智慧健康养老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数据服务标准研究,引导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与信息安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研究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安全标准。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流程规范评价,推动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市场自治的综合监管机制。推进相关平台建设,融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咨询服务机构,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组建以技术创新、标准制订、产业应用为目标的产业联盟。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统筹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推进构建横向对接、纵向贯通的全省性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和管理应用平台。

篇八: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内容

  

  河南发布“?四五”养?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五年内实现这5??标!各省辖市?民政府、济源?范区管委会,省?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四五”养?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民政府2021年12?31?河南省“?四五”养?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为落实积极应对???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事业和养?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服务体系,打造产业链长、覆盖领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产业,根据国家《“?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规划和?○三五年远景?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2035年。第?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第?节 发展基础“?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养?服务和康养产业?质量发展?标,积极推进养?服务和康养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多层次养?服务体系初步建?,康养产业发展亮点纷呈。制度框架?趋完善。建?了各级养?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养?服务?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布施?了《河南省?年?权益保障条例》,出台了《河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放开养?服务市场提升养?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12号)等?件,制定财政?持、?才培养、规划和?地保障、服务质量等?持规范?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养?服务标准,初步形成以法律法规为纲领、政策?件为基础、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撑的养?服务制度体系。同时,将健康养?确定为转型发展攻坚的12个省定重点产业之?,出台健康养?产业转型发展?案等?件,建?了省级领导牵头的?作推进机制,明确了配套政策,各个层级的政策合?持续增强。兜底保障更加有?。全?建??龄津贴制度,对80—89岁、90—99岁、100岁以上?年?分别给予每?不低于50元、100元、300元的津贴。特殊困难?年?兜底保障?平不断提?,先后7次提?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均保障标准由400元提?到570元、增幅为42.5%,农村低保年?均保障标准由2960元提?到4260元、增幅为43.9%;城乡低保??均补助?平分别由240元、132元提?到不低于286元、178元;城乡特困?员基本?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分别达到年?均8892元、5538元。对?活不能?理的特困?员给予护理补贴。改造提升特困?员供养服务设施(敬?院),在全国率先推进敬?院安全、清洁、温暖、?化、医疗康复“五??程”建设,为全省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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