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十四五规划(3篇)

时间:2023-05-02 21:3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行政审批服务局十四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答记者问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1.06?

  【分

  类】问答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发改高技〔2021〕1898号,以下简称《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出台的有关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多次对电子政务相关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十三五”以来,我国政务信息化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新突破,一批重大工程陆续建成,有力支撑了“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大平台共享的政务信息化顶层架构初步建成。

  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政务信息化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统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和“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十四五”期间统筹安排国家政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指导我国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问:《规划》在政务信息化发展顶层设计方面有哪些总体考虑?

  答:《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总目标,对国家重大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做出了统筹安排。

  秉持统筹共建、效益优先、利企便民、安全可靠的原则,“十四五”时期,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将继续坚持“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的总体架构设计,综合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指导推进重大政务信息化工程。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通过强化数字化治理理念、创新数字化治理模式、丰富数字化治理手段,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智能感知、精细管理、科学决策、高效服务的数字化治理能力和便捷化服务能力,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规划》编制中体现了哪些核心理念?

  答:“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要把握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转型机遇,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统筹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重点突出5个核心理念:一是要对标规划《纲要》,明确工程范围。《规划》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的总目标,明确界定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范围。二是要围绕主责主业,强化需求管理。《规划》坚持围绕主责主业确定各部门的具体建设需求,充分考虑跨部门共建共享和业务联动,加强一体化、集约化、科学化、协同化建设。三是要加强统筹谋划,统一工程框架。《规划》围绕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点谋划包括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等共建共享工程。四是要强化共享开放,发挥数据价值。《规划》提出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的归集汇聚、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系统性提升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服务的能力,变“建系统”为“用数据”满足业务需求。五是要坚持系统安全理念,强化安全保障。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统筹好安全和发展,坚持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健全政务信息化工程全过程信息安全监督机制,持续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问:《规划》在强化统筹布局、深化共建共用的原则基础上,重点部署了哪些建设任务?

  答:我国政务信息化发展总体经历了“十一五”全面建设、“十二五”转型发展、“十三五”创新突破的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政务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和协同理念,围绕业务场景打造跨部门多领域协同共建共享的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模式,全面深化网络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和服务融合,到2025年,推进政务信息化工作迈入以数据赋能、协同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融慧治理”新阶段。

  为此,《规划》提出了三大任务11项具体工程。一是深度开发利用政务大数据。以数据共享开放与深度开发利用作为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深化基础库应用,升级完善国家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库。新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汇集各部门主要经济数据,提升宏观经济治理的决策支持水平。二是发展壮大融合创新大平台。同步推进网络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与服务融合,构建共建共用的大平台体系。三是统筹建设协同治理大系统。围绕政府核心职能,着力建设好执政能力提升信息化工程、依法治国强基工程、经济治理协同工程、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公共安全保障工程、生态环境优化工程等六大工程。

  问:为推动《规划》落实,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抓落实,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规划》实施涉及共建、共享、共用的硬骨头,下一步将重点从4个方面采取举措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要强化机制保障,统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明确目标、责任、牵头单位和实施机构,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作为建设主线贯穿始终。加强牵头部门对跨部门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提出具体的协同共享关键指标,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强化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统筹管理。

  二是要强化集约共享,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效能。鼓励顶层设计与迭代建设相结合,优先支持统筹强、框架清、投资小、见效快的建设需求,推动“小步快跑,快速迭代”。落实部门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工程统筹、业务衔接、资源共享、运行保障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国家统筹、部际协调、部门统一的政务信息化工作局面。

  三是要健全标准规范,完善评价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细则,加强规划约束,规范项目设计,围绕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用、跨部门重大工程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政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先行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后续监督检查、审计、后评价,以及绩效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要求。

  四是要筑牢安全底线,稳步有序推动创新发展。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顶层设计,强化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工程全过程安全监督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边界。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提高工程咨询设计、项目建设、新技术利用、运维服务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政务信息化领域企业的诚信档案,强化信用约束,形成充分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以政务信息化建设促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

篇二:行政审批服务局十四五规划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2.11?

  【字

  号】青政办〔2021〕105号

  【施行日期】2021.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办〔2021〕10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1日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目

  录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就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促进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

  第一节完善商贸流通体系

  第二节增强企业经营能力

  第三节推进数字商务发展

  第四节优化商务营商环境

  第五节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第四章推动外贸外资外经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提升外贸发展能力

  第二节支持外贸业态创新

  第三节强化外贸平台支撑

  第四节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第五节提升外经合作水平

  第五章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第一节畅通对外开放通道

  第二节建设开放经济平台

  第三节扩大区域交流合作

  第六章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第一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第三节强化政策保障措施

  第四节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和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新的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青海紧紧抓住“十四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准确研判把握国内外宏观发展环境和形势,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积极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并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青海商贸经济规模总量、结构优化、开放平台、业态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新提升的重要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全省商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和复工复产工作,突出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为服务全省“一优两高”战略、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城乡居民消费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类型向服务型、质量型和个性化加快转变。“十三五”期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5年的694.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77.3亿元,实物网络购物交易额从2015年的106.1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66.54亿元。中小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保持年均增长30家以上,限额以下零售、餐饮企业主导作用突出,销售额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商贸流通体系持续完善。商贸流通主体持续壮大,中小商贸市场主体突破40万户,建成批发市场10家,农贸市场131家,建成万达、新华联、唐道等一批集商旅文融合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培育建成5条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构建“互联网+物联网+冷链物流”新型流通体系,全省冷库容量达到40万吨。农村电商基础不断夯实,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共建成29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33个乡镇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1464个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建成29个县级仓储物流分拨中心,以县城为区域中心,辐射乡镇村的三级物流体系逐步形成。在国内11个重点城市成功举办18场“青海商品大集”,有效带动了“青货出青”。

  ———对外贸易实现规范发展。自营进出口商品规模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国

  别地区进一步拓展,外贸企业管理经营水平得到提升。全省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新兴市场不断开拓,对外贸易国别达到30个,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起步发展。各地区对外贸易发展不均衡的局面逐步改变,海东市、海西州占比逐年提升,果洛州、玉树州先后实现进出口额零的突破。外贸企业结构优化,全省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达到143家,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品种增多,培育盐湖化工、农畜产品、光伏组件、文化产品等10种以上出口千万美元产品。

  ———双向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全省利用外资领域逐步扩大,外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优化,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及金融期货、融资租赁等高端服务业外资占比提升较大。“十三五”期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4家,投资总额达到7.46亿美元,利用外资总规模再上新台阶,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好于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对外投资业务拓展到30个国家和地区,在工程建设、矿业开采、酒店餐饮、农业种植、生物制药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累计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6.7亿美元,对外投资额(非金融类)约1.3亿美元,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499人。

  ———开放平台取得突破进展。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建成运营,西宁综合保税区和西宁、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建设,结束了我省没有高层次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历史。西宁市列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格尔木市列入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青藏高原腹地贸易便利化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先后开通6条国际(地区)航线和朝觐包机,中欧班列、陆海贸易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创新举办国内首个以“生态”为主题的国际博览会,培育打造国际化、特色化会展经济平台,办展效果不断提升。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商务发展的政策举措,为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有力支撑。深化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累计取消、下放、整合52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项。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复制推广国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

  经验103项,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成运行中国(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实现“一个平台、一次提交、一键办结”,主要功能覆盖率100%。

  ———商贸扶贫取得显著成效。广泛开展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在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覆盖全省,在824个贫困村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畅通农村牧区农畜产品流通渠道,累计为农牧区开展电商培训10917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517人次,支持“拉面经济”走出国门,引导藏毯编织技艺在农牧区传承发展,实施77座贫困地区加油站网点建设,带动了农牧民创业增收、农村牧区环境改善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仍是长期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国际市场需求疲软,跨境贸易投资萎缩,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商务发展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产业体系完备,人力资源丰富,自主创新步伐加快,社会大局稳定,发展韧性坚实,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商务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仍然不足,消费需求新增长点需深入挖掘,商贸流通现代化

  水平有待提高。区域间开放水平仍不平衡,营商环境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达到瓶颈,传统竞争优势逐渐弱化,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需加快重塑。

  从省情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阶段性新特征。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奋斗,我省综合经济实力、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设施条件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我省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层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经济转型升级仍然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产业链总体属于价值链中低端,产业发展关联度低、协同性弱,全省商贸经济运行还不适应全省经济发展要求,与全国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商贸供给能力与居民的消费升级需求还不匹配,商贸市场主体综合实力还不强,全省商贸流通基础建设相对薄弱,新型业态布局缓慢滞后。外贸主体的竞争能力整体较弱,与国际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极不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中面临严峻挑战。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全省商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压力与动力并存,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只争朝夕、迎难攻坚、担当进取的奋斗姿态,在新的起点上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奋力推进全省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和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

  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时俱进把握“四地”建设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和“五个示范省”建设,以深化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发展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着力补齐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增强商贸市场主体经营能力,提升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融入能力,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全省商务事业后发赶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与创新驱动相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商务工作全过程。坚持创新驱动,以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商务领域改革,着力培育适应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推动商业布局、产业结构与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推动商务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转变。

  ———坚持跟进发展与后发赶超相结合。针对青海商贸流通工作基础落后的省情特征,聚焦强化商贸基础设施、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完善农牧区商业体系,加快补齐短板,努力缩小与全国的差距。树立新思维,在现代新技术、商业新模式应用等方面发挥后发优势,积极探索创新,高起点谋划开放型经济发展,高标准实施开放型平台建设项目。

  ———坚持商务发展与惠及民生相促进。紧紧把握全省商务发展趋势,充分体现商务工作在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的重要作用,在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不断提升商务工作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与此同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商务发展的奋斗目标,发挥商务工作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居民生活、创造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全省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十四五”时期,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商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服务消费升级的新业态、新主体、新服务、新产品加速发展,城乡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总规模上新台阶。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开拓“两个市场”的能力增强,外贸进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规模大幅提升。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合作的空间领域进一步拓展,质量规模稳步提高;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商务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更加突出。

  ———居民消费持续扩大。保持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体规模稳定增长。“十四五”时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左右,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物网络购物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分别增长10%,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流通体系趋于完善。“十四五”时期,在中心城市、县域中心新建一批有聚集效益的城市(城镇)商业综合体、商贸中心,推进县域连锁商超、物流配送中心、新型农贸市场、冷链基础设施,增强现代城市(城镇)商圈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畅通城乡商贸流通渠道。

  ———外贸规模结构全面提升。2025年,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全省外贸进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

  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外贸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度逐步提高。

  ———双向投资稳中有进。“十四五”时期,我省实际利用外资在“十三五”目标基数上年均增长10%,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3亿美元以上。力争对外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11%左右、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年均增长8%、对外劳务输出年均增长10%,实现对外援助工程项目零突破。

  ———开放发展形成新格局。争取青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建设。争取中尼陆路贸易通道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我省与沿海内地省份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建设运营西宁综合保税区,建设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推动西宁、海东、格尔木铁路口岸功能区申建,巩固西宁航空口岸地位,推动格尔木机场升级为国际航空口岸,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开辟国际货运航线。深度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欧(亚)班列和国际铁海联运班列规模质量得到提升,国际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

  第三章

  促进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

  “十四五”时期,商务工作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立足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补齐现代化流通短板,推进数字商务发展,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

  第一节

  完善商贸流通体系

  建强商贸基础设施。加快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建设。依托农村电商,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实施“数商兴农”,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引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业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数字化改造升级。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引导各地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投入,鼓励批发市

  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逐步构建覆盖全省主要农畜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改造提升步行街、规划建设商业综合体,不断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打造以物流配送、商旅文体融合、消费集聚、货品集散等为特色的商贸强县(市、区)。

  健全商贸物流体系。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畅通城乡商贸流通渠道,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西宁、海东、海西等较发达地区开展同城配送。规划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区域分拨中心,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和物流设施空间布局。健全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邮政、供销、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开放合作共享,共建农牧区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提升商贸物流智能化水平,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商贸物流全场景融合应用,提升商贸物流全流程、全要素资源数字化水平。

  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街区生活服务集聚中心、农牧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性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育幼、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功能,发展24小时社区便利店、社区配送和无人超市,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第二节

  增强企业经营能力

  引进培育品牌企业。积极招商,加强对接,持续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入驻我省,发展新型商业综合业态,鼓励向州县拓展延伸,带动提升全省整体商业品位和经营档次。依托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提高竞争力。支持“老字号”做强做精,持续开展“青海老字号”认定,吸引更多中华老字号品牌入驻我省。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完善出口转内销供应链体系。

  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引导商贸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加大培训,提升中小商贸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多频次举办商品大集和线上线下展会,为中小企业搭建营销载体。

  发展规模连锁经营。积极发展多业态融合的新型连锁,引进国内外实力强的连锁龙头企业入驻,支持本地企业通过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模式发展壮大,培育小型连锁便利店向品牌化、规模化拓展,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体系。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向市州、县、乡基层延伸,拓展业务。

  第三节

  推进数字商务发展

  推动智慧数字应用。以建设居民数字化高品质生活为出发点,引导推动传统商贸实体等生活服务业场所加快数字化改造提升,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智慧街区。鼓励各地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一批百货店、超市、便利店、商业综合体,开展智慧商超、便利店建设。引导实体零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推进智慧商圈相关应用场景创新,提高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更好地满足数字时代消费者新需求。

  发展数字生活业态。以服务居民消费便利为主要目标,围绕居民日常生活基本的消费购物、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方面,开展生活性服务业场景的数字化改造提升,推进数字生活服务体系、示范工程、支撑体系建设。加大数字生活相关应用的推广和培训,增加数字生活消费场景应用,引导居民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加强数字公共服务。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培育数字生活服务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平台企业。推进各企业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互利合作,鼓励支持知名第三方平台向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拓展,建成与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协同、企业数字化

  基础设施联接、数字家庭智能设备管理服务相衔接,数字化水平领先、便民惠民利民、具有引领效应的综合性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推动“青海省数字商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数字化惠民服务,实现数字商务、社会发展的协同共治和精准管理。

  提升数商发展水平。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打造数商优质品牌,全面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强“数商兴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为特征的新零售,深入推进网上菜场、餐厅、超市、市场等建设。布局智能售货机、无人回收站等智慧零售终端。支持网络直播、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规范发展。

  第四节

  优化商务营商环境

  加强商务服务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责权清单制度,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查处商务领域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推进商贸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强化标准应用实施。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中药材等商品追溯体系,加强进口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构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完善信用承诺公示制度,持续推进诚信营商环境建设,支持各地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诚信门店”“诚信行业”“诚信市场”“诚信企业”,以点带面,引领商务领域市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强化市场应急保供。积极构建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生活必需品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支持各地建立完善必需品储备体系。做好应急物资日常储备,选择一批省内大型连锁企业、电商平台和公益性农贸市场作为生活必需品终端供给主体,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点。加大与物流企业对接,完善应急运力储备,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第五节

  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提升传统消费质量。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发展方向,促进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加大汽车促销力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鼓励各地出台家电家具更新迭代、下乡等政策举措;引导发展文化、体育、旅游、健康、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开拓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消费市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消费体系,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产品和服务项目。

  推动新型消费升级。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促进生活服务业上线上云,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推动生活服务业智能化、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社区商店、菜市场触网发展,开展送货上门、货到店取、智能自提等新兴业务。推广“不见面”交易、“无接触”配送等新服务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促消费活动,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营造规范有序的新型消费发展环境。

  释放商旅文体消费活力。依托我省主要节庆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活动、专业性和消费类展会及主要旅游景区、重点商圈街市,持续开展名优特商品、特色文化及旅游产品展销活动,持续开展便民让利促消费活动,不断释放文体商旅消费活力。鼓励主要商圈、特色商业街、步行街开展“夜游、夜购、夜赏、夜演、夜展、夜

  食”等主题活动,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地标,培育一批网红打卡点,增强夜间经济的吸引力和活跃度。创新促消费方式,形成政府+市场促消费合力。

  第四章

  推动外贸外资外经工作高质量发展

  沉着应对疫情和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及风险挑战,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等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外贸发展能力,拓展招商引资领域,促进对外投资及国际产能合作,推进新时代外贸外资外经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提升外贸发展能力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结合“四地”建设,出台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外贸企业经营主体,促进生产型、出口型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实现出口。发挥外贸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形成在全球一定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引进有实力的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积极引导外贸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特色产品营销体系,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建设进口商品直销平台,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生态资源,挖掘产业优势,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十四五”期间,全省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数量较“十三五”时期实现较大增长。

  强化外贸综合服务。继续发挥稳外贸工作机制作用,落实联点帮扶工作措施,开展“一企一策”跟踪服务、送政策上门服务。加强重点企业订单管理调度,跟踪落实进口博览会采购订单。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发挥国内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作用,积极对接国外商协会,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海外买家。支持出口转内销企业产品入驻省内外商超、步行街,帮助开拓内销市场。

  优化各类扶持政策。建立外贸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调整完善外经贸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重点市场的承保支持力度,合理合规降低对重点市场的短期险费率,提高对重点市场的风险容忍度。选择重点企业开展无资产抵押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力争“十四五”时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提升贸易便利水平。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与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行业机构的合作对接,共建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实现出口退税便利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融资服务和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外贸订单、信保保单、应收账款质押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等业务。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中欧班列、铁海联运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常态化运营。

  第二节

  支持外贸业态创新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网货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建设。推动数字智能技术在传统外贸领域中的应用,整合外贸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促进外贸全流程各环节优化提升,拓宽企业获取订单渠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海外仓、海外展示中心。全面提升与发展跨境电商行业相适应的海关、税务、外汇、商务、市场监管、邮政、金融服务水平。

  拓展服务贸易领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扩大与清洁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等特色产业配套的检测维修、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降碳、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青海特色文化产品加工服务、矿产资源勘查服务、清洁能源技术服务、中藏医药服

  务、特色餐饮等服务出口,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承接东中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探索保税维修、支付、交付、品控等外贸细分服务,探索开展国际采购和转口贸易。有效增加金融、物流、教育、文化、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进口,提升服务业发展档次和水平。

  第三节

  强化外贸平台支撑

  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基地,促进贸易与产业深度融合,带动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盐湖化工等产业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组织境外采购商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协调推进全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到2025年,获批新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2个,新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5个。

  提升展会平台能级。充分发挥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国家级综合展会平台作用,为企业拓宽交流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展青洽会、中国(青海)国际生态博览会等展会平台能级,有效扩大企业参与,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适时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境外大型展会,利用国际友好城市合作机制和境外商协会资源,促进贸易市场多元化发展。

  推进营销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严格落实对国际营销网络的支持标准,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设立品牌展示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在目标市场和国际贸易中转地建立海外营销公司和分拨中心,融入境外零售渠道。到2025年,新设立国际营销网络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

  第四节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拓宽利用外资领域。继续严格落实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展外资领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发挥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吸引外商投资的平台载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向农牧业、新基建、清洁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中藏医药、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医疗养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物流运输等领域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全省外资项目库,面向更多国家和地区推介青海重点合作项目。积极支持和服务我省相关单位、企业赴境外开展招商活动,对相关团组出访任务审核审批、护照颁发、申请签证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照顾。支持外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再投资,扩大生产经营,并按标准给予适当补助。认真落实国家外商投资指引,依法及时公布与外商投资有关的各类法规政策、办事指南等,为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

  强化外资企业服务。严格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服务。开展对外资项目的谋划、储备、包装和宣传推介工作,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调查研究、法律服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等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登记注册、投资管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要素保障和跟踪服务,深化外商服务机制建设,完善重大外资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稳外资政策,建立完善全省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加大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

  度,及时纠正不公平对待外资企业的行为。

  第五节

  提升外经合作水平

  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境外投资政策要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布局,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深化与有关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市场、产业、项目对接,加快培育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新优势,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鼓励新兴领域合作和多元化投资。创新发展模式,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境外并购、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生产基地。创新多方合作方式,推进多双边投资合作机制建设。到2025年,培育一批竞争实力强并具有带动作用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力争对外投资合作在西部地区排名中有所靠前。

  促进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支持我省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水电、新能源、特色农牧业、工程建设等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在优势领域和重点国别地区开展投资合作建设,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向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服务一体化转变,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运营等合作,以工程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为区域打造一批产业定位清晰、辐射作用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大项目。鼓励外向型企业开展装备和技术合作,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扩大农业对外合作,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

  扩大对外劳务合作。鼓励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扩宽外派劳务渠道。支持劳务企业加强与承包工程企业的合作,通过项目带动,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探索建立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加强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努力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引导对外

  劳务合作企业积极开展面向中高等职业院校、市州县乡村出国劳务宣传推介工作,推动对外劳务从低端劳务向中高端技术劳务迈进。到2025年,力争实现出国劳务人员突破1500人次。

  加强境外风险防控。借助商务部和对口援青省份的境外资源,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服务,建立境外风险预警机制,开展国别风险评估及信用风险评价,做好国别产业指导、风险防控和权益保障工作,对重点项目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动态监测,提升经贸风险防范和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充分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作用,组织建立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行业协调、专业调研、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民间外交和社会化服务,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创造稳定透明的外部环境。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指导企业加强境外疫情防范,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引导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走出去”相关管理规定和驻在国法律法规,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对生产及施工现场加强监管检查,确保安全规范作业。指导企业重视境外利益融合,注重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环节。

  第五章

  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巩固拓展对外开放大通道战略支撑作用,布局建设对外开放平台,深化区域务实合作,着力补齐开放不足突出短板,推动青海从高原内陆走向开放前沿,构建青海高水平开放新高地、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为深度参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

  畅通对外开放通道

  融入国际陆海通道。加快推进陆海基础设施联通,推进形成有利于我省更高层次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国际经济合作立体化对外开放大通道。积极参与融入中巴经

  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出海新通道建设;畅通融入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等陆路开放通道建设。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进一步拓展和加密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线路,努力实现国际班列双向常态化运营。

  推进国际陆港建设。以格尔木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格尔木的区位优势,着力搭建格尔木在“一带一路”上联通内外的国家物流枢纽。以推进格尔木国际陆港建设为节点,进一步促进青海、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托铁路、公路综合交通运输优势,以“通道+平台”建设,立足青藏、辐射西北、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畅通经格尔木、吉隆(樟木)口岸至尼泊尔的中尼印贸易通道建设,合力促进物流、商贸深度合作,提升互利互惠水平,为推动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使青海成为国家西部地区开放发展新高地。

  扩大空中开放通道。优化民用航空空域,开辟和增加国际国内直飞航线、直达航班。积极推动开辟中东、南亚等国际航线,加密西宁至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空中快线,开通直飞省会城市、区域枢纽城市、重要旅游城市以及周边省(区)主要城市的国内航线。结合曹家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力争开通国际货运业务,创新货物运输方式。

  第二节

  建设开放经济平台

  加快西宁综保区建设。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21〕14号),以统筹两个市场,集聚加工制造业发展,提供高效销售服务,努力打造物流分拨节点,开展检测维修服务,探索研发设计,发展新业务模式为目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我省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培

  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努力把西宁综合保税区培育成为我省对外贸易重要增长极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聚集区,进而推动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推进青海自贸区申建。立足我省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独特的资源优势,以西宁、海东、海西格尔木为支撑,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进青海自贸区申建工作,提升青海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同时,以申建工作为契机,加大全国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复制借鉴推广工作,推动涉及行政审批改革、金融改革、财税改革、海关特殊监管区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等自贸试验区改革事项先行落地。

  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西宁航空口岸,优化口岸功能区空间布局,实施曹家堡国际机场国际航站楼升级改造工程,完善航空口岸基础设施,推动格尔木机场升级为国际航空口岸,加快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升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质量。推动西宁、海东、格尔木铁路口岸功能区申建,推动国际货物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肉类、水果、水产品、木材等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拓展业务范围,完善“单一窗口”应用功能和口岸执法与基本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力争到2025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达到3个,争取航空口岸出入境旅客人数达到年5万人次。

  打造生态博览会品牌。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牢牢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助力青海“四地”建设,集中推介青海特色生态产业产品,逐步把青海打造成为全国生态产业产品重要集散地、国内外生态领域交流合作重要平台,进一步推动全省对外交流合作和开放。培育“互联网+展会”新模式,推动办展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把生态博览会培育成为展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世界窗口,中国乃至全球交流互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经验

  的国际开放平台。

  第三节

  扩大区域交流合作

  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与协商机制,密切高层会晤与友好往来,提升合作水平。加强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的交流合作,促进青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信息交流,协调推进项目合作。推动与沿线国家或城市建立经贸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经贸合作项目数据库。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建立与沿线国家和城市官方信息交流平台,实时发布经贸、文化交流等信息。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丝路电商”发展等领域的合作,深化和拓展与国际友好城市的务实交流合作,打造“一带一路”框架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丝绸之路”。

  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发展和东西部对口支援等发展战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大力推动与沿黄九省(区)、长江沿线省(市)、对口援青省(市)区域经济合作,在产业链延伸、产业转移、市场衔接、产能合作、人员培训等方面形成互补双赢。加强兰西城市群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互动,在数字商务、综合保税、跨境电商、国际班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提升区域间经济联动发展水平。

  第六章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商务领域规划组织实施体系,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研究商务发展战略、分析商务发展形势、研究商务发展重大政策、推进商务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党组织对重大商务问题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战斗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政治机关和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商务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统筹规划衔接落实。加强商务发展规划与青海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推动商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阶段发展目标和时序安排同步有序推进。建立商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监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深化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完善与商务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好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研究推行适应新消费模式、新消费业态的统计方法,进一步健全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第三节

  强化政策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服务保障。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市场动态变化,积极贯彻国家有关促进现代服务业、内外贸一体发展的系列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商贸流通、对外贸易、跨境电商、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发展的有效措施,以重大政策创新

  为引领,重点推动商贸转型升级、贸易持续增长、内需消费扩大、开放型经济层次提升。积极利用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资金、外商投资等多种资金支持全省商务发展,重点投向消费升级、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商贸服务等关键领域。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采用债券、信托、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强化吸收利用外资,努力提升招商引资效益。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商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大力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训,创新开放型商务人才培养方式和机制,将开放型经济业务培训列入市(州)、县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对外开放专题研讨或培训班,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推动“人才强商”工程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培养交流沟通,推动企业与省内外教育及培训机构人才培养合作,鼓励开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对外贸易、现代会展等专业,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同时,充分借助商务部和对口援青省份的人才资源,加大商务智库建设、人才引进和双向交流力度,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拓宽人才发展渠道,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为全省商务发展提供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保障。

篇三:行政审批服务局十四五规划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8.18?

  【字

  号】长政发〔2021〕25号

  【施行日期】2021.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已经长治市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

  为了明确“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作为指导长治市未来五年政府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

  一、“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长治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破除妨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抓改革促转型,持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打造区域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成立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聚焦“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证明”,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专项活动,完成市、县(区)两级276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4421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958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社会公开工作,实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共计办理11万余笔承诺制业务。目前,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实现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事项数量减少26.23%,环节减少40.20%,材料减少23.04%,时限减少65.83%,证明减少96.28%。制定《长治市创优营商环境80条》,对标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8项指标,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大力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719个,总投资达8695.79亿元,吸收外省投资实际到位资金数929.66亿元,全市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二)优服务补短板,不断增进社会民生福祉。认真履行“三服务”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针对全市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通过信访秩序专项治理、重点信访问题源头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推行“大调解”制度等方式,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切问题,五年来信访总量呈明显下降趋势。二是不断提升政府政务工作信息化水平。通过积极推进政府网站改造升级,完善网民留言办理制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延伸“12345”办事热线和市政府“13710”工作制度督办系统,热心回应和办结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回复

  率与满意率达100%。三是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市159个社区中活动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数达129个;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立了全省第一家为社会提供民生类服务的综合性场所——长治市公共服务中心;加速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全力打造长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

  (三)转职能改作风,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始终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以协同、高效、法治为目标推进行政改革。一是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着力深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二是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压。严格控制各部门计划外临时发文,加强会议统筹,不解决问题的会、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取消;通过全市政府协同办公平台,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清理冗杂多余的政务类APP和工作群,按照“能减则减”“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12个县(区)、131个市直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共规范清理政务类APP10个、微信工作群1214个。三是发挥新时代政务督查作用,规范督查内容、方式、时间和责任,严肃整治检查督查看材料、看版面等形式主义问题,杜绝“痕迹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长治抢抓发展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加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关大局,意义重大。

  (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新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世界经济陷入低迷,全球贸易萎缩,疫情防控成为各国

  常态。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交叉融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动能释放。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着眼于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二)长治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与城市定位布局。“十四五”时期,我市进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新阶段,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辟培育创新增长点,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其次,国家层面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协同效应愈发显现,区域经济合作和城市群建设将全面铺开,不同城市、地区要在产业、交通、生态、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重要联动作用。我市必须有效依托山西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利用晋冀豫三省交界的便利条件,积极融入协同发展体系,以一流政府治理水平聚合区域优质要素,推动本市社会经济高效发展。

  (三)新时代社会问题新形态与信息技术升级。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幸福感、获得感的需求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兴起,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赋能增效。未来五年,全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政府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的融合,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

  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山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树立系统、整体、协同理念,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稳中求进,锐意创新,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方位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党委领导,是完善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要充分坚持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思想路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保障党和国家整体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有效执行和通畅运转,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保障功能。政府负责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不断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破解政府改革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夺取胜利的关键。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和自我超越,向民心之所望,回民生之所求,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改革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苦干实干的精神,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面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进程中

  的困难和阻力,要迎难而上、勇往直前,发扬担当斗争精神,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正确处理战略与战术的关系,破解过去体制机制弊端,构建一系列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长治特色的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

  ——坚持依法治理、公平正义。法治体现规则之治,彰显公平正义,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依法治理,现代政府治理应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始终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全体党员干部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氛围。

  ——坚持多元共治、共建共享。新发展阶段的政府治理,必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制度体系,拓展共建共治共享社会发展新局面。要强化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完善多元参与机制,要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要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形成人人参与治理过程、人人享有治理成果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四、“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政府治理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发展目标。

  (一)全面推进便捷、高效的服务政府建设。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要始终不忘人民是执政的根基,坚持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永远做忠诚的人民服务员。“十四五”期间,长治市政府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

  人民监督的理念,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理念、制度、政策、手段的综合变革,更好服务人民,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着力加强联动、协同的整体政府建设。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整体政府建设,要重点加强政府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切实提高政府协同运作能力。按照整体政府、职能分工和协同监管的要求,加快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优化和前后对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同时,执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加快构建民生服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一站式”政务办事服务,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十四五”期间,我市要切实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效能。

  (三)不断完善公平、正义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任何国家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面对各种交织叠加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全面依法治市的任务依然繁重。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服务于法治国家建设,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四)加快提升阳光、公开的透明政府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要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要坚持权责透明原则,坚持政务公开,推进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打造透明政府,推进科学行政决策、严格行政执法,充分体现民意、发挥民智,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政府治理。

  (五)积极探索科学、创新的智慧政府建设。“十四五”时期,长治市政府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积极打造数字政府,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扎实开展数字政府用户分析,围绕“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制度成本”目标,不断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和服务能力。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强化顶层设计,推进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支撑、数据应用和安全防护工作,将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预警、政务服务、远程监管等多个方面。破解独建独享、重复建设的问题,提升政府数字治理水平,建立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的智慧政府。

  五、“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组织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能体系

  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层面:一是巩固“十三五”期间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始终坚持“一项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思路,完善科学合理、权责一致、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的职责清单,继续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破除机构改革“物理割裂”,推动实现机构改革“化学融合”。二是增强机构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建立市、区、县职能部门与基层政府的协商和沟通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推动机构职责划转科学合理,优化政府法治职能、财税职能、金融管理职能、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层面:一是合理设置基层政府机构,确保机构职能履行能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相关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使各类机构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三是继续巩固和深化市、县(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

  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理顺政事关系。四是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更好履行公益服务职能。

  (二)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重点民生问题

  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方面。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密防线,盯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落实社区、企业、单位、学校的主体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二是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研判作用,持续提高市县(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积极引进和培养公共卫生、疾病防控专业人才,加强预案演练、物资储备和流调、实验室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四是开展卫生健康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加强“互联网+卫生监督执法”建设,深化医疗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执法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等各部门联合检查,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五是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提供便捷高效医疗保障。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结合我市市情,推动地方特色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扶持特色新兴文化产业,将健全文化网络作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实现基层网络服务共建共享。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大力开发数字文化产品,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

  级公共电子阅览室体系。三是推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按照“一县一品牌、一乡一特色、一村一活动”的思路,举办特色文化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积极打造节庆文化品牌和草根文化品牌,提升全民文化素养。

  基本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加大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住房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城中村拆迁补偿、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缓解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阶段性居住困难问题。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住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整合小区内既有设施、全面整理边角地和碎片地,增加公共服务和活动空间。三是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所在街道、社区用于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基础教育建设方面。一是完善教育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县(区)政府教育支出责任,把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放在优先位置。二是坚持多元筹措,积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鼓励民间办学,吸引民营资本。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山西省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配建学校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有效增加基础教育资源。四是将教育资金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条件差距,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

  推动就业方面。一是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举办具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会,设立公益性岗位定向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二是优化我市经济产业结构,培育更多新兴产业,鼓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注重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逐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探索适合其发展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

  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三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就业创业。四是引导宏观政策支持就业,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强化人才服务质量,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三)打破部门业务壁垒,构建联动一体、协同高效的整体政府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着力打破各政府部门壁垒,以全局、整体的思路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破解“碎片化”政府业务工作流程,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到政务服务之中,统标准、统平台,通系统、通数据。从强化衔接机制发力,加快实现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之间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整合互通,加快形成“全市一张网”。

  二是构筑统一平台,从整体性政府的视角出发来推动政务流程再造,通过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及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区域、跨系统、跨层级、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政务服务,拆除“隔离墙”,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便企利民。要实现办事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的“四端”政务公共服务端口对接,探索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强化协同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让整个服务过程纵向联通、横向贯通、整体畅通。

  三是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与监管的制度体系。其一,完善招投标制度,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根据运营机构的参与意愿,通过竞争性谈判或磋商等方式择优确定运营机构,实现平台管理者和运营者分离。其二,规范权利与义务,细化资金使用

  与服务要求,各县(区)政府部门通过与运营机构签订运营合同,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将政府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等事项交由运营机构管理,依据购买服务效果,按用户使用评价付费,提升平台专业技术性,实现“服务质量提升”和“资金使用优化”并举。其三,完善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共同维护政务服务平台安全有序运行。

  (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

  一是健全“三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把“三零”单位创建作为贯彻“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社区成立党委,居民小区建立党支部,楼栋或单元成立党小组,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居民小区党支部—楼栋(单元)党小组四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以党建为引领、服务凝聚为核心,深入推进社区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全力推动“全科网格”全覆盖,形成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三长”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内党员、名人、能人等优秀居民的作用,聚合辖区内优秀的人才资源,通过日常上门访问、周期了解情况等方式,更加精准地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加快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手段,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基层社区治理,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在疫情防控、物业管理、社区养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开发开放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提高社区服务精细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

  三是发挥“大党委”优势,充分利用共建单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志愿者的专业作用,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驻区共建单位签订共驻共建、共建共享协议书,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同时,根据居民多样需求和党员优势特长,把志愿岗位与社区公益相结合,更多开展包括环境整治、爱心义诊、义务植树、关爱老弱妇幼、关爱环卫工人在内的特色主题服务。

  四是加强基层社区与各行各业的联系,促进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加快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社区服务方式转化,在丰富社区的服务形式和内容的同时,实现多元参与协作,助力社区发展。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满意度

  一是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其一,完善基层执法体系,持续深化各综合执法领域“同城一支队伍”改革,启动跨部门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职能下沉,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其二,在明确综合执法职责的基础上,规范执法合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衔接配合、工作会商、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其三,加强执法队伍培训,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其四,严格按照配备比例,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增强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其五,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办公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提高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建设水平。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公开化。其一,全力保障综合执法队伍装备需求,在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同时提升执法透明度。其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执法决定;对查封扣查财产、强制拆除等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时,需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其三,执法全过程要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全程各环节进行记录,后续归档保存。其四,着力解决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提升监管效能,在原有以部门为主的条线监管基础上,按照能放则放、宜放则放原则,下放执法权限,下沉执法力量,将监管重心向县(区)、乡镇(街道)倾斜。其五,对于监管对象一致且涉及跨部门的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探索开展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工作,建立联合监

  管清单,明确联合监管的发起方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形成相互配合、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格局,实现“1+1>2”的成效。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权利意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要处理好职权法定与民事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区隔意识,执法过程中不滥用权力,在民事活动中坚持平等原则,避免身份混同。同时,切实履行《民法典》中规定的救助、保护、保密等义务,深入学习登记机关的公示义务、主管机关的申请清算法人义务等规定,全面提升行政综合执法群众满意度。

  (六)确保职责法定,提高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

  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把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创新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确保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常态化。要大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效,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保障办案公平。要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功能,用好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把行政调解贯穿于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沟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迅速适应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更好地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相互衔接。围绕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实效,积极主动与法院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机制,形成“府院联动、上下联动、条块联动”的工作合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审前。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落实改革任务的领导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重点摸清机构、人员编制等相关情况。二是推动出台落实《行政复议

  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细则,推动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推动健全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三是推动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办案保障设施。四是推动行政复议文书规范化,行政复议文书制作从要素、标题、正文、落款、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引用规范、印刷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在文书制作细化方面,统一文书编号规则,明确告知行政复议权利和行使期限的内容,推行统一的印刷版式等。针对增强文书说理性方面,加大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是否采信的释明力度。对案情复杂、当事人矛盾较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当对是否采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释明,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进行说明。对有争议的证据,应当写明争议的证据名称及行政复议机关对争议证据认定的意见和理由;对有争议的事实,应当写明事实认定意见和理由。

  同时,着力提升政府应诉水平。一是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规定精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列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完善行政应诉考核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市依法治市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三是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细则。推动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的案件类型,明晰出庭应诉的具体流程,建立规范化、长效化应诉机制。

  (七)推动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形势要求,在完善市级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实行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抓好政务公开落实。其一,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出台政务公开具体的实施方案、任务划分、细节措施、责任确认细则,把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实处。其二,市直机关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对接基层政府对口部门,指导各基层落实包括义务教育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在内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其三,延伸基层政务公开链条,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区)、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其四,扩大公开渠道,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方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公开页面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二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规范要求,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其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即时获知。其二,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其三,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压实计划目标,推动政务公开阶段性进步。巩固各县(区)、乡镇政府初步建成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成果,坚持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的任务要求。2021年底前,各县(区)、乡镇政府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2022年底前,各级政府要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

  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市统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市县乡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八)严格落实机构“三定”规定,完善优化权责清单制度

  一是着力解决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交叉重复、政出多门、含糊不清的问题,严格落实本部门“三定”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中确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求进行落实。在确定本部门“三定”规定的同时,完善制定并发布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划清横向与纵向不同部门与层级的权责关系,合理确权。

  二是对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进行颗粒化、条目化分解,全面压实部门责任。坚持适用标准统一原则,修订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市政府应承担权责清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在对接省级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对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部门共有的权责事项进行后续划分,按照层级分明、标准统一的原则,落实权责清单“四级四同”原则,尽量避免“职责同构”的同时减少标准偏差。科学合理制定权责清单,打造更加统一规范、简便易行、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清单模式,确保权责清单监管更有力,权责划转要做到“接得住”“放到位”“管得好”。

  三是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分析清单实施情况和流程再造效果,为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提供坚实保障。重点关注“十三五”时期机构改革过程中新成立或者变动较大的部门,要坚持权责法定、统筹兼顾、问题导向的原则,根据“三定”规定科学动态调整职责任务清单,通过编制业务流程图、制定部门内部工作规范等方法推动工作流程标准化。

  (九)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调整优化政府与市场关系

  一是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进一步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加快取消重复审批、不必要的审批,切实提高企业办事效率。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加快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

  度,重点解决健康、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进一步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持续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是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其一,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研究完善县(区)、乡镇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意见,实现基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其二,健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试点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引导市场主体及时履行年报和信息公示义务;科学建立统一的“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指导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建立健全无证无照经营发现抄告、信息共享、联动响应、信用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进信用社会构建。其三,开发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快整合市场监管各业务系统,加强大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各项业务数据大集中、大融合、大应用,提高风险预判和防控能力,实现有效监管。

  三是服出便利、服出实惠。其一,创新公共服务发展机制,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新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其二,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动更多事项实现跨省、跨市通办,完善企业办事网上备案系统,提高中小企业填报便利度。其三,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扩大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其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

  (十)用科技赋能制度,大力推进数字化智慧政府建设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用科技赋能制度,推动数字化政府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塑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设施支撑。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新基建”的“基石”价值,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与运维,加强市内各县(区)数据库建设。重点打造政务云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承载能力,改善网络运行环境,加快老旧设备升级维护,提升高强度政务数据传输需求下的网络供给能力。

  二是推动政务数据标准化、共享化建设。主动对标“命名、识别、描述、标识、分类、编码”等政务数据标准内容,促进政务数据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上的高效流通,实现政务可共享数据的一致性。统筹政务数据的共享流通,对政务信息可共享资源目录进行持续梳理,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力度,明确可共享政务数据范围,实现政府各部门间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构。强化数据安全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政府系统内部数据开放风险防范的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协同管理体系。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细化保护数字政府中的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网络安全检测日常化和规范化制度,拓宽网络安全监测范围,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网络安全监测体制,厘清监管权力边界,构建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安全治理的预警能力和应急能力。

  四是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政府治理转型。创新政府治理理念与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构建更加敏捷、灵活、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民生服务、社会安全、灾害预测、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政府治理方式更加多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重视对政府相关数据的挖掘与利用,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精确性;依靠先进技术对执法行为过

  程全程跟进,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

  六、“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保障体系

  (一)全面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能力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贯彻到基层,把人民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解决在一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政府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落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二)组织人才保障

  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大“领头雁”培训力度,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推动机构整合与职能转变相协同,进一步梳理各层级政府部门职责,细化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完成机构改革后的配套制度、机制、技术、人员建设,规范各个部门之间的任务分工,实现权力与责任对等,避免责任真空,促进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推动政府机构协调运行,完

  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机制,规范政府部门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使之作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落实好干部标准,提升干部队伍本领能力,完善支持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护机制,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让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把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干部能力提升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斗争本领、政治领导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九大本领。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坚持能力竞岗、业绩竞岗,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比选、竞争任职等方式,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以增长才干为导向,强化干部实际锻炼,教育引导干部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成长进步,让有潜力的干部在急难险重的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应对复杂的局面中增强党性、磨练意志。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拓展基层干部发展空间。

  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着力发现、培养、集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加强社会高素质人才的引进,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界限,放宽视野,拓宽渠道,畅通人才流动机制,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体系。

  (三)资金保障

  加强财源建设,增强地方财力,大力发展税源经济,不断探索和寻求财政收入

  增长点。第一,持续优化改善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改善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扎实推进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第二,把握政府目标与财政能力的关系,把握逐步退出和合理介入的关系,突出结构调整,科学规划布局,立足建立持续、稳固增长的收入机制,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确立政府支持的产业重点和吸引民间资本投资财源建设的调控政策措施,保证财源建设的健康、长远、高效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第三,支持重点税源,巩固支柱地位。集中培植壮大纳税大户和主体税源,夯实工业企业的支柱地位,提高工业产品的市场关联性。加大科技投入,培植新兴财源,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发展技术密集型项目,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

  加强资金使用效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和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第一,稳定财政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对比例。建立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适当控制市财政支出规模扩张速度,适应减税降费等带来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将财政支出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为长期可持续发展保留空间。注重预算绩效一体化源头控制,实现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的“前”约束;加强预算绩效一体化闭环管理,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第二,优化市、县(区)两级财政支出责任。继续推进更多财政支出领域改革,形成权责清晰的财政支出责任框架,确保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优化资金投入结构,强化财政审计监督程序,减少不合理不必要的财政支出,提高政府财政使用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程度。第三,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对绩效目标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双监控”,强化绩效约束。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将节约的资金更多用于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建设,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

  (四)技术保障

  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结合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进大数据中心、电子

  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级、各部门政府提供强大、高效、安全、按需使用的基础设施资源,改变以往系统孤立、业务隔离、资源分散的局面。

  数据资源体系。通过对各部门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交换,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等各类工具手段,构建共享、开放、融合、创新的大数据资源体系。

  支撑平台体系。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管理、非税支付、智能客服等系统,为各级、各部门政府和各类应用系统提供公共应用支撑,逐步形成能力中枢保障。

  安全、标准、运维体系。强化安全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风险感知和自主可控能力,形成数字政府安全体系。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管用、实用的标准规范,全面推进各领域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建设。创新“管、运、建、研”分离的运营模式,科学系统规划建设运维体系,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运行维护体系。

  (五)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保障

  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我市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推行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监督评议方式多元化机制。实现政府内部自我监督评议及外部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媒体等监督评议结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发挥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突出日常督查和定期考核齐抓,创新考核方式和制度,杜绝形式主义督查,做到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三明确”。

  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奖励管理制度。统一归纳形成完备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的评议考核指标和标准,特殊监管行业可适当设部分指标,将考核条件、考核程序、考核标准等内容具体化、统一化,设置合情合理的评价机制,体现奖惩效应,充分激励我市公职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切实为基层减负。以加强政治监督为引领,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长治新时代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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