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使我局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根据《中国章程》和党内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会,支部委员会、XXX。党员要在XXX研究、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议制度
党组成员除参加党组外,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生活会。主动接受党小组或党支部的领导,自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三会一课”活动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定期上党课。
2、支部会一般在下一季度月初召开。任务是组织党员研究党内文件、总结报告上一季度党的工作,部署本季度工作任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3、支部委员会普通在每季度底召开,总结本季度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季度工作义务、非凡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4、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任务是组织党员研究;检查党支部季度工作任务的完成;党员汇报研究工作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上一次党课。通过"三会一课"活动,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
四、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研究、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密切与党组织的干系,自学接受管理与监督,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在党的组织糊口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较长工夫的党员自觉向组织书面汇报。党员汇报思想,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领导干部要事实汇报,不做非凡党员。
5、研究制度
为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制定以下研究制度:
1、坚持局党组(中心研究组)一月集中研究一天的制度,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
2、坚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部分党员一月集中研究一天的制度,参学率必需到达90%以上。
3、坚持一季度集中组织交流一天的制度,每次确定一个主题,用书面材料阐明看书的见解和主张。
4、坚持有重要工作和重要研究任务时,随时组织研究
篇二: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四)党课
党课教育一般每1~2个月安排一次。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也可以由其他委员主持。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及准备情况,要提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除参加定期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在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必须做到同普通党员一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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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四、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要求。
二、主要内容
1、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2、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先进分子。3、遵纪守法是否带头,能不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能不能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4、是否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5、工作业绩是否出色,能不能做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6、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是否坚持求真务实,是否牢记“两个务必”,能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能否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个人品德是否先进,生活情趣是否健康,能否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自觉践行者、社会公德的带头执行人、文明新风的主动传播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8、党员本人及其他人认为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除上述八项内容外,还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三、方法步骤
(一)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重温教育系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明确开展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二)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
(三)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通过广泛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五)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有党支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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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他党员代表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党性分析会议。
(六)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征求本人意见后,填写《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登记表》,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
(七)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八)通报分析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每名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九)上报备案。党性分析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十)其他事项。党员对评议意见有异议时,党支部应调查核实。党性分析的有关材料,由党支部存档备查。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党员正气,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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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2、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优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宣传报道一线党员干部看能否敬业爱岗、带头表率,机关党员看服务意识是否强。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5、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具体评议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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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党章、党的各种制度条例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富有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评价。
4、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初步形成后,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支委会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支委会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支委会做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对党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阅。
5、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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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推荐给上级党委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篇三: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中共南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总支委员会
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体现党内民主、党员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分为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三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人数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分别由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党员汇报自己的.
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五条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后。支部委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请假。
第六条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但要侧重谈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团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情况。
第七条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组长。列席人员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八条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开会时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
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提出的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第十条
为了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增强政治原则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目的。
第十一条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院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院党总支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作出表率。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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