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汇编封面5篇

时间:2023-05-01 20:5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保密制度汇编封面

  

  党政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

  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二、加强秘密文件印制、传递、借阅、归档管理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

  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四、加强密码设备的管理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五、加强印章使用管理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常委负责。

篇二:保密制度汇编封面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____-11-24保密管理工作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本部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汇编。2.本部保密工作方针是:“依法管理、积极防范、保核心、保重点、保要害,既确保国家秘

  密又便利各项工作”。3.本部保密工作原则是:“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落实党政干部七条领导责任和

  十条个人责任的逐级领导保密责任制”。4.本部保密工作重点是:“涉密人员与涉密载体的管理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信息

  系统的安全防范”。5.本部保密工作方法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管理制度,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强调以

  人为本充分发挥保密防范设施、设备作用,不断提高保密管理与技术防范的水平”。6.本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由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规定和专项保密工作审批程序、审批表格组成。

  各级领导、保密组织机构及各部门保密工作职责1.法定代表人保密工作职责:1.1对本部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1.2保证国家保密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部的贯彻执行。1.3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部的贯彻实施,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

  及财力、物力的保障。1.4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重要情况。

  1.5对重要保密工作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进

  行督促检查。采取实际措施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

  出问题。2.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保密工作职责:2.1对本部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2.2贯

  彻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对部保密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2.3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部贯彻实施。2.4组织、协调和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和重点项目的保密防范措施。2.5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6及时组织解决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和泄密事件。2.7及时向部法定代表人通报保密工作重要情况。3.其他部领导保密工作职责:3.1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2为保密管理与科研生产管理的结合提供保障。3.3保证保密管理措施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3.4结合实际提出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3.5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6及时与法定代表人和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沟通保密工作情况。4.各部门正职领导保密工作职责:4.1对本部门工作范围的保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4.2了解有关保密工作法规、规章制度。4.3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4.4监督检查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实情况。4.5及时向部领导和保密办公室通报保密工作重要情况。5.各部门分管保密工作领导保密工作职责:5.1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5.2了解有关保密工作法规、规章制度。5.3组织协调保密与业务工作,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事项和问

  题。5.4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保密防范措施。5.5及时向部门主要领导报告保密工作重要情况。6.各部门副职领导保密工作职责:6.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6.2了解有关保密工作法规、制度和要求。6.3对涉密人员和事项进行教育和管理。6.4监督检查保密工作执行情况。6.5及时与部门领导和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沟通保密工作情况。7.本部保密工作机构设置:部设立保密委员会,由主任(部保密

  工作管理者代表兼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部办公室、经营计划处、科技发展处、人事处、财务处和有关业务部门领导担任)组成。保密委员会下

  设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部门确定一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部门保

  密管理工作。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图(见附录A)。8.部保密委员会职责:8.1贯彻落实党、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工作法规。

  8.2实行每年2次例会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度,研究、部署、解决、总结保密工作中的重要

  问题。保密委员会会议记录(见附录B)。8.3审核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措施、办法和讨论专项保密工作。8.4审核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事项的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8.5对重大涉密事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8.6查处一般失泄密事件,协助查处重大失泄密案件。8.7向上级主管保密工作部门请示报告工作。9.保密办公室职责:9.1组织落实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对本部各部

  门保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9.2拟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办法、计划和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

  议,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布置。9.3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参与保密业务培训,开展保密工作调研、总结和奖励活动。9.4对确定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进行指导和监督。9.5组织拟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保密岗位、人员涉密等级。对涉密人员和内部网安全进

  行保密工作组织管理。

  9.6参与涉及重要国家秘密的大型科研活动、涉外活动、对外交流和宣传活动,进行保密工

  作审查与监督。负责保密防护措施、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报废的必要性审核。9.7组织制定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实施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防护措施和设施的保密技术检查。9.8组织监

  督检查保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9.9负责保密管理经费和保密专项经费的申请和使用。9.10负责本部保密工作、密码工作的日常管理。9.11组织查处和报告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制止、纠正有关保密违纪、违规行为。

  9.12完成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本部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任务,定

  期向保密委员会和部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汇报工作情况。10.基层部门保密工作职责:10.1贯彻执行部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布署。10.2实施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检查。10.3组织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10.4职能管理归口保密工作审核和检查。10.5完

  成部保密委员会交办的保密工作事项。

  附录A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图

  附录B部保密委员会会议记录

  开会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内容:

  会议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记录人:

  保密教育培训制度1.为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遵守保密纪律、保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定期对本

  部全体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培训。2.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板报宣传保密

  法规普及保密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3.新调入或新任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的职工,必须先进行保密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

  门领导有责任教育调离涉密岗位人员离岗后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国家

  秘密。4.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因公、因私出境和调离岗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其了解保

  密范围,明确保密责任,掌握处理保密问题的方法。

  5.保密办公室、涉密人员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

  员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及应当享有的权利。6.保密培训工作由保密办公室拟定年度培训计划

  和经费预算,纳入部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和

  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保密办公室参与实施。7.为不断提高涉密人员保密防范知识和技能,本部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要对核

  心与重要涉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上述内容的培训,一般涉密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培训。

  涉

篇三:保密制度汇编封面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做好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单位秘密的泄露,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

  为你整理了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模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一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九、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措施。

  十、没有存档价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才可定期销毁。

  十一、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二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2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三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3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篇四:保密制度汇编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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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工作制度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1/4.

  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四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

  〔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2/4.

  六、涉密文件传阅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二文件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三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

  〔四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

  〔六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七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阅

  〔一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二借阅机密以上文件,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绝密文件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借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三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件内容。

  〔四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八、上网信息审查

  〔一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

  〔二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3/4.

  〔三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四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计算机接连互联网。

  〔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档案鉴定、销毁

  〔一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二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对各门类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四鉴定、销毁档案,必须统一标准,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五销毁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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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保密制度汇编封面

  

  目

  录

  01某镇定密工作制度………………………………………0102某镇保密文件收文制度…………………………………0303某镇保密文件发文制度…………………………………0404某镇保密文件制发制度…………………………………0505某镇保密文件阅读(传阅)制度

  ………………………0606某镇保密文件借阅制度…………………………………0707某镇保密文件清退制度…………………………………0808某镇保密文件销毁制度…………………………………0909某镇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010某镇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111某镇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212某镇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1313某镇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1514某镇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1615某镇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1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定密工作规则

  为健全本乡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中形成的国家秘密的有效管理,规范定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以及国家保密局颁布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单位具体承办人员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采取“对号入座”的方法,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

  第二条

  拟稿人必须在文稿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本乡一般为“秘密”级);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

  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公文,应依据《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依据《标志规定》,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如“秘密★5年”)。

  第四条

  审核文稿内容的同时,一要审查是否确定了密级;二要审查所定密级是否准确。分管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批密级,办公室人员在编号、文印时再次对密级把关。在此过程中,凡密级不合格者,皆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

  某镇★保密工作

  第五条

  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需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对涉密文件要由指定保密员负责全程监控,严禁非涉密人员介入。

  第六条

  对已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因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因为工作需要,原来接触范围需要作很大调整的;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变更或解密。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交本委负责人同意后报本委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

  第七条

  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在保密期限内解密以后,应当在原密级标志旁边标明,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第八条

  用于存储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必须统一编号、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磁盘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降密、解密和销毁等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的保密管理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乡实行定密工作责任制。谁发文,谁定密。定密必须及时、准确,发现错定、漏定、滞后订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本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乡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单位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处分。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保密文件收文制度

  为做好某镇收文保密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促进保密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按中央、省、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等分类对来文进行登记;办公室收到文件后,要及时收文登记。

  第二条

  办公室做好收文登记后,要填写收文处理单连同收文放在题头内容与来文登记内容一致的文件夹内,送给主要领导签发意见。

  第三条

  主要领导签发意见后,送具体分管领导及操办人员具体执行。凡属传阅件,送主要领导阅示后,原则上按次序送各位班子成员阅,传阅完后办公室负责及时收回;对于急办件,可直接送有关领导阅;对于领导批示的文件,按领导批示交给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办理。

  第四条

  办公室要对来文及时整理归档,同时,办公室要做好对文件的存放和保密管理。

  第五条

  涉密收文在传阅环节应由登记人员负责传递;涉密文件传递应当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或者交换箱内。传递过程中,相关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拟稿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

  第六条

  文件要根据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及时处理:对于紧急来文,要在收文时当即处理;对于近日要办理的较急文件,要在一至二天内处理好;对于远期办理或不用办理的文件要在三至四天内处理好。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保密文件发文制度

  为促进我镇保密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我镇党委、政府保密文件发文工作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对保秘文件、资料管理和打印要指定专人,不允许其他人查看。

  第二条

  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且在本单位内部符合安全保密的地方进行,或者委托持有《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定点印刷单位印制。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委托给无《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企业制作。

  第三条

  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并且须安装视频信息保护机,防止因电磁泄漏造成泄密发生。

  第四条

  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以及密级标志的规定,履行定密程序,及时作出标志。(可参照《某镇定密工作制度》)

  第五条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及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废品等,凡需要保存的,要严格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规定及时销毁。

  第六条

  密码电报原文不得印成文件下发。

  第七条

  年底按《档案法》规定,党政办认真及时做好保密文件、资料等的组卷存档工作。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保密文件制发制度

  为做好某镇保密文件制发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人员应设置专用的登记本,在涉密文件制作前,对该文件进行编号。

  第二条

  涉密文件制作应在办公室打印室统一进行;确实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其他场所制作的,应填写《某镇涉密文件外出制作审批表》,由拟稿人员报涉密文件签发领导审批。

  第三条

  涉密文件应严格按照《某镇定密工作制度》进行定秘。在文件右上角标明密级;绝密级、机密级还应在文件正式印发前,对每份文件进行标明。

  第四条

  打印涉密文件严禁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上进行。制作涉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由拟稿人员负责及时予以销毁,严禁随意丢弃。文件正式印发后,拟稿人员应将该文件的电子文本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中存储。

  第五条

  涉密文件的分发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分发涉密文件前,应当清点文件数量、检查顺序号等。

  第六条

  分发涉密文件应通过电话、内网等通知收文单位派专人签收,但不得在通知时涉及文件标题和内容,特殊情况也可由专人送达;发往本乡以外地方的可以机要信件邮寄或者通过机要局密传,邮寄时应当包装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密级、编号和收文单位全称等;送寄时应有2人护送,做到文件不离人。

  第七条

  涉密文件分发给领导个人的,由办公室指定人员当面送交。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保密文件阅读(传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将保密文件阅读规范如下。

  第一条

  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党政办指定专门的保密人员负责,先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根据文件、资料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以及工作实际,确定知悉的范围,然后由专门指定保密人员员负责传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绝密级的,指定保密人员必须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触人员姓名、文件编号、签领时间、退回时间等。

  第二条

  阅读绝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在保密室或符合保密要求的阅文室进行。阅读其它密级的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其它办公场所内进行。如因确工作需要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阅读和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秘密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三条

  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传阅时必须采取直传方式,不得在阅读人之间自由传阅,保密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资料的去向。

  第四条

  阅读人不得擅自留存、摘抄传阅的秘密文件、资料。

  第五条

  传达秘密文件、资料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保密文件借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保密文件借阅制度。

  第一条

  凡是带有密级的文件和资料均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详细登记和借阅记录。

  第二条

  凡是带有密级的文件和资料要由专人配置相关的设备存放涉密文件、资料,有专人保管,保证涉密载体的存放安全。

  第三条

  重大节日前,要清点涉密文件,统一入柜保存。

  第四条

  对于涉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定传阅范围,只允许知悉范围内的人员借阅。

  第五条

  对于涉密文件、资料要在指定地点阅读,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借阅后,要及时退回,不允许横传,不允许随便携带外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议论保密文件内容。

  第七条

  不得擅自或指示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涉密文件禁止通过互联网、传真机等易泄密的方式进行传输。

  第九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保密文件清退制度

  密件的清退工作是涉密文件管理的重要环节,我镇为保证清退及时到位,根据现行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文件密级不同,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按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一些下发机关的层级较高、密级较高的文件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清退,统一销毁。如对于制发机关有清退要求,应按要求进行清退,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

  第二条

  乡党政办要定期进行文件清退和销毁。清退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及时、彻底,并严格履行手续。对图纸、文件、资料、内部刊物,实行定期清查,按时清退,按期销毁制度。属于清退范围的文件、图纸,随阅随退,最晚不超过一个月,清退文件图纸,一般每半年一次,一般文件图纸每三个月清退一次,不得超过半年,凡属保密文件图纸资料、内部刊物不得长期分散在单位和个人手中。

  第三条

  涉密载体管理人员在退休或工作调动前,必须清退所保管的全部涉密载体,并办理移交手续。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保密文件销毁制度

  密件的销毁工作是涉密文件管理的重要环节,我镇为保证保密工作及时到位,根据现行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除按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需要清退的文件,可以按照有关涉密载体销毁要求对收到的密件进行销毁。

  第二条

  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经过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销毁,严禁个人私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

  第三条

  涉密载体销毁时必须有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履行清点并在销毁密件登记本上签字。

  第四条

  销毁工作应当在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销毁单位进行,严禁涉密文件资料流入旧货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等场所。

  第五条

  分发、领取、使用、清退、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的原始纪录,应长期保存备查,不得随涉密文件资料一同销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工作,杜绝网络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涉密网络实行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二条

  涉密网络管理人员要管理好网络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严禁随意告知他人。

  第三条

  涉密网络文件的收发要按照保密文件的办理程序进行。

  第四条

  涉密网络要定期查杀病毒和备份,若发现网页出现异常,应安排技术人员及时修复。

  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网络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第三条

  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第四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第五条

  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第六条

  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第八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1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乡党政办负责本乡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进行保密工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当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2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加大对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和使用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第二条

  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填写和保管“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的复制件报乡党政办备案。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应填写“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经乡主要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第四条

  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工作区的,需到党政办填写“涉密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要分管领导批准,返回后要经主要分管领导审查注销。

  第五条

  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起及时归档。

  第六条

  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第七条

  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需外送维修的要经主要领导批准,维修时要有涉密专门人员在场。

  13某镇★保密工作

  第八条

  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主要分管领导监督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第九条

  不得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涉密或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14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

  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工作,加大管理和使用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乡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

  各涉密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第三条

  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主要分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高密级设备调换到低密级单位使用,要进行降密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转移和降密记录。

  第五条

  由专门指定人员负责计算机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其他非正常操作,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15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和工作秘密载体的安全,按照统一管理、集中销毁的原则,依据《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和工作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视频、音频等方式记载、存储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及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品。

  第二条

  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载体除正在使用或按照有关规定留存、存档外,应当及时予以销毁。销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将需销毁载体进行登记、造册领导签字后,派2人以上送安顺市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

  第三条

  涉密载体的销毁范围:日常工作中不再使用的涉密文件、资料;淘汰、报废或按照规定不得继续使用的处理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通信和办公设备;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清退的文件、资料;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离岗(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等)时清退的秘密文件、资料;已经解密但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经批准可复制使用的涉密文件、资料的复制品;其他需要销毁的涉密载体。

  第四条

  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禁止非法捐赠或转送国家秘密载体;禁止将国家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禁止将国家秘密载体送销毁工作机构或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第五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涉密人员或秘密载体的管理人员,情节轻微的,由所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报市国家保密局处理。

  16某镇★保密工作

  第六条

  相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涉密载体流失、失控,泄漏国家秘密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1某镇★保密工作

  某镇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

  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的统一管理、确保保密信息安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第三条

  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乡党政办负责初审,乡主要领导终审。

  第四条

  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信息上网时间以及计算机操作员。

  第五条

  严禁国家绝密级、机密机、秘密级信息上非泄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第六条

  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传输和公布,需对外公布的,由乡主要领导严格审批。

  第七条

  更改原对外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

  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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